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嘿!”
朱标在花园中,疲惫的呼出两口气。
这身体说实话,可是真够废的!细胳膊细腿,一点肌肉都没有,好像某不知名偶像练习生一样,一点力量都没有。
早上起来,打了一圈军体拳以后,浑身的肌肉就没有不酸疼的。
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的愿望还没有实现,怎么可以躺平呢?再说了,就这身体素质还击什么狂胡?被狂胡击杀还差不多……
在明初的这个时候,三军主将平时可以不用厮杀,但是真厮杀起来一定要勇猛异常,比如朱标的老泰山常遇春!那可是妥妥的勇冠三军!老朱当年在郭子兴麾下,也是妥妥的勇猛异常,逢战必先登的那种!
而且自己以后一定要当皇帝的,作为大明的第二代皇帝,日不落帝国的缔造者,御驾亲征这种事情是一定要常干的,到时候仗打了一年半,天天缩在中军大帐,都不知道血腥味儿,还叫什么御驾亲征……
想到此处朱标也是强忍着身体上的酸痛,开始做俯卧撑和仰卧起坐。
来大明虽然也就这么几天,但是朱标已经完全适应了,说起话来,一口一个孤王,朗朗上口,看见跪拜行礼也能泰然处之了。
太子殿下这是在练武吗?这是什么路数的拳法?咱怎么没见过呀?
朱标的花园门口,康茂才和汪兴祖两尊门神在那里窃窃私语。
俺看不像是军中的路数,你看太子爷这一抓一带,明显就是奔着脖子去的,军中断然没有这样的招式!
康寿卿你再仔细看看,汪兴祖眯眯着三角眼儿,仔细观察道:
“这招式明明就是奔着身体各大关节要害去的,我看呢,这应该是一门极其厉害的擒拿技法!”
两位军中的百战大将,就在门口默默观察着,拳拳有风,章法分明的朱标,不时的叫上一声,好!
朱标第二圈打完收力。
苟宝就带着众太监上前,帮朱标重新更衣。
今天是要去大学堂,重新开始读书的日子。
朱标记忆中的自己,是一个极其勤学苦读的学生,以宋廉方孝儒为首的老师们,也对自己喜爱有加,称赞他是古今少有的贤明储君,可是现在朱标却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变成他们心中的完美君主,他要成为的是,秦皇汉武那样的千古一帝,成为汉人的骄傲!成为汉人的脊梁!
一面巨大的铜镜被摆在了朱标的面前,贞贤带着几个宫女,正在有条不紊的帮自己整理衣冠。
镜中是典型的大明服饰,都说大明服脱颖于唐,在朱标看来确实有那么几分相像。
五爪金龙太子服饰,头戴金冠,腰佩玉带,香囊玉佩紧随其后,脚下是厚底牛皮朝靴!
朱标自恋的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也算是一表人才吧!而且这身衣服帅啊!
只有这样的衣服才是真正的汉人服饰,可比后期的长袍马褂强多了!
自己既然已经来到了这大明天下,已经创造了一个历史上从来都没有的盐业衙门,那么就从今天开始,历史由我改变,坚船利炮尽出于大明,万里海疆,皆我大明内河!兵锋所指,世界万族皆望风披靡!
太子殿下真是翩翩美少年。
看着镜中蟒袍玉带的朱标,贞贤忽然开口称赞道。
嗯??朱标豁然回头看向身边的女人。
贞贤被吓了一大跳,慌忙跪下说道:“奴婢多嘴,奴婢多嘴,请太子爷处罚!”
朱标这才注意到,这就是昨天晚上伺候了自己一宿的女人,当下老脸一红。
回手在贞贤巴掌大小的脸蛋上掐了一把。
下回放在心里说。
简简单单的几个字,透露出了朱标对贞贤的偏爱。
旁边跪着伺候的苟宝,眼神里精光一闪,暗道此女不能惹。
走!去大学堂!
说完,朱标带着宫人们出门而去。
门外,十二个身体强壮的太监,抬着一顶巨大无比的无顶软轿,软轿雕梁画栋!再放眼看去,金甲卫士肃立,太子仪仗浩浩荡荡百五十人!
“请太子爷上轿!”一金甲侍卫中气十足。
今天高兴,不坐轿!孤咱骑马!
“是!金甲侍卫躬身行礼,挥手让太监们让开。”
一匹黑的发亮的高头大马被牵了过来,朱标飞身上马!战马没反应过来,长嘶一声,竟然人立而起,朱标自然晓的马术,双腿紧夹,双臂青筋暴起,硬生生的把战马勒回原地!
虽然身体有孱弱,但是荒野大师的战力可见一斑。
好!!!太子殿下威武!!
甲士们狂热的呼喊,这些甲士都是功臣之后,从小便混迹军中,虽然成了东宫六率,但是骨子里崇拜强者的习惯,却从来没有改变过。
朱标骑着高头大马一路上威风八面。
很快就到了大学堂。
“殿下,这边。”领头的金甲侍卫,行了一个军中的礼节,带着朱标来到了大学堂,皇明朱家培养下一代龙子龙孙的地方!
看这个金甲侍卫有点眼熟,朱标笑问:“看你面熟,你是???”
金甲侍卫摘掉了面甲头盔,露出了一张朱标熟悉的脸。
李九江??你什么时候来我东宫任职了?是谁让你混进来的?
怪不得朱标惊讶,此人就是李景隆,从小跟在朱标屁股后的狗腿子…
论辈分朱标还是这家伙的表叔……
可是这家伙从小就不务正业,十几岁的时候,因为怂恿朱标去秦淮河上听曲儿,差点被李文忠打断了腿,从那以后和朱标见面的次数就少了。
老国公这段时间还好吧?在家闲来无事没打断你的腿?朱标边走边问道。
多谢太子爷关怀,臣的腿,还囫囵着呢……
呵呵,看着嬉皮笑脸的李景隆,朱标冷哼一声说道:“我看快断了!”
可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李景隆是个什么玩意儿,吃里扒外,你堪称是第一人,五十万大军打三万,愣是让他打的有来有回,战事胶着,老四那家伙称帝以后,李景隆竟然是头号功臣。
虽然现在朱标有信心活到九十九,只要自己活着,朱棣也不可能造反,就算造反,朱棣也不是自己的对手,那李景隆这个从犯,自然也就无可厚非,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怎么看他就是那么的不顺眼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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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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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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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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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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