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下愿为王爷赴汤蹈火!”
他们从来没有听过哪家王爷会上战场的。
毕竟那些人多是在京城养尊处优,一听到战乱跑都还来不及,更别说披甲上马,奔赴沙场了。
而且乾江说的同生死,共富贵也绝对不是什么漂亮话,这里面的感情,真真切切!
金玉淼眼里闪烁着泪水,抿了抿嘴,想说什么,却最终还是没说出来。
她收回手,擦去泪水说道:
“那你千万不能死,你要是死了,我就把你的王府卖了,让你头七连回门都找不到家!”
乾江闻言顿时揉了揉她的头,嗔笑道:
“娘希匹!敢动老子的一砖一瓦,老子回来扒了你的皮!”
“随我出征!”
“遵命!”
北凉关。
狼烟四起,城墙下死尸近千。
站在城墙上面的刘千山脸色凝重。
距离北凉关最近的驻军在玉门关,距离这里有几百里。
就算快马疾驰也要两天时间,这还是不考虑累死马的情况。
而步兵的话需要时间更长,所以现在这种情况放狼烟也无济于事,除非他们能拖延到援军到来。
可是看着城外黑压压一片,正在重新整军列队,准备新一轮冲杀的北匈奴军队,他心里清楚,这一仗很难打。
是的,在他们回来之前,北匈奴就已经进行过一次攻城了。
他们不傻,当然会选择在北凉关兵力最薄弱的时候进攻。
镇守这里的刘总兵带着上千人去参加相亲,这就是他们进攻这里的最好时机。
若不是刘千山手下将领临时指挥,在这里拼死抵挡,怕不是还没等他们到,北凉关就失守了。
毕竟他们的人数远不如北匈奴多,单单一个坎巴城都有五万人,而且这一次来的还远不止五万。
坎巴城多数匈奴骑的都是本地的骆驼,适应荒漠地形和气候。
但来的人中有不少是骑着战马的,而且旗甲鲜明。
那大军身后竖着的不只是坎巴城的旗帜,那些旗帜上面的字刘千山都不曾见过。
所以可以断定肯定是别处的部落或者是城池派兵支援了。
“大概有多少人?”
刘千山向一旁和他一般年纪,留着胡须,但盔甲上都是鲜血的中年男人问道。
“应该不下于七万!骑兵大概有一万,剩下的都是步兵弓兵。”
中年男人回答道。
“七万啊……”
刘千山听到这个数字后眉头紧锁,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北凉关。
算上三百伙夫,还有马夫,北凉关也只有不到7千的守军。虽说北凉关易守难攻,以前都可以挡住坎巴城的五万人。
可那是在有援军的前提下,现在他们没有提前知道敌军来犯,便没有派人通过驿站叫支援。
而且这一次对方还多召集了两万人。
刘千山闭上了眼睛。
没有援军,独守边关,以一敌十,也不知道将士的心防能不能守得住。
这一仗,必定难打!
不过他马上就睁开了双眼,眼神坚定,视死如归!
他转身拔出腰间佩剑高高举起,朝着身后的将士高声大吼:
“将士们,我们的身后就是大乾国土,就算死,也不能让这些匈奴踏进北凉关一步!”
“遵命!”
将士们齐声回应,所有人脸上都没有惧意。
因为他们北凉关,没有孬种!
“咚……咚……咚……”
就在这时,城外的匈奴军中传来了一阵阵鼓声,几万人的队伍也开始行动。
万人骑兵率先冲锋!
虽然骑兵更适合在空旷地带冲杀,攻城战没什么用处,但那是其他地方的骑兵。
其他地方的骑兵可能善用刀枪等长兵器,但匈奴骑兵不一样。
他们弓马娴熟,主要是弓,毕竟他们平日是对付野兽和鸟禽,野兽的速度不比马慢,而且马更害怕野兽,所以用马靠近去抓不切实际。
而日复一日的练习,导致就算是在马背上,他们弓箭的准头也不会低。
而这样的骑兵在历史上也是有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
胡服骑射!
胡服骑射是战国的赵国模仿胡人对国内改革的骑兵。
有了这支骑兵后的战国一下子从国力衰败变成了仅次于最强的秦国。
“盾牌!”
看到那些骑兵靠近,弯弓搭箭后刘千山立马下令。
只见一面面厚重的盾牌被士兵架到头顶,而无数的箭矢在这时候像是雨点一样从天而降,落在了盾牌上面。
战场的箭矢更多的不是像电视剧一样直直地射过去。
而是类似抛物线的射击,特别是对城墙上这种本身就不在一个水平线上的人。
毕竟地球是有引力的,太远的距离,平直射出去的箭矢大多都会直接落在地上。
而这一波箭矢被挡下来了,不过这并不能让刘千山松一口气。
因为骑兵后方的大部队正向他们靠近。
这些骑兵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射杀他们,而是为了让身后的步兵,弓兵,攻城部队靠近。
同时他们必须让人用盾牌挡住箭矢,这样兵力更加匮乏,威胁更小。
而这种行动在现代有个术语,叫火力掩护!
而且骑兵高机动性让他们城内的官兵也很难用弓箭反制,陷坑也是来不及挖,更何况他们射完就走,他们无可奈何。
这个时代,想要对抗骑兵,也只有骑兵了。
一次次弓弦拉响,一次次箭雨从天而降,落在盾牌上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随着城外的匈奴军越来越近,城上的人都握紧了手里的武器。
“放箭!”
刘千山一声令下,城墙上在盾牌保护下的人一齐拉弓放箭,但匈奴人也有盾牌,死伤一般。
“火油,滚石!”
在匈奴军到了墙下,架起云梯的时候,大量的火油,石头从城墙上落下,落在了那些人头顶。
一时间墙下哀嚎遍野,很多人从梯子上跌落后更是被人活活踩死。
不过攻城之势并没有减弱,密密麻麻的匈奴人像是蚂蚁一样,孜孜不倦地往上爬。
“杀!”
杀声四起,短兵相接。
不是城墙上的人把人砍倒,就是梯子上的人砍死官兵。
只是一炷香的时间,刘千山手中的佩刀已经砍杀不下三十人,手臂在颤抖,肌肉在哀嚎,但他依旧紧紧握着那把已经砍曲的佩刀继续砍杀。
因为他很清楚一旦放开佩刀,就再也无法握紧了!
“杀!”就在刘千山力竭,挥舞的动作变慢之际,一个匈奴趁机爬上城墙,握着一把像是镰刀一样的弯刀砍向了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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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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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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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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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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