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朱标看到这些东西,都感觉心里暖洋洋的。
没有穿太子的明黄服饰,朱标也同样穿着一身马皇后亲手缝制的布衣,也没有用其他人赶车,朱标自己坐在马车上挥舞着皮鞭,心中却是感慨万千。
这世界上唯一无私奉献的人就是父母,很多孩子用前三十年的时间摔门出去,而父母却用一生的时间告诉他们外出要小心。
等到后来人过三十,想起了当年摔门的不对,回到家中的时候,却发现当初年轻力壮的父母已经垂垂老矣,甚至回到祖屋之后,高喊几声爹娘,都没有任何回应,人间之苦,大抵如此,喜乐甚少,遗憾太多,人世间万种繁华千般色彩,乍一看宛如仙境,其实活明白以后,都会自觉人间太苦,以后再也不来了……
朱标忽然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孤独,望着旁边低眉顺眼的奴婢,望着前方恭恭敬敬,正在等待迎接自己的老四,铁打的心,也要流出二两酸楚!
朱标跳下马车,一把扶住了正要行礼的老四,“今天是大哥送弟弟,不要在意那些虚礼。”
朱棣的眼神之中闪过了一丝浓郁的感动,用力的眨了一下微红的眼圈,想要张嘴说话,却发现说出来的话语都带着一丝哽咽。
“大哥,您怎么还自己赶车来了,您那么忙,打发个奴婢,送过来不就得了……”
朱标摆了摆手,“这说的是哪里话,你是我的亲弟弟,从小看着你长大,现在看着你成人,这马上就要出去登门立户了,大哥怎么能不来送送你?”
儿时的一幕幕在眼前闪过,朱棣再也忍不住内心的酸楚,眼泪噼里啪啦的落了下来。
朱标叹了口气,“反正时辰还多,咱哥俩边走边聊……”
朱棣乖巧的跟在了朱标身后,始终差着半个身位。
朱标看在眼里,一把将自家四弟拽到了和自己同等的位置上,“都说了,今天是大哥送弟弟远行,不必有那些虚礼,你如果再这样,大哥可就生气了!”
朱棣连忙点头,已经带有几分刚毅的脸庞之上,却被自己的泪水染上了几分浑浊。
“北平那个地方,意义重大,虽然有努尔干都司包裹,但还是四争之地,老四你此去,万万不可,摆出藩王架子,要亲民爱民,遇事多考虑,实在拿不定主意,就给大哥来信,大哥帮你一起想。”
不知道为什么,朱标今天有些絮絮叨叨,像极了那位洪武大帝。
朱棣也在一旁默默的听着,一边听,一边用袖子擦着自己脸上滴落的泪水。
“哭的是什么!你从新平一路打来,不知道砍杀了多少个贼人,这个时候怎么还露出了女儿像!”
朱标看似在责备,其实则是满脸心疼,自己一个人外出闯世界的苦楚,他可是十分清楚。
拍了拍自家老四的肩膀,朱标的脸上带了几分欣慰,“长高了!也长壮了,是个真男人了,以后在北平,你就是堂堂大明亲王,万万不可露出如此女儿态了!”
朱棣狠狠的点了点头,眼神之中好像做了什么决定,忽然变得坚定无比。
朱标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北平那个地方地理位置得天独厚,进可攻,退可守,努尔干都司是一片沃土,又是刚刚归化,万万不可大意,你身为大明亲王,每一年都要往出跑几次,带着你的燕王三卫,到草原上转几圈!”
“让当地的百姓看一看,我大明亲王都是马上亲王,使得动长枪大剑,用得了硬弓强弩,可不是前元那些个样子货色,明白了吗!”
“大哥放心,弟弟心里有数,弟弟死去一定干出个样来,绝不给大哥和父皇丢脸!”
朱棣的眼神之中好像闪烁着火光,整个人也变得斗志昂扬。
朱标点了点头,脸上闪过了一丝欣慰,可是又开口说道,“这努尔干都司之上,有一个渔猎民族,这个民族名叫女真,一直在大明和北元当中左右摇摆,就好像那墙头野草,飘摆不定,当真可恶至极!”
朱棣的眼神之中闪过了一丝血红色的杀气,有些狰狞的问道,“大哥的意思是?”
朱棣现在可不是一张白纸,他可是在新平参与了四十天大索,要是说一点影响都没有,还真是有点扯淡……
朱标点了点头,脸上一片淡然,“大哥听说那女真一族,喜欢在脑袋后面留一根老鼠尾巴一般的辫子,整个头上光洁无比?”
朱标一边说,一边不自然的扭动了一下鞋子,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是里边进了一颗石子。
朱棣则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放心吧,大哥,弟弟一到北平,就放出话去,五块龙钱,买一张带耗子尾巴的头皮!每年出去围猎几次,还能多弄一些,一定给大哥做几双新靴子!”
“咳咳……”
朱标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剧烈的咳嗽起来,但是也没有多说什么,毕竟是自家弟弟的一番孝心不是,伤了什么也不能伤了自家兄弟的心啊……
兄弟二人又说了许多体己话,当朱棣看到马车上的东西以后,顿时又是痛哭流涕。
马皇后带来的东西简直是太全了,而且每一样东西都是自己亲手制作,这种感情在皇家之中简直就是凤毛麟角,天家贵胄谁也不缺金银财宝,可唯独就是缺着平民百姓触手可得的亲情,看到这车上的东西,想到日渐衰老的娘亲,每天晚上点着昏暗的油,一点一点的缝制,朱棣不仅潸然泪下!
“大哥,替我好好谢谢娘,爹娘对我简直是天高地厚一般!”
冲着皇宫的方向长跪不起,朱棣的心就好像用钢针刺了一样,疼痛无比。
天下之间没有不散的宴席,燕王朱棣的马车,缓缓向北驶去,身后跟着,原本朱标的东宫六率,此时的燕王亲卫,再加上从京军大营之中,挑选的两万余名精兵强将,就这么踏上了北去的路!
一路之上,碰到了许许多多北上的大明农户,他们一个个风尘仆仆,却满脸笑容,有的推着车三五成群,有的干脆就是一个庞大的家族,他们都要去努尔干都司,因为那里有大军保护,因为那里有庞大的黑土地,那是他们翻身的希望!
朱棣掀起马车上的帘子,看着窗外的这一幕,眼神之中闪过了一丝敬佩,低声喃喃道,“大哥的治国之策,远胜于父皇,如此一来,十年以内,努尔干都司满地汉人,更是开垦了无数土地,可就和那草原,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
“燕王千岁!”
“燕王千岁千岁千千岁!!”
而外边的百姓一看见朱棣的车驾,顿时也是欢欣鼓舞,亲王都去了北边,那他们就更不用怕了,就像是当年种臂花,皇爷都种了,他们还怕什么?难道自己的命比洪武皇爷还金贵?
这个时候也是一样,难道自己的命比堂堂大明亲王还金贵吗?发什么癔症啊……
外面的百姓脚步又快了几分,若有若无的跟在了朱棣车队的后面,朱棣看在眼里也没有阻止,毕竟这荒郊野外,大明的百姓不往大明的军队旁边凑合,那才叫天大祸事!
深夜。
篝火烧的哔哔啵啵,朱棣端了点饭食,要回到马车之中用饭,其他人也自然不敢跟着,只是在离着三五丈的地方,围了一道人墙。
马车之中朱棣把饭食放在了马车之内的桌案上,敲了敲座位后面的木板,声音低沉的说道,“老和尚!出来吃饭吧!已经出了应天城的地界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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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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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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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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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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