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标听完这话心里面已经有数了,骑术了得,大多数拿着马刀,这不就是后世的哥萨克骑兵吗?只不过这个时候迪米特里大公的正统公国,还在金帐汗国的威胁下,这些个玩意儿也没有归顺于他们,迪米特里也并没有得到哥萨克的支持。
这哥萨克骑兵可是后世强军,但是在这个年月,在朱标这个永乐皇帝的眼里,这所谓的哥萨克骑兵,也就是一群野蛮人而已,他的大明铁骑能打败草原人,他又怎么会在乎这些个玩意儿?
“那些骑兵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出现的,在哪里出现的?是第一次发生冲突吗?”
朱标忽然有些好奇的开口问道。
巴旦书林歪着脑袋想了想,这个年月的草原游牧民族可不是只在那一个地方住,他们跟着水草雨季,哪里草原茂盛,他们就去哪儿,所以这一年去的地方还真是不少。
“回天可汗的话,是在海兰泡,在那里第一次碰到的他们,当时他们就有些盛气凌人,还欺负我们的牧民,我看不过去,就用套马的长杆把他们拖下战马,这仇就算是结下了……”
朱标微微点了点头,眼神之中闪过了一丝杀气,但还是笑呵呵的开口说道,“海兰泡还真是个好地方,离咱们这儿也不远,大军奔袭十日,应该就可以到达吧…”
曹炳重重的点了点头,“回万岁爷的话,如今大军是轻装,奔袭到那里七日足矣,但是后方辎重……”
朱标满不在乎的摆了摆手,“这草原之上遍地都是牛羊,以战养战就是了,还在乎什么粮草辎重?实在不行咱们就学一学那武圣人岳王爷,壮志饥餐胡虏肉!”
朱标这话一出,下方的人全都激灵灵的打了个寒颤,但眼神之中的坚定却从来都没有改过。
巴丹书林的眼神之中也满是小星星,这草原上的女人不喜欢那种翩翩君子,只崇拜杀伐果决之人,恰好朱标就是,特别是在这种时候,愿意为她们出头的!
风雪之中大军赶路的速度无法太快,只是缓缓的前行。
而且这明君在风雪之中赶路也不算遭罪,毕竟装备实在是太好了,而且这禁卫军都是勋贵子弟,家中得知他们要来北方,都准备了极其珍贵的御寒衣物。
听说这衣物还是当今万岁发明的,极其密实的丝绸,里面放上飞禽的绒毛,既轻便又暖和,外边再加上一层厚厚的棉衣,当真是不畏天寒地冻。
大军行进,曹军门自然是开路先锋,但与平时不同,现在他身边又跟了一个女人,巴丹书林带着三分羞怯跟在自家爷们身后,马鞍子上还放了一些肉干奶酪,旁边还有一壶酒。
小心翼翼的捏起一块肉干,递给旁边的曹军门,“夫君,您尝尝这个,这是妾身亲手晾晒的肉干,好吃着呢……”
曹军门犹如老熊扑食,血盆大口一张,那小小的肉干儿就被他吞了下去,吧嗒吧嗒嘴没吃出味,但却带着三分奇怪的开口说道,“你这什么时候学的说话文绉绉,和俺刚认识你的时候可不一样…”
巴丹书林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小心翼翼的观察了一下自家男人的脸色,但发现没观察出什么来,那脸上长的都是黑胡子,黑漆漆的一片,现在又挂了风霜,当真是看不出有什么脸色。
这没观察出来,也只能开口说话,否则让自家男人等久了,那也是大不敬,“回夫君的话,前些日子妾身在草原上救了一个汉家妹子,那妹子刚开始很抗拒我们,但后来得知我们是永乐大皇帝御封的胭脂卫以后,这才放下心来……”
巴丹书林又小心翼翼的抬头看了自家男人一眼,发现又没看出来什么表情,“那妹子和我说了很多中原的规矩,夫为妻纲,贞洁烈女,伺候公婆,这些事情………”
“如今孩子也大了,草原也成了大明的地界,妾身倒是无所谓,但是这孩子,他是个有出息的孩子,他姓曹啊……”
这话说到这个程度,那曹黑熊就算是再傻,也听出来自家女人说的是什么意思了,这吞吞吐吐说了半天,无非也就是要和他一起回家,要一个名分,还有就是孩子得到了永乐陛下的赏赐,将来一定是个有出息的孩子,你得让他认祖归宗啊,否则总窝在这草原算个什么事情?
这巴旦书林学习汉话时间不长,但是这拐弯抹角的话说的却朗朗上口,虽然不怎么熟练,但依然只指曹军门本心。
高头大马之上的曹军门有些沉默,但看到楚楚可怜的巴旦书林,又看了看在他身边策马疯玩的小曹忠,暗自捏了捏自己的拳头,“打完这仗以后,就别回草原了,跟俺一起回曹家,见见俺爹,再把孩子的名字写入族谱!”
巴丹书林的眼神之中闪过了一丝湿润,重重的点了点头,当初在草原之上,她的坚持没有白费。
如今在这万里草原之中,她的苦苦支撑也没有白费,他终于等到了这一天,她的丈夫认可了她,他的孩子也终于不是野孩子了……
小心翼翼的伸出小手,捏了捏曹军门胡子上的风霜,又从马鞍子上拿出烈酒,想让自家男人暖暖身子。
谁知却被曹军门拒绝,说是行军途中不能喝酒,他是前锋大将,后方中军就是皇帝,万万马虎不得!
巴丹书林连忙把酒囊收了起来,但是想了想之后,却毅然决然的倒掉了酒囊之中的烈酒,把皮囊交给另外一个姐妹,让她帮忙灌满清水。
女人在这个时候都是盲目的,无论他之前经历过什么,只要有一个人能足够温暖她的内心,她就会盲目的遵从。
风险还是很大,已经到了遮天蔽日的地步,耳边都是呼呼的风声,大军也实在是走不了了,但是现在跟从前又不一样了,从前只有数百亲卫,找一个空村落就能住下,现在可是泱泱数万大军,上哪里找如此之大的村落?
曹炳就算是事先再有准备,他也只是个外地人而已,这事还得靠他的女人。
巴旦书林也干脆的把手伸进自己的怀中,掏出了一张带着奶香的羊皮地图,抿着小嘴看了一会儿,“夫君,这里离我们之前被抢的草场非常近,往东再走二十里路,应该就到了,那里应该被抢的也没有多少东西了,但却毡房众多,他们不会放火的……”
这草原自然有草原的规矩,部落之间相互杀伐是在为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这大雪天气的时候,就算是攻破了对方部落,也不能烧毁对方的毡房,虽然不知道是为什么,但这就是千百年来传下来的规矩。
曹军门点了点头,“先派出探马去探查一番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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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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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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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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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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