李景隆正坐在院子里吃饭,一张小方桌,两个小马扎,旁边没有什么仆人伺候,只有他和他的夫人。
一大碗米饭,一碗蒸肉,两盘炒绿叶菜,还有两个煮红薯,还有一小碗土豆泥,土豆泥上面浇着粘稠的汁液,看着就食欲大振。
旁边还有一碗黑褐色的酱汁,旁边还放着几个正在滴水的红萝卜,还有几根翠绿色的小葱,旁边还放着一盆冰,冰里面镇着一瓶葡萄酒。
如此朴素的一餐饭,就是咱们曹国公李景隆的晚饭,邓氏坐在他的旁边,伸手摸了摸葡萄酒的温度,看着上边冒出来的青霜,笑呵呵的把酒瓶拿了出来。
拿过来两个朴素异常的玻璃杯,把这冰凉的葡萄酒倒了进去,“老爷,您尝尝,这是咱家西方庄园送来的葡萄酒……”
李景隆施施然的接过玻璃杯,美滋滋的抿上了一口,吧嗒吧嗒嘴,“没有咱家酿的好喝,好像舍不得放糖,还是咱家自己弄的好,一层葡萄一层糖,弄凉了,喝起来那滋味才好呢,他们这酒喝起来怎么又苦又涩……”
邓氏呵呵一笑,伸手给李景隆盛了一碗饭,笑呵呵的开口说道,“老爷~你有所不知,这西方人不会用粮食酿酒,只会用果子酿酒,他们想尝尝这酒的滋味,所以只能千方百计的让这酒不甜……”
李景隆摇了摇头,脸上带了三分不屑的开口说道,“这蛮夷就是蛮夷,听说北方那边都能用地瓜酿酒了,那滋味也是不错,再说了,啥玩意儿酿不得酒?”
这大明的权贵,其实对外族人是鄙视至极,大明如今四面扩张,打下来的土地不知凡几,但是越打越发现,这蛮夷之辈和中原神州相差的太远了!
很多老早老早中原神州就出现的东西,在他们那里还是稀罕物,甚至从来都没见过,天天就知道信主,天天就知道放血,天天就知道随地排泄,天天就知道卖赎罪券,天天就知道吃福寿康泰!
这样的民族怎么可能让大明帝国正视呢?装神弄鬼的人和贵族们富的流油,百姓们是有理说不出,受欺负只能忍着,路边摆个摊儿,西方的官兵都要区别对待!
大明百姓摆摊,西方的官兵是动也不敢动,西方的百姓摆个摊儿,那西方的官兵就要百般欺负,甚至直接大打出手,当着大明百姓的面,把自家百姓打的头破血流!
甚至有一回,西方百姓都有了公愤,一起围攻那些西方官兵,但是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拿西方贵族的话来说,这里面又没有明大人的事儿,只不过是一群贱民一时激愤而已!
过去了就过去了,又能怎么样?他们敢不交税吗?他们敢不买赎罪券吗?他们敢不干活吗?
显然不敢,这么大的事也就是消弥于无形,狗屁都没留下,而且作为报复,西方的贵族在曾经发生动乱的地方,派去了三倍的官兵巡逻……
李景隆作为大明的顶级权贵,西方发生的事情,他自然是心知肚明,所以也就对着西方愈发的鄙视!
邓氏笑眯眯的从旁边又拿出一瓶葡萄酒,看来这是早有准备,这瓶葡萄酒显然是自己酿的,擦了擦上边的青霜,给李景隆倒了一杯。
李景隆拿起葡萄酒一饮而尽,脸上闪过了一丝惬意,“还得是自家的玩意儿,喝起来就是舒坦……”
邓氏顿时笑面如花,这酒是她酿制的,自家老爷喜欢,她自然是欢欣鼓舞。
“老爷,太平的事情您多上心,您是万岁爷的宠臣……”
邓氏看李景隆高兴,有些小心翼翼的开口说道,李景隆点了点头,“放心吧,太平前途无量,如果能帮他的话,为夫肯定会出手!”
邓氏脸上的笑容更加浓重,伺候的更是无微不至。
突然,大管家李老歪匆匆忙忙的跑了过来,因为这里是内宅,他更是一个滑步停在了门口,对里面喊道,“老爷!夫人!宫里来人了!!”
“哗啦……”
李景隆的酒杯掉在了地上,本来稳如泰山的曹国公豁然起身,围着桌子来回转圈。
“没事儿啊,没事儿啊,这几天我可没惹什么祸,家中用度一向简朴,族人也都约束起来了,没有人惹祸……找我干嘛……”
“老爷!夫人!宫里来人了,马上就要到了,你二位快出去迎接,说是要陪万岁爷出宫……”
李老歪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李景隆停下脚步,嘴角抽搐了一下,他现在十分想骂人,但是时间紧迫,实在是没时间骂。
邓氏早已经一溜烟的冲进屋里,从房间里拿出了一碗黄澄澄的水,还冒着一丝辛辣的味道。
“老爷,这是黄姜水,我帮你抹到脸上,您这几天是称病不入朝,万万不能露出马脚!怎么着也得有点病容啊……”
邓氏一边说话一边操作,很快,李景隆白的发亮的脸蛋变得暗黄,眼袋也着重的抹了两下,看起来就好像很长时间没好好睡觉一样。
邓氏抹了几下就松开了手,又跑进屋里找出了一件皱巴巴的粗布衣服,手忙脚乱的给自家男人换上。
邓氏的头发也凌乱了一些,也不知道她怎么弄的,现在看起来满脸疲惫。
夫妻二人冲出内宅,直接来到了中门,此时的曹国公府早已中门大开!
传旨的小太监站在门口,朗声开口说道,
“传陛下口谕!”
李景龙夫妻二人跪在了地上,身后的家人也都纷纷跟着跪下,小太监深吸了一口气,中气十足的开口说道。
“李景隆你抓紧滚出来!陪朕出宫!”
李景隆微微一笑,“臣遵旨!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这接完圣旨自然要收拾齐全,小太监也回去复命了。
大概三四盏茶的功夫,曹国公府就使出了一辆马车,火急火燎的朝皇宫飞驰而去!
小太监更快,人家可是来回骑快马的,此时已经回了皇宫大内。
朱标早已换好了衣服,一身锦衣华服,腰间挂着个玉佩,还挂着一个香囊,手里捻着一个各种香料揉制而成的手串,离着老远都能闻到那股沁人心脾的幽香!
小太监恭恭敬敬的站在朱标的身前,朱标随口问道,“曹国公面色如何?”
小太监自然是如实禀告。
朱标听罢摇头一笑,“擦!装的还他娘的挺像!”
朱标今天没有坐马车,而是慢慢悠悠的往出走,身后跟着的是曹炳,还有两个太监,分别是东厂太监汪直和曹少卿!
李景隆的马车早已经等在门口,硕大的马车,黑沉沉的停在那里,看着就气派,但是马车上却没有什么装饰,算是权贵之中非常朴素的了。
朱标满意的点了点头,此时的李景隆早已在马车下等候,朱标没说什么,只是自然而然的上了马车,“你也上车吧,今天你我君臣同乘!”
曹炳赶车,两个太监一左一右,李景隆和朱标坐在车厢里。
此时的夜已经深了,应天城中也开始灯火通明,莺歌燕舞之音不绝于耳。
马车之上的朱标看了一眼战战兢兢的李景隆,有些调笑的开口说道,“听说曹国公最近身体不好?”
李景隆连忙行礼,“拖陛下的鸿福,已经好的差不多了……”
朱标满意的点了点头,“听说曹国公最近发明了个新词儿,叫夜金陵,还为这填了一首词,今天朕也见识见识,看看这夜金陵美到哪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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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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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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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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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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