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永乐大帝:朱标朱标朱元璋>第13章 世间百态
  要不咱爷俩今天晚上出宫吃点儿?

  朱标到底儿是没有挨揍,但是这个消息马皇后知道了,老朱今天晚上够呛能消停……

  所以干脆和自己的亲儿子提议出宫吃点东西。

  朱标也是强忍笑意地说道:“自然是全听爹的…”

  对对对,老朱一通小鸡啄米。

  徐兴祖那黑心厨子做出来的膳食,天天基本上都是一个味,今天咱爷俩也出宫尝一尝,咱们大明百姓的吃食,与民同乐吗………

  话说明初的时候,皇帝和皇子们吃的东西还真不是那么太好吃,因为洪武大帝,朱元璋本人,十分信奉毒从口入的原则,在位期间,他难为过皇亲国戚,难为过满朝勋贵,也难为过世家豪族,但是唯独没有难为过自己的厨子和剃头匠。

  甚至有一回,朱元璋的三儿子晋王朱棡,因为饮食不合口味,鞭打了厨子,被朱元璋发严旨斥责,并撤去了儿子的封号。

  这就是朱元璋的御用厨子徐兴祖,徐兴祖的饭菜不能说是好吃,只能说是顺口味,基本上都是家常做法,浓油赤酱,大油大盐,朱元璋马上皇帝,自然是吃着不错。

  但是这种家常菜,对于后宫的美人,还有未成年的龙子龙孙们来说,可就不太行了。

  所以稍微有点地位的后宫美人,都会有自己独立的小厨房,娘家有势力的还会送进宫来一些精通各大菜系的厨子………

  太阳还没有落山。

  马皇后那边听说父子二人乐呵呵的要出宫,也就懒得计较,随他俩去了……

  所以朱家父子就在景仁宫,换上了百姓的衣服,从一个侧门静悄悄的出了宫。

  出了宫门还没到十步。

  康茂才和汪兴祖,两个东宫侍卫头子,就悄悄的从后边跟了上来。

  这两个家伙都是百战余生的猛将,就算是穿着百姓的衣服,也显得有点凶神恶煞的,身后还跟着十多个东宫的侍卫,以老朱对朱标的宠爱来说,这几个侍卫不说是千万里挑一也差不多了。

  父子二人自然清楚,以他们爷俩的身份私自出宫是有点不太可能的,也没有阻止。

  不一会儿,二虎和苟宝也穿上了百姓的衣服,贱次次的跟了上来。

  要么老朱总是说,这紫禁城的红墙黄瓦,都不如百姓家的篱笆挡风,从父子二人换衣服开始,总共也就几盏茶的功夫,一大堆的侍卫保镖跟班太监就凑了上来。

  应天大街

  爷儿俩沿着长街往前,商铺林立,柴米油盐酱醋茶,所有的生活必需品在这条街都能买得到,糖果干货等等,各种小吃的叫卖声也是不绝于耳。

  甚至朱标还看到了一些色目人,在叫卖手中的琉璃器具,也有一些穿着羊皮的鞑靼人,在用生硬的汉话叫卖着自己的肉干奶酪。

  再往前走,就都是一些酒肆饭庄,门外也摆着一些小摊,小摊附近摆着桌椅板凳,类似于后世的大排档,木炭炉子上架着铁板铁锅,扎个大围裙的摊主,在自己的摊子上煎炒烹炸闷溜熬炖,香气扑鼻,引人馋虫。

  老朱和朱标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净是往人多的地方挤,这可吓坏了身后的一众侍卫,那手就一直揣在怀里,摸着刀把子,只要有一点风吹草动就掏出家伙往死里招呼……

  朱标逛的也是有点累了,当下和老朱说道:

  “爹,要不咱们一会儿再溜达,先找个摊子吃点东西?”

  成!今天高兴咱爷俩喝点儿!

  老朱美滋滋地四外张望。

  两位主子发话了,活自然是有人干的。

  康茂才瞪着牛蛋一样的眼睛,四处张望了一圈儿,看上了一个人最多的烤鸭铺子。

  老爷。

  大少爷。

  康茂才对着两位拱了拱手说道:“前面有家烤鸭铺子不错,臣以前闲逛的时候吃过,味道不错。您看…………”

  “嗯…”

  老朱从鼻孔眼里喷出了一个字儿。

  康茂才行礼之后,冲着背后的侍卫一努嘴儿,两个侍卫就朝着烤鸭摊子中间,最大的那一张桌子挤了过去。

  不一会儿,整个摊子就被清的没有人了,一批新的客人飞速的坐在了摊子上,买酒点肉,还有人干脆从包裹里拿出果仁黄酒,围着摊子坐得了。

  其中还有几个男客喝多了,不想挪地方,康茂才满脸堆笑,从怀里掏出了一锭银子和一把三棱锥子,三棱锥子的颜色有点暗红,透着一股凉气儿。

  醉酒的男人则激灵灵的一下,银子也没敢要,便落荒而逃…………

  老朱和朱标,慢吞吞的走到了那张大桌子前。

  苟宝则像脱了缰的野狗一样,飞快的扑了上去,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了一个丝巾,眨眼的功夫就把桌椅板凳擦了个遍。

  随着老朱和朱标的落座,众侍卫也都松了口气儿,各自坐下,眼珠子乱瞟,新来的客人也是手摸怀里眼珠子乱瞟。

  看到这个架势,烤鸭摊老板这种混迹市井之人,早就看出来是大人物了,没敢上前,只是站在不远处,笑呵呵的看着。

  朱标冲着老板一摆手,老板就屁颠儿屁颠儿的跑了过来。

  “呦……几位贵客,小店刚烤得了几只鸭子,都是咱们应天大明湖里吃活食的鸭子,那味道没谁了!”

  一听这话老朱眼睛一亮:

  “大明湖的鸭子,那感情好,给我们爷俩来两只,再来两打荷叶饼,大葱!”

  好嘞,这位老爷您瞧好吧!!

  听嘞……两只湖鸭,两打饼,两碟葱丝,饶壶酒……

  摊主冲着屋里唱歌似的喊了一段儿。

  屋里也很快有了回音儿。

  “掌柜的,您瞧好吧!”

  一个看上去十二三岁的小男孩,从烤炉的最上层拿下了两只皮色枣红的鸭子,开始熟练的割片儿。

  一个徐娘半老的妇人,也开始麻利的打着酒,切着葱丝儿。

  朱标在一旁接过话茬道:“给我这帮长随,每桌上几只鸭子,一定要让他们吃饱!”

  得嘞,小少爷您放心……

  掌柜的自然是满口答应。

  周围侍卫听到这句话,都是目露感激,纷纷要起身感谢,朱标则笑着挥了挥手示意他们不要多礼。

  毕竟是在宫外,众侍卫也只能作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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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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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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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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