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幅田家景象富足之态,百姓们一个个满脸红光,拿着皮鞭站在田间地头,田地当中有一排排黑色的农具,正在辛勤劳动…
“啪!!”
皮鞭在半空中划过了一道脆响,抽在了一个农具的身上,乌黑油亮的皮面,顿时被抽出了一道鞭痕,它身子一缩,手下的动作顿时又快了几分…
金灿灿的玉米杆子,被整齐的码在板车之中,板车前边也是一个黑色农具,顺利的把板车拉回了农家的庄园之中。
里边还有几个上了岁数昆仑奴,它们仔细的查看每一捆玉米杆子,看看里面有没有遗落的粮食,这可是主人许给他们过冬的食物,由不得他们不仔细…
而这个时候,田埂之上,忽然来了一伙锦衣华服的富贵公子,身后还跟着好几个美婢,身后还有强壮的卫士牵着高头大马。
两个农人顿时来了精神,笑呵呵的喊道,“公子可是来买玉米的?这剩的可不多了,院里那些能卖,要不您去看看货色…”
朱标一愣,但还是笑呵呵的搭话道,“好啊,正好我们想买玉米,进去看看…”
农人笑呵呵的站起身来,在前头带路,还和朱标有一句没一句的聊了起来。
“这玉米的收成怎么样?来这里买的人很多吗?”
朱标看着一片祥和安定的田地,看着辛勤劳动的农具们,心中也是有些感慨,这个是妥妥的盛世景象,每个百姓的脸上都挂着笑容,每个百姓的家中都有存粮,看到自己这种鲜衣怒马的人,第一想到的就是做生意,而不是逃命,这就是盛世,弱者有足够的尊严,强者有足够的底线!
农人点了点头,冲着应天的方向拱了拱手,“这还得托咱们皇爷的福,这玉米可是好东西,产量高,味道还好,浑身都是宝啊,从夏天直接吃到冬天,贵人们都喜欢吃这玩意儿,咱们庄户人家是弄成粉蒸窝窝头吃,人家的做法多…”
朱标点了点头,这中原神州就是不缺会做饭的人,只要有一样东西确定能吃,那么做法就会源源不断的冒出来,就算是这个东西有毒,人家都能找出很多种药品综合了毒性只留下鲜甜的味道。
那就更别说这种本来就好吃的粮食了,那做法自然是像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
也没走多长时间,大概也就一盏茶的功夫,就来到了一个庄户人家,农人先是从腰间拔出了皮鞭,把门口的几个昆仑奴驱赶到一旁,这才吆喝一声,“客人里边请……”
朱标有些忍俊不禁,看着躲在墙角里的昆仑奴,心中有一种莫名的舒畅感,随口就问道,“这东西多少钱一个?能干活吗?”
那农人顿时来了精神,哈哈笑道,“这东西可是相当能干活,三只才顶一头耕牛的价格,而且慢慢教还能学会人语,干活还有力气…”
让农人随意点出了一个昆仑奴,指了指它脑门上的烙印,“看看这血云龙爪烙印,这一看就是海军抓回来的,也是辛苦海军那群孩子了,天天在海上飘着,还要想着往咱大名送牲口…”
朱标捏着鼻子往旁边凑了凑,忽然开口说道,“内个内个内个……”
几个昆仑奴显然是没有听懂,蜷缩在墙角,恨不得把脸埋在土里,其实还真别说,这灰土的颜色跟他们还真差不多,躲在那里就好像有一层天然的保护色一样,看起来异常和谐。
“确实是很强壮,比一般的骡子都有力气!”
朱标显然也失去了逗弄它们的心思,主要看着他们和猴子差不多的脸颊有些恶心,往后退了一步。
曹炳一看不对,连忙挡在了朱标身前,朱标则随意挥了挥手,示意他没事。
几个大明百姓也去搬玉米,留下农人在那里满脸笑容,这种感觉就好像是别人夸奖他们家的畜生,他也脸上有光一样,比划比划大拇指开口说道,“那是,海军的昆仑奴特别纯正,乌黑乌黑的,这玩意儿有力气,能长那么高…”
“真不知道这海外是什么天地,竟然能长出这么大的猴子,而且这猴子还这么聪明…”
那农人在一旁絮絮叨叨,倒是把朱标听乐了,笑呵呵的开口说道,“猴子?哈哈哈……”
那农人一拍大腿,“可不是吗,公子你看看他们的脸,是不是和猴子差不多,其实他们就是一些没毛的大猴子,您看这多像……”
朱标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对,确实像……哈哈哈…”
不一会儿的功夫,半口袋玉米就被拿了过来,朱标伸手摸了摸,把这油亮的玉米粒放在手里仔细端详片刻,不由的开口说道,“好东西,确实是好东西,都能当种子了…”
农人笑而不语,看了一眼朱标身上的衣袍,才开口说道,“这就是吃的,种子比这个好,但是不多卖,价钱还贵…”
朱标最终以十块龙钱的价格,从这农人家里买了一口袋玉米,说是要用铁锅炒玉米花吃,旁边的人也不知道这什么是玉米花,但是这万岁爷开口了,也就只能小心翼翼的扛着。
朱标此时已经距离应天有数百里的路程了,此时的民间早已经看不出京城之地的紧张感,满满的全都是丰收的喜悦,家家户户都冒着炊烟,家家户户的院子里都弥漫着食物的香气,满地的娃娃嬉笑喊闹,身旁还坐着几个老人,笑呵呵的看着自家孙子孙女…
这些老人都是经历过前元黑暗的人,他们这个时候虽然已经垂垂老矣,但是他们比任何人都珍惜今天的日子,一个个坐在竹椅上,一边看着孙子孙女儿,一边晒着太阳,脸上的皱纹在暖洋洋的日光下都好像被抚平了一样。
朱标故意放慢了脚步,坐在马上看着这一片盛世之相,心中忽然有些骄傲,这就是他的国,这就是他的大明朝,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人人富足!
一身劲装的秋月,也是笑呵呵的跟在朱标的身后,这么多年她很少出宫,每次出宫也都是办差事,风风火火的来,风风火火的去,如今却不一样了,颇有几分怡然自得的感觉。
“少爷,往前走就有镇店了,好好歇歇脚……”
秋月的声音柔柔的传到了朱标的耳朵里,朱标也点了点头,“嗯,到了镇上买几身老百姓的衣服,给咱们都换上,穿着这锦衣,谁看到都想和咱们做点生意…”
秋月笑着点头,朱标随手扬起马鞭,对着马屁股不轻不重的抽打了一下,高大的战马吃疼,敞开四蹄儿向前飞奔而去,其他的人也都纷纷追赶,宽大的官道上马蹄阵阵,飘过了一片烟尘。
其实朱标也是留了个心眼,他知道这京城四周肯定是京官们的地界,就想着跑得远一点,看一些实在的东西,这一路上太平的紧,让他有几分不敢相信…
战马飞奔,又往前跑了几十里,一个镇子豁然映入眼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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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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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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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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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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