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里面却住了一群奇形怪状的玩意儿,看起来让人倒胃口,所以大明的百姓极少来这里,就算是来,也是表情极其不屑。
据说刚开始的时候,这些使臣来到应天,还有几个想横行不法的,结果被应天府尹当场就派人打折了两条腿,从那以后,各国的使臣都变得非常老实,变得比自家儿子还要老实。
而且这条路上多是乞丐,这些乞丐都不是大明的百姓,如今大明也很少有乞丐,就算是没有地,吃不起饭的破落户,也知道去北方闯上一闯,闯明白了,就能做成小地主,就算是闯不明白,最起码也饿不死。
除非那种天性奇懒无比的,但是这种人应天府衙门也有方法治,那就是让他们和异族一起修铁路,修了一个月以后,那一个个都变得十分勤劳,没事就愿意找点活干。
“我是黑州的酋长!我抗议大明的横行霸道!”
一个黑棕色的昆仑奴缩在墙角,反复叨念着这么一句话,这语气生硬无比,一听就是只学会了这一句大明语言。
旁边的一个百姓听到以后,飞起一脚就踹在了面门上,“他骂咱们大明!!!”
一群百姓上来拳打脚踢,这可怜的酋长不一会儿就没什么出气儿了,官差这个时候才姗姗来迟,站在旁边象征性的吆喝几句,最后还抓了几个壮丁,把尸体抬到了乱葬岗。
这家伙他们都盯了很长时间了,早就想弄死了。
“我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使臣!你们不能这么对我!”
一个身穿麻布衣服,手持权杖的白人,站在那里义愤填膺。
这家伙因为本国的圣女被曹家抢了,所以千城百里来到了大明,谁知大明根本就没人理他,曹家还把他当街打了一顿,当成奴隶卖了出去。
到了大明农户的家里,他大喊大叫,说他是一国使臣,那农户也是胆子小,没打死他,只是又打断了他一条腿而已,时间一长还真让这老小子跑了出来,他在树林里找到了藏起来的权杖,就来到这驿馆面前哭诉,希望有其他国家的使臣出面帮他调整。
结果自然是悲凉的,拖着一条残腿在这里要饭好久了。
“你们看,你们看!这人脑袋上还带着一顶假发!全他娘的是卷,就好像我们家的绵羊一样!”
一个大明的孩童,飞奔过来抢了他脑袋上的假发,套在了狗的脑袋上。
狗咳嗽一声,倒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这假发的味道太过于浓厚,狗鼻子本来就好使,这一下差点没没把狗熏背过气去。
但是狗多忠诚啊,为了逗小主人,还是顶着这一头假发,在大街上狂奔。
小孩子在身后疯跑,一群大明百姓也看着哈哈大笑,只有那拖着一条长腿的神圣罗马帝国使臣,在后边大哭着追逐,身为一个正宗的绅士,他的假发竟然被如此糟践,这怎么能让他不心酸?
“你们这些孩子,快把那神圣的东西还给我,你们这样顽皮,是要被上帝惩罚的!”
那使臣拖着一条残腿,拄着他引以为傲的权杖,上气不接下气的在后面跑,可是没跑几步,就看到了一匹高头大马,身后还带着无数随从,气势汹汹的走了过来。
那孩童也不害怕,依然乐乐呵呵的在道路两旁疯玩,高头大马上的人却开口了,中性的声音慢慢响起,“那孩子,可别在马路旁边玩,多悬啊,来来来,叔给你拿几个铜钱,你拿钱买糖葫芦去,别在这儿玩儿了……”
小孩子笑呵呵的接过铜钱,甜甜的说了一声,谢谢叔,这一句叔可把苟宝叫的心花怒放,有些苍白的老脸都露出了一丝笑容。
这一幕被神圣罗马帝国的使臣看在眼里,他心中狂喜,口中喃喃道,“终于是遇见了一个心地善良的明人贵族,也许他会帮我对抗邪恶的曹家!”
踉踉跄跄的上前,拖着一条残腿,勉强跪倒在地,“这位善良的贵族,我以同样是贵族的荣誉向您请求帮助……”
苟宝眉毛一挑,瞪着眼睛仔细一看,这家伙有一头像稻草一样的头发,手里还拿着一根奇形怪状的木杆子,还有一双瓦蓝蓝的眼睛,顿时大怒,“娘的!什么玩意儿!”
他这一喊可不要紧,战马受惊,死命的向前冲,苟宝的骑术也是了,趴在战马背上,什么事都没有,但是跪在地上的使臣可就没有那么好命了,本来就残着一条腿,这电光火石之间哪里躲得开?
“啊!!”
短暂且急促的惨叫声,权杖被铁蹄踩断,胸口也给他开了一个天窗。
苟宝长出了口气,跳下马来一看,确定是一个异族人,这才放心。
那孩子则是屁颠屁颠的跑过来,“没事叔,他是这条街上的臭要饭的,不是咱们大明的百姓,这当地官府都是知道的,您走吧,我是青年军团,一会我找几个人把这畜生抬到乱葬岗去!”
苟宝大喜,伸手揉了揉那孩子的脑袋,从怀里掏出一枚金币,递给了那孩子,那孩子也没客气,接过来之后,笑嘻嘻的开口说道,“这钱我回去上交给我们石将军,您放心,这畜生,我们石将军肯定给您处理的明明白白……”
苟宝感觉这孩子特别有意思,但毕竟身上有差事,也没有多停留,直接上马而去。
看着他们走远之后,那孩子从怀里掏出一根口哨,轻轻一吹,旁边顿时冲出来很多跟他差不多大的孩子,为首的正是石亨!
“好!小六干的不错!”
石亨从那孩子的手里接过金币,掂量了一下,眼神之中露出了一丝喜色,“这回吴家奶奶的病有救了,留下几个人处理尸体,剩下的快跟我去药铺!”
孩子的话音清脆,旁边的几个百姓都是饶有兴趣,站在旁边笑眯眯的听,过了一会儿才慢慢离去。
苟宝则是慢慢悠悠的来到了驿馆,开口就问,“那三个异国公主在哪!快出来看看你们的夫君!白毛阁大学士到!”
“汪汪汪……”
(兄弟们留下一个催更,明天开始描写世纪婚礼,脑洞绝对意想不到,哇哈哈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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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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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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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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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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