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标的声音缓缓响起,吓得苟宝起了一身冷汗,慌忙跪在地上。
“奴婢失礼……”
一滴滴冷汗从苟宝的额头上流了下来,在万岁爷身旁待的时间越长,心中就越是恐惧,不仅是他,连同朱标身后的一干宫女太监,也被吓得瑟瑟发抖。
朱标回过头,无奈的开口说道,“你们这是干什么,这又没说责罚你们……起来吧,起来吧……”
苟宝这才敢站起身来,但是这脸色却没有刚才那般好看,惨白惨白的,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此时虽然已是深夜,但是这皇宫大内之中依然灯火通明,灯笼比之前不知道要亮上多少,这蜡烛油灯,在皇宫中已经找不到了,用的全都是电石灯,这偌大的皇宫之中,每到深夜,依然是纤毫毕见……
除了灯下面那一点点黑暗,其他的地方都是明亮如昼。
朱标继续往前走,习惯性的把双手抄到了背后,玄黑色的龙袍,用金线刺绣的五爪金龙,在灯光之下耀耀生辉。
“苟宝……”
朱标忽然放慢了脚步。
“奴婢在……”
苟宝连忙躬着腰凑到了万岁爷身旁。
朱标上下打量了一下白发苍苍的苟宝,心中有些感慨,“你儿子这些日子差事办的不错,水稻小麦的种子培育的很好……”
这苟宝的孩子就是苟润田,现在大明农科院的院正,这么多年兢兢业业,从新世界回来以后,就开始着手培育土豆红薯和玉米的种子,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这三样种子终于和后世的差不多了,产量高,好养活。
这几年又开始培育小麦和水稻的种子,也是收获斐然,产量虽然增加的不多,但总是比之前的老种子要好。
朱标就算是现在占领了大半个世界,他也深深的知道,无论到任何时候,大明朝都应该以农为本,没有粮食,再强的军队都是空谈,没有农民,再多的地盘也是空谈。
苟宝躬身行礼,满脸笑容的开口说道,“为陛下办差事犬子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苟宝满脸的笑容,这万岁爷夸奖他的儿子,简直是比夸奖他,还要让他心情舒畅,半白的眉毛抖了抖,脸上的笑意是无论如何也藏不住。
朱标笑了笑,顺手拍了拍苟宝的肩膀,“这些年你儿子为大明帝国兢兢业业,朕都看在眼里,过几天朕打算封他为仓廪伯,到时候就由你去传旨吧!”
此时的苟宝已经说不出话来了,嘴角剧烈的颤动,眼泪噼里啪啦的落了下来,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老奴,老奴代犬子叩谢陛下……呜呜呜……”
朱标笑了笑,顺手把他扶了起来,“好了,别哭了,这可是大好事儿,哭的是什么……”
苟宝连忙抹了两把眼泪,朱标想了想,又继续开口说道。
“听说你儿子还没有娶亲,这么多年一直在忙活差事,朕听说皇后宫中有个丫头,进宫的时间不长,长相一般却聪明伶俐,你如果不嫌弃的话,就把她嫁与你儿子如何?”
朱标这话说的很有意思,朕听说皇后宫中有个小丫头,就是说朕也没见过,进宫的时间不长,长相一般,却聪明伶俐,无非就是说这丫头还是完璧之身,这皇宫大内的宫女多如牛毛,皇帝没有那个精力把所有人都宠幸了。
所以一般的宫女都是十二三岁入宫,十七八岁出宫,能得到皇帝青睐的少之又少,能当得上通房大丫头的更是凤毛麟角。
如果说这些宫女里有人能攀上高枝变凤凰,那这个女子的长相,心性才学以及心机,都得是几百年难出一个的奇女子!
毕竟这真正的宫斗比甄嬛传可是要残酷的多!不信你就参考一下吕雉和戚夫人的故事……
其实朱标这么做还挺厚道,只是把一个宫女许配给了功臣之家,毕竟这个功臣的出身太低了,他爹只是一个宫中太监,群臣也需要避嫌,不敢和他结亲。
就拿后世的通古斯老妖婆来说,她甚至把自己的贴身宫女许配给太监,让这个女子一辈子和一个假男人过日子,这就有点丧良心了,但是给人家找一个好出路,还是没毛病的……
而且对于苟润田来说,娶一个知书达理聪明伶俐的宫女,对于他来说未必是坏事儿!
苟宝已经被这突如其来的喜悦砸晕了,这皇宫之中哪里有丑的?这皇宫之中哪里有不聪明的?一个聪明的女子旺三代,一个四六不通的可以让这个家族血脉没落到底!
他在宫中待了这么长时间,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而且那可是皇后宫里的!多多少少也算是有个香火情。
“谢陛下……谢陛下……老奴无以为报……”
苟宝,此时已然泣不成声,朱标摆了摆手,慢慢悠悠的进了后宫。
这后宫之中伺候的都是女官,只有极少数的地方有一些干粗活的太监,苟宝也要在门口候着。
这朱标刚刚进宫,身后的一众宫女太监就纷纷小声道喜,苟宝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但还是极其威严的摆了摆手。
“咱家多谢众位美意,但咱们还是以差事为重……差事为重……”
没人注意到的是,苟宝袖子里的左手狠狠的捏着自己的右手腕子,早已经捏出了一个乌青的印记,剧烈的疼痛才没有让他笑出声来!
但这一切对朱标来说只是小菜一碟,他现在要看看自己的两个闺女了。
刚刚进宫,春花秋月穿着一身单薄的丝绸裙子就迎了出来,恭恭敬敬的屈膝行礼,“恭迎皇爷……”
朱标随意的点了点头,大步往里边走,来到了床榻边上,床榻上躺着两个粉雕玉器的小女孩,此时正睁着明亮的大眼睛吃手手。
看到朱标来了,两个小丫头纷纷伸出胖乎乎的小手,“呀呀呀……嘿嘿……”
这一幕简直把朱标的心萌化了,小心翼翼的用鼻子尖儿顶了顶小丫头的脸蛋儿,小丫头也张开没牙大口吃吃地笑。
一旁的春花秋月看到皇爷如此喜欢这两个小公主,眼神之中也包含着笑意。
“小家伙……我是你爹……我是你爹呀……”
“嘿嘿……我是你爹……”
朱标拿起一旁的小玩具,逗弄着自家闺女,眼神之中满是宠溺,这爹疼闺女和疼儿子是两回事儿,对于闺女就总有一种溺爱的感觉。
春花秋月对视一眼,纷纷上前伺候,他们此时刚刚出了月子,还不能干太重的活,所以只是上前帮朱标宽衣解带。
沉重的龙袍被挂到了一旁,朱标穿上了一身单薄的丝绸衣服,顿时感觉到浑身上下一阵轻松。
“皇爷,是先沐浴还是先用膳……”
朱元璋惬意的闻了一口自家闺女身上的奶香味儿,又惬意的闻了一口春花秋月身上的奶香味,“先去沐浴吧,今天吃点清淡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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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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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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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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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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