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色小轿在深宫的夹道上缓缓前行,梅友雕扶着轿杠缓缓开口说道。
“嗯,那就去坤宁宫吧!”朱标在轿中说的道。
其实徐妙云怀孕的消息传来以后,朱标心里还难受了好一阵子,这寻常人家的小两口,新婚头几年正是难舍难分的时候,一会儿不腻歪就难受,可是这天家皇室,事物众多,朱标也是四下奔忙,搞得二人反而聚少离多了。
像朱标这样,在意媳妇儿的还好,他在东宫基本上都住在徐妙云房里,每天陪她说说话,倒也算悠闲,若是那种薄情寡义的,十天半个月不见一次都是正常,这看似尊贵至极的女人,背后都是不可言说的清冷…
而且朱标的东宫,有名分的女人也只有徐妙云一个,没有其他储君那些浩如烟海的才人淑女,徐妙云也算得上难得的清闲,否则争风吃醋之事,必不可少,那些人虽然明面上不敢反抗她,可是这暗地里,一定要嚼舌根,自古宫中都是一个样,宫中的舌头被割了一批又一批,但是却从来没有长记性。
其实这女人真正的快乐,还不如在太平盛世,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过着粗茶淡饭闲云野鹤般的日子,夫君疼爱,儿女孝顺,倒是比着人间女人极致,安逸了许多。
朱标前世没有成名之前,曾经在某个无助的夜晚,自己一个人喝着烈酒幻想,找一个不美不丑的妻子,每天下班回来能喝上一两热酒,就是他这辈子最大的追求,晚上回来有人留灯,打开门之后就是人生圆满。
做了荒野大师的时候,也曾不止一次幻想过以后的日子,他想过功成身退,找一个小城市,买一个大大的房子,娶一个贤惠懂事的妻子,生一对可爱的儿女。
可是这天道无常,他不知道是为什么,就来到了这大明,他什么都有了,可是这日子,就是少了那么几分鲜活气儿,也可能是心结吧,也可能是矫情吧。
轿子落在坤宁宫外,朱标迈步进去,刚走到大殿门口,就听到朱雄英的欢笑声。
“殿下……”
“闭嘴!”低声制止了要行礼的太监,朱标继续往里边走,刚走了几步,就闻到了一股饭菜的香味儿,只见朱元璋乐呵呵的坐在主位上,一个劲儿的摆弄正在热酒的汤碗。
朱雄英嘴馋,手里攥着一节鹿尾,嘴角还带着肉渣,脸色红扑扑的,满是笑意。
旁边,徐妙云端庄的坐着,不时拿出锦帕,给朱雄英擦擦嘴角,乐呵呵的在和马皇后说着什么。
“标儿回来了。”
还是朱元璋眼尖,一眼就看到了朱标。
“殿下,父王……”
徐妙云和朱雄英一愣,连忙起身施礼。
朱标也是恭恭敬敬的行大礼,
“儿臣参见父皇母后。”
“不必多礼!都是自家人,哪来那么多规矩?”
朱元璋满心欢喜地挥了挥手,示意朱标起来,又道,“快坐下,快坐下,今天这些饭菜,都是你爱吃的,外边不比宫里,多吃点儿……”
朱标起身,靠着朱元璋最近的位置坐下。
“来,标儿,先喝杯热酒开开肠胃,这天气越来越冷,一路上骑马风大,也正好暖暖身子。”
朱标也不客套,直接拿起酒壶,给自己倒上了一杯,和自家老爹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朱元璋看在眼里,心中欢喜,“这在军中呆的时间长,标儿身上倒是多了一股豪爽气……”
这论喝酒,朱元璋可从来没怕过谁,当初徐达汤和常遇春,都没喝过他,怎么可能在自家儿子这里认怂,当下举杯,满饮而尽。
“你看你们爷俩,不吃东西光喝什么酒啊?”
马皇后眼圈微红,象征性的说了一句,便一个劲儿的给朱标夹菜。
徐妙云没有说话,毕竟是在长辈面前,只是默默的看着,眼眸中波光流转,如新月一般明亮,洋溢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欢喜。
朱标夹起碗中的一块鹿尾,放在嘴里品了品,满口肉香,肥而不腻,当真是好东西。
“好吃,这鹿尾当真是人间美味,”朱标赞了一声,又吃了一块。
朱元璋则哈哈笑,“标儿,你可知道这鹿尾巴哪里来的?”
朱标一边吃,一边表示自己不知道。
朱元璋继续说道,“这是那朝鲜藩国进贡来的,拿来了一些兽皮,还有一些人参,还有十几头鹿,那使臣还给你宫中的那个侍女,带了一些东西,咱也没拦……”
“贞贤?”
朱标放下筷子,一脸好奇的问道。
朱元璋又美滋滋的喝了一杯酒,这才开口说道,“你不是知道,那个李贞贤怎么也算个小国公主,哈哈……”
朱标笑笑没有说话,他对这个便宜老丈人,可没有什么好印象,毕竟这李成桂在朝鲜可是靠打红巾军起的家,后来和大明也多有摩擦,最后他虽然攻破高丽王都,推翻了高丽统治,又与大明修好。
但是,交好归交好,朱元璋很快就发现不对了,朝鲜的北部,平安道北部的铁岭卫,是前元的直接管辖领土,此时却被朝鲜管辖着。但是朱元璋为了安抚新生的李氏朝鲜政权,明朝选择主动后退一步,将铁岭卫北撤回到鸭绿江以北!
这明显就是领土的损失,朱标心里怎么可能不计较,而且从大唐大隋来说,那个地方的棒子,和中原人世代不和,摩擦伤人更是常态,卧榻之侧,焉能容他人安睡?
朱标的眼神中闪过了一丝杀气,倭寇已经解决,现在正在温水煮青蛙,但是亡国灭种是早晚的事,再过一两年,南洋那些土猴子,估计也就不剩什么了,这个朝鲜,迟早要打。
朱元璋看在眼里,心中暗叹,“这小子又在想什么损招,这可不行……”
“上海码头那边还好?”
朱元璋忽然间也喜欢吃鹿尾了,夹了一块,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朱标恭恭敬敬的,给自家老爹满上了一杯酒,“爹,这事情本来就没什么难度,商人们也没有起刺的,毕竟是互利互惠的事,现在作坊已经基本上立起来了,在过些时日,那里就是金山银山!”
朱元璋哈哈大笑,“好好好,标儿有能耐,这回就在宫里好好的歇上一些日子,可不要乱跑了。”
“是,听爹的。”这次朱标倒是听话。
“这次妙云也怀孕了,正好在宫中陪陪她……”
华灯初上,整个宫中喜气洋洋,所有的宫女太监都是面带喜色。
马皇后的贴身婢女小米,端着一盅热汤,匆匆忙忙的往里边走,“娘娘,给徐侧妃炖的参汤好了……”
马皇后乐呵呵的摆手让她进来,亲自打开了汤盅的盖子,尝了尝,这才开口说道,“老大家的,快喝这个参汤,这个时候喝最为滋补……”
就在一家人团聚,其乐融融的时候,春花秋月却来到了一片荒凉的冷宫,缓缓的打开门,冷声喝道,“让你们查的事情都查清楚了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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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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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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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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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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