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娘,展信安,儿子决意将生死置之度外,为大明镇守海外新地,如平安归来,自当膝前尽孝,如埋骨他乡,也当尽人臣之本分!精忠报国!”
一个平凡的海军士卒,写下了这几行字,已经泪流满面,但是他刚毅的脸庞,却是没有丝毫犹豫,把这封信放进了一个盒子以内,毅然决然的交给了常家亲军!
常升就站在一旁,面色凝重,面对着这九百二十四名勇士,深深的行了个礼,朗声说道,“诸位放心,钱财信件,我以常家的声誉担保,一定送到各位家人手里!”
而这个时候,郑和就站在队伍的最后方,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酒壶,不时的喝上一口,是啊,所有的人都有家,他没有,所有人都有父母高堂,他没有,拿着酒壶坐在后面,也只是看了一把辛酸泪而已…
他十来岁的年纪,还是个孩子,就成了战俘,家破人亡,身体又受到损伤,心中的痛苦,不是一般人能想象的。郑和从一个达官贵人家的公子哥儿,一下跌落成了最被人鄙视的太监。
这滔天的巨变,岂是一个孩子可以承受的?但偏偏他就挺过来了,从云南被送到了燕王府,因为燕王随军出征,家中用不上这么多太监,就被送到了东宫,怎知道,一下子他就被贵人看重,有了这种出人头地的机会!
饱尝了人间冷暖的郑和,终于在朱标的身上感受到了尊重的味道,这怎能不让他效死力?
“好了!兄弟们!所有的信物常家都已经收到,快去船上搬运一些火器,交接一下城防!”
常升又是深深的行了一礼,所有留下来的兵士,也都纷纷回礼,当朝国公的弟弟给他们这些海军作揖,也让他们当中升起了几分值得的意思…
大军有条不紊,开始接管城防,火药库,兵器库,城中的制高点,明岗暗哨,这些东西自然需要一个时间,但是却不需要他们二人操心了。
郑和常升并排走在僻静的小路上,两人都是默默无语,常升的嘴唇颤动了几下,也没有说出什么来,这么多年来,他对郑和的改观可谓是非常之大,刚开始只是认为他是太子爷的贴身太监,自然要给三分薄面。
可是第一次打仗的时候,郑和的狠劲,着实是吓了他一跳,而且有一次土人夜袭,用的是一种非常下流的吹箭,这种东西无声无息,箭尖上还淬着剧毒!
当时的郑和一把推开常升,自己却被那东西刮破了油皮,浑身青肿,昏迷了好几天,最后还是常升疯了一样带人出去抓土人,以全部坑杀作为要挟,这才让他们的巫医治好了郑和!
但是郑和刚刚苏醒过来,那个部落就被全部活埋,一个都没有留下!惹了常家人,当真是没法善了!
从此他们二人的关系,就变得融洽很多了,可是如今,在常升眼中九死一生的事情,却必须要郑和去干,心中当然是难受。
而郑和却豁达很多,从怀中掏出了一个画册,喜滋滋的开口说道,“太子爷让咱们找到这东西,基本上都找到了,辣椒,南瓜,木薯,红薯,土豆,橡胶,玉米,西红柿,花生,向日葵,烟草,还有一些图画上没有的东西,也不知道有没有用,反正也都带回去了,这满满的一船,可都是咱们的命根子,万万要带回大明,万万要丝毫不损的带回大明!”
常升的眼眸之中闪过了一丝憧憬,这几年的成长也让他愈发成熟,“是啊!咱老常就是拼了这条命不要,也要把这些东西都完完整整的带回大明,有了这些东西,咱大明再也没有挨饿受冻的百姓了……”
郑和的脸上也闪烁着明媚的笑容,“是啊,有了这些东西,就再也不用打仗了,所有人都能吃得饱穿得暖,那该多好……”
常升苦笑不语。
不得不说郑和还是有点幼稚,但是这种幼稚,也可以说得上是赤子之心了,只有经历过战争的人,才知道战争的可怕!
只有在战争之中深受其害的人,才会明白,兴,百姓苦亡,百姓苦,这句话真正的含义,这郑和家中本来也是前元的达官贵人,就是因为天下大乱,他才会从一个公子哥变成了一个太监!
如果前元的时候有这些东西,洪武爷是不是就不会起兵了?这天下百姓是不是就不用经历战乱之苦了?
郑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这种话他也就只敢在心里想一想,说出来是万万不可能的了,“常将军,所有的种子都放在小木盒子里,小木盒子的外面一定要包上一层橡胶,橡胶这个东西不透水,也不通潮气……”
常升点了点头,“放心吧兄弟,所有的事情都准备好了,大部分火器我都给你留下了…”
见郑和要开口拒绝,又急忙开口道。
“反正我们也用不上,上了船以后,巨舰上的火炮我们都用不过来…”
郑和一听如此,也就只能点了点头,又接着开口道,“咱们这座城市里的土人首领,是两个万夫长,走的时候你带走一个。”
常升点了点头,皱着眉毛说道,“是他们两个其中有人不老实吗?那张三李四不是很老实吗?用不用咱替你弄死他!?”
这两个人就是当年最早投奔大明的两个土人酋长,因为最先学会汉语,所以一路升迁,直接做了万夫长!
郑和摇了摇头,“他们两个人都很老实,只不过我这只需要一个,毕竟这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两个人总在一起瞎琢磨,我怕出事。”
常升点头。
又过了四五日,简陋的码头之上,巨舰扬帆起航,常升站在新世界号的船头,看着这一片自己生活了好几年的土地,眼神之中流露出了三分复杂,他的身边,还占着苟润田和李四,一个满脸兴奋,一副朝圣的样子,一个满脸不舍的望着郑和。
而码头上的郑和,也是使劲儿挥手,身旁也站着一个身穿大明服饰,而肤色却偏深的土人首领。
“伟大的郑将军,大明的皇帝陛下会接纳我们吗?”
张三有些忐忑的问道,这些日子他可是尝到了权力的好处,和之前的部落比,那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如果现在让他再回部落当中,睡树枝搭成的帐篷,啃青涩的野果,那还真不如杀了他。
这话问得郑和一愣,随即微笑的点了点头,“只要你们足够忠心,是我大明皇帝为君父!我大明皇帝就一定会接纳你们的!”
这回轮到张三一愣了,只见他小心翼翼的摸了一把自己卷曲的头发,和那个别别扭扭的发髻,有些不解的说道,“皇帝陛下怎么可能是我的君王父亲……”
“应该是我的神灵,是我的主人才对……”
张三满脸虔诚的抚摸了一下手臂,那正是接种臂花的地方。
郑和:“…………………”
巨大的战舰乘风破浪,有了之前一路上的经验,这回的路线倒是顺畅了许多,随着最底层土人的呼喊声,巨大的船橹缓缓而动,再加上渐渐鼓起的风帆,当真是风驰电掣一样!
常升站在船头,抚摸了一下自家好姐夫送给他的银色左轮,口中喃喃道,“大明!大哥,姐夫,俺回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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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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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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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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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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