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茂气哄哄的把手中的饭碗往桌子上一放,发出了一声脆响,厚实的黑陶大碗顿时裂开了一道口子……
冯胜倒是一副习以为常的模样,在沿海打了这么久的仗,这些人是什么德性,他心里简直是太有数了,轻手轻脚的放下手中的碗,慢悠悠的问道,“那些中毒的杂种都是什么症状?”
那亲军统领歪着脑袋回想了一下,“回将军的话,只是上吐下泻,并没有什么其他反应,也没有死的……”
冯胜则是摇了摇头,眼神之中闪过了一丝凝重,吧嗒吧嗒嘴说道,“不对劲啊!这些狗杂种是个什么德性?我这心里还是非常清楚的,他们下毒一定是挑最烈的下,怎么还扔上泻药了?这东西不痛不痒,没啥大用……”
常茂摇了摇头,接过话柄说道,“因为泻药这个东西见效最快,而且数量很大,哪怕是砒霜,断肠草那种猛烈毒药,三斤五斤的扔在水井里也不会有效果,但是泻药这东西却不一样,他没有砒霜,断肠草那么金贵,而且在水中能停留的时间还长!”
冯胜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在他心目当中,这普天之下用毒打仗的,第一人就是开平王常遇春,那打起仗来,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扔尸体,引发瘟疫,河里扔腐烂的死人,派出死士,在城中的水源里投毒,这些事儿,一桩桩一件件他都干过,而且还不是一次两次,常茂是人家的嫡长子,在这方面可谓是家学渊源,堪称专业人士。
“那依茂将军的看法,这些蛮夷下泻药的目的是什么?”
冯胜语气非常客气的问道,可别看他是海军主帅,但是从根儿上来讲,他和常茂其实是平级的,而且人家还有一个郑国公的爵位,这一点他可是比不了的,所以这客气点,是一点毛病都没有。
常茂沉吟片刻,这才开口说道,“本将看来,这些蛮夷在城中一定有伏兵,想让咱们喝了这城中的水,吃了这城中的粮食以后,浑身无力,再趁机出来打杀咱们,这城外也一定不太,说不定那些蛮夷,就在外边等着咱们呢!”
李景隆撇了撇嘴,口中喃喃道,“这群蛮夷也有这种心思?他们长那个脑子了吗…”
说完这句话他就后悔了,只见冯胜和常茂,都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看他,饶是他堪比城墙的脸皮,也感觉到一阵发烫,当下把老脸扭向一边,不再理会,不得不说李景隆和常茂比起来简直是太嫩了,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根本就没有可比性。
一个是从小跟着自己的爹,纵横沙场,又是太子爷朱标的头号打手,李景隆在这方面可就远了去,他爹李文忠的能力虽然很强,但是和其他的开国公侯比起来,就有些中庸了……
冯胜点了点头,“那现在咱们立马封闭城门,先挖地三尺把城中的伏兵找出来,全部杀掉,然后再大军出城,在城池周围坚壁清野,把那些藏在暗处的蛮夷挖出来!”
这冯胜本来的打仗方式是非常稳健的,可是这一次远征的主帅当中,有两个姓常,天天一见血就眼珠子通红,还有一个姓李的,根本就不把士兵的命当命,哪里危险就把兵往哪派,完全就是一副拼命的架势,搞不好就是一阵万岁冲锋,轰鸣之下,血肉横飞。
在这种氛围的影响下,冯胜也逐渐常化了,大索屠杀朗朗上口,杀光砍光,样样精通……
常森看了看自家大哥,又看了看冯胜,忽然计从心起,咕噜一声咽下口中的米饭,又喝了一口清水,急匆匆的开口道,“如此说来,咱们还不如将计就计,摆出一副大部分兵士中毒的样子,让那些蛮夷自己蹦出来,他们集中起来,总比荒郊野外的一个一个抓要方便的多,到时候挖个大坑,就像是新平省那时候一样,一了百了,干净又方便……”
冯胜的脸上闪过了一丝难看,说句实话,他是不想这么做的,在他心中,这杀人也不过头点地,何必把事情做得那么绝。
而且这些人留着也都有用处,毕竟现在留守在新平省的常升,还在率领大军满山遍野的抓壮丁,挖银矿,送往沿江码头,运送到各地修建供销社,这不都是活吗?都杀光了,没人干怎么办?
冯胜的嘴角抽搐了一下,刚想劝阻,就听旁边的常茂恨声说道,“也对,三弟说的有理,这些蛮夷竟然敢造太子殿下的谣,怎么死都不过分,挖个坑埋了都太便宜了,又不是没有那个功夫,真应该把他们一个一个的凌迟处死!”
常茂眼中的仇恨可是实打实的,一边说话,眼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通红,好像要哭出来一样,这可是活阎王一般的存在,流泪对他们来说比流血更加困难!
冯胜忽然间不敢说话了,现在是个什么时候?他心中还是非常有数的,太子殿下生死未卜,皇爷又颁下严旨,让他们两支大军合兵一处,以最快的速度打穿朝鲜,直插辽东!
打了一辈子的仗,冯胜对于自家皇爷的意图,自然是心领神会,无非是想把朝鲜打废,然后再与草原上的徐达大军合兵一处,倾全国之力,把草原彻底扫荡一遍!
这个时候如果他为这些蛮夷求情,到时候有心之人,参上他一本,就算他是海军代理的总兵官,估计也会吃不了兜着走!
常茂忽然扭过头来,瞪着一双通红的眼睛,望着欲言又止的冯胜,有些疑惑的开口问道,“冯将军,这是怎么了,是想到了什么吗?”
李景隆和常森也把目光齐刷刷的看向冯胜,三道目光,顿时看得他手足无措,摸了摸自己有些凌乱的头发,冯胜呐呐的说道,“本将在想挖个多大的坑好…”
常茂这才收回目光,常森也是一副自己人的神态对他说道,“没事儿,没事儿,就这种事情在新平省干的太多了,手下的儿郎们都练出来了,轻车熟路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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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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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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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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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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