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场大雾来的简直是太是时候了,大军开拔,如果辨不清方向,那可是天塌下来的大事情,而而且这雾太大,周围一丈都看不清楚人,这个时候又岂能大军开拔?
蓝玉无奈,也只能推迟大军开拔的时日,吩咐全体将士固守营寨,又派人往二十里外的防线探查情况。
这蓝玉的大营就在努尔干都司最外围防线边上,后方有很多村庄百姓,每一天都要往军营和防线送很多畜牲,不至于一个人都没有,而且他们也都拿着司南,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可不知道为什么,蓝玉就是感觉有些心惊肉跳,罕见的没有喝闷酒,而是在军营里面来回转悠。
他这个大将军都如此谨慎,其他的将官也自然如此,一时间这军营里边的气氛顿时紧张了很多!
盛庸也是百无聊赖的窝在自己的营帐里,仔细的擦拭着自己的步枪,对旁边那些攻读诗书的同僚视而不见,他可不想一辈子窝窝囊囊的当个读书人,他自己也清楚,他朝中无人,文官那些弯弯绕绕他又玩不明白。
做了文官之后,这辈子估计都混不上个四品,还不如投笔从戎,在军中闯出一番天地,如今大明气吞万里如虎,武将有如过江之鲤,公侯贵人更是能拿到灭国大功!
他们都行,盛庸不服气,他凭什么不行呢?
手中的破布用力的擦了一把三棱刺刀,盛庸的眼神之中闪过了一丝野望,这在应天的时候,他可是见过陛下阅兵的威风,那通天彻地的巨炮,一声炮响,整个金陵城都能听见!
大明席卷天下之势已经不可避免,这个时候真正的血性汉子,又有谁愿意当一个文官?天天面对案牍终老?
“我说,这刺刀就不用那么擦了吧?军训的时候,咱们的教官不是说过吗,不干净的刺刀才是最可怕的,咱那把刺刀上面都是铁锈!这要是刺到哪个鞑子的身上……嘿嘿……”
李三寿不怀好意的笑了笑。
盛庸无奈的摇了摇头,“三寿兄弟,如此糟蹋装备,那可就是你的不对了,这刺刀本来就是要命的玩意儿,表面不滑,到时候万一拔不出来,那可就有你哭的…”
李三寿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嘿嘿,那咱也擦擦……”
这李三寿一边说,一边从怀里掏出了一把精巧的磨刀石,对着三棱刺刀就开始摩擦,但是三棱刺刀这个东西,想把它清理干净,还真是个力气活,任由那李三寿清理了半天,这刺刀还是黑漆漆的…
“这说来也奇怪,我家的那个地方大雾天气不少,这天降大雾的时候,时常都会有迷失方向的牛羊马匹,甚至当地百姓,这次咱们的军营怎么如此寂静?一个迷失方向的东西都没有?”
这李三寿是北平人,大雾天气对他来说实属正常,但这次确实是有点让人摸不着头脑。
盛庸擦刺刀的动作有点停顿,“大雾天那么厉害吗?牲口还能迷失方向?不都说老马识途吗?”
这一说这事儿李三寿可就来了精神,得意的摇了摇头,“兄弟你是有所不知啊,这畜生分辨方向,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沿路排泄,第二种才是你所说的老马识途…”
“可是这大雾一降,头发上都能捏出二两水,这水汽一盖,畜生沿路排泄的东西也就没了味道,或者是味道特别大,他们自然就找不到方向了,至于说聪明的畜生会记路,那更是扯淡,这么大的雾人都能走丢,更何况他们?”
李三寿嗤笑着摇了摇头,“兄弟我跟你说啊……”
“我家附近的村子有一个傻汉,第一年下大雾,他们的羊丢了,回来的时候他们红光满面,第二年下大雾,村里的小媳妇丢了,那傻汉带头红光满面…第三年的傻汉丢了……哇哈哈哈哈哈……”
李三寿在这里手舞足蹈,可是这盛庸却一句话都没有听进去,他满脑子只剩下一句话,“这大雾期间,军营附近没有一头走丢的畜生……”
这可不对劲啊,十分有九分的不对劲,按道理来说这个军营附近,不应该是荒无人烟,谁都知道越靠近大军越安全,这大军后方的百姓肯定不少,再加上前边就是防线,防线里的兵那也得吃肉啊,所以每天经过的畜生绝不在少数!可今天却一个都没有?!
“坏了!”
盛庸重重的一拍大腿,眼神之中闪过了一丝惶急之色!
也顾不得他那视若珍宝的步枪刺刀了,跌跌撞撞的就往营帐外头跑,“我要见大将军!我要见蓝大将军!”
军营之中的蓝玉,听到喊叫之后,没有露出一分吃惊的感觉,嘴角之上还划过了一丝微笑,对一旁的蓝壮开口说道,“还真别说,这些个小秀才里还真有几个聪明人…”
蓝壮点了点头,“大将军,咱们现在可是没有任何办法,咱们犯不上和鞑子们摸黑打仗,那可就上了他们的恶当了,咱们的火枪兵,每一个都是万分珍贵,如果被他们的铁骑钻了空子,那可就是天塌下来的大事!”
蓝玉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其实他想打,其实他非常想把大军拉出去,跟那些满身羊膻味的草原人好好打一仗,但是这个天气他还没办法,大雾一出,大军的号令就成了个问题,草原人可以把军队分成小股各自为战,但大明确不行!
草原人主要是以骑兵为主,他们也只有骑兵,分开很多份在草原上游弋,但是大明不行,蓝玉手下的大军也是一个多兵种配合的大军,轻步兵,重步兵刀盾兵,长矛兵,炮车兵,火枪兵,轻骑兵,重骑兵,炮兵,空军,火头军,无论是阵型还是摆放位置,那都是有严格的要求的!
蓝玉不可能把手下的大军化整为零和草原人拼杀,那可就是大傻而特傻了!
“唉……”
蓝玉想到这里长叹了一口气,沉声开口说道,“天降大雾,前方防线一定是慎重之极,不一定有鞑子的可乘之机,咱们固守营寨,等到大雾一退,大军在向前推进!”
这蓝玉虽然这么说,但是那心中的不安却丝毫没有减弱,“再顺便安抚安抚那个学生,告诉他本将军知道了,但这个时候最需要做的就是沉住气,告诉他像个爷们儿!”
蓝壮领命而去。
蓝玉从虎皮大椅子上慢慢站起身来,看着努尔干都司防线的地图陷入了沉思,心中暗道。
“草原里面有高人,这几天他们骚扰的地点,都极有章法,今天又是天降大雾,他们肯定会动手!”
蓝玉粗糙的大手在地图上划了一条线,最终停止在离自己六十里远的一处小山坳,口中喃喃道,“如果不出意外,应该就是这了,希望那的兄弟可以守住!”
大雾依然无比的浓烈,营寨之中的将士无奈,把大炮从营地里拽了出来,每隔一段时间就对四周进行一次试探性炮击,避免大营被偷袭!
水汽之中,一声声爆炸惊天动地,中军大帐,蓝玉的眉头也是越皱越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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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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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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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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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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