擂台附近早就人山人海,他们很早就来这里占位置了。
毕竟一个王爷和一个有名的一代宗师的生死擂台比赛,他们别说见过,就是听都没听说过。
能够见到这么一场空前绝后的战斗,就不枉此生了!
但让人疑惑的是台上却只有一个人。
那个人不是乾江,而是独孤风云,他已经在台上等了好一段时间了,可依旧是见不到乾江人影。
“怎么回事?北凉王怯战不敢上了?”
“不会吧?他可是北凉王,还是八皇子,要是临阵脱逃,那也太丢陛下面子了。”
“这可是生死擂台,死了的话更亏,所以为了活命不来也很正常啊!”
“可北凉王的夫人还有军队都来了,北凉王要是不来,那他们为什么会来?”
台下的人都等的不耐烦了议论纷纷。
而台上的独孤风云也忍不住了,看向了台下在一顶金色凉棚下坐着的苏筝还有金玉淼,问道:
“怎么了?你们的北凉王是不敢上台跟我打吗?是已经听说了我的厉害,所以害怕了?那就别浪费时间了,直接宣布我赢就好了啊!”
“着急什么?你们当时约定今天,有说是什么时候吗?到晚上也是今天啊!”
金玉淼站了起来,双手叉腰,仰着脑袋,不服气地反驳道。
“话虽如此,但让我们苦等,总得有一个理由吧?”
裁判老管家一脸为难地苦笑着。
他们在这里可是等了老半天了,结果乾江都不来。
这架子未免也太大了,不过北凉王,八皇子,架子也确实大。
“要啥理由?是你们自己要那么早来抢位置的,怪谁啊?老实等着,到明天才算北凉王输!”
金玉淼十分硬气地说完之后又坐了回去。
而众人一听虽然很恼火,但是金玉淼说的也确实没错。
他们没有规定是今天什么时候比赛,那就只能到明天,才算乾江输。
“不过说真的,乾江到底去干什么了?怎么这么久还没出现,以前可从来没见他在任何场合迟到的啊!”
金玉淼坐下之后,也忍不住向一旁的苏筝询问。
她是硬气,但乾江要是一直不出现,那也不能就这么等下去。
而知道乾江去哪里的,这里所有人中恐怕也只有苏筝一个人了。
“他说要去换一身行头!”苏筝回答道。
“行头?”金玉淼一脸疑惑,“我从早上就没见到他人了,换个衣服的话要这么久吗?”
“不是我们带来的衣物,所以都是现场量身定制的,也许出了点问题。”
苏筝耸了耸肩,对此她其实也不太清楚。
只有三天时间来制作新的行头,那确实容易出问题。
“定制?都什么时候了,还讲究行头?”
金玉淼越发不能理解乾江是怎么想的了,大战在即,还要什么行头呢?
穿平时的衣服不就行了吗?
“他说是为了宣传,时髦,这种空前绝后的比赛,一定能够让他的行头大卖。”
苏筝想了一想,回答道。
“他想的还真多,看起来是认定他赢了,不然的话要是输了,那可就成寿衣宣传了。”
金玉淼理解了乾江的想法,不过乾江也自信过头了。
“唉~怎么还没来?太阳都快落山了,肯定是怂了吧?”
“就是,要不就直接判定独孤风云赢了吧?北凉王肯定不会来了。”
……
夕阳西下,又有无数人开始抱怨了。
他们是一等再等,现在实在是等不下去了。
他们的耐性已经被磨光了,而且再过一会儿就晚上了,到时候还看什么戏啊?
而这时候,台下的顾潇潇也给了台上的老管家一个眼神。
老管家心领神会,站了出来后就说:
“既然北凉王一直没有出现,那我只能判定北凉王是怯战,认输了。”
“喂!你们什么意思,我之前不是说了要等到明天吗?”
金玉淼一听裁判擅自做主要判定乾江输后顿时着急了,跳了起来大声吼道。
“这很明显就是怯战吧?不然有什么理由这么久都不来?而且也没有理由让群众继续等一晚上吧?”
老管家一脸不耐烦地反驳道。
而他的话也得到了台下的人的支持。
“就是,不敢来就说不敢来就好了,浪费我们时间干什么?”
“我可不等了!反正北凉王就是一个孬种,就算来了,也是只能认输吧?”
……
“谁跟你们说我不敢来了?”
就在群众抗议,打算离开的时候,他们身后传来了一道不屑的声音。
众人听后回头想反驳,但是却被那人的行头给吓了一跳,愣住了。
只见夕阳下,一个穿着怪异的男人在落日余晖中慢慢走来。
“锵……锵……”
他穿的一双皮靴后面挂着两个金色齿轮,每次走动,都会发出锵锵的声音。
他胸口的金色五角星勋章随着走动而晃动,在落日余晖下闪耀着金色的光芒,似乎是在回应着脚下的声音。
而他的长裤,皮带还有麦色外套都是皮革制成,不过那外套很奇怪。
外套的下摆都快长到膝盖上了,这个时代的人根本没见过这样的外套,不过现代倒是很常见,风衣而已。
还有,他的帽子也不是这个时代的产品,不过准确的说其实不是大乾的,其实别的地方早就有了。
那是一顶圆帽,这个时代常见的都是毡帽,官场的乌纱帽,这种帽子并不存在。
而且他戴的方式也很奇怪,斜着戴,遮住了一部分的脸。
不过整体还是挺拽,挺帅的。
而就在这时,他停下了脚步,身后晚风刮起一道风沙,风衣被吹动,帽子也飞了起来,露出了他英俊的脸庞。
乾江!
是的,穿着这一身奇装异服的人就是乾江!
夕阳,风沙,皮靴,风衣,帽子,这都是西部牛仔片里的标配了。
现场女人的话听不清楚,反正乾江看过之后就觉得太帅了,那是以前硬汉的标准。
特别是夕阳下两个西部硬汉一枪定胜负的场景,总是能让他热血沸腾!
所以一直以来他都想试试这身行头,不过现代的时候没有机会,也不可能有观众,买来只会被队友嘲笑。
现在谎称是为了宣传时髦,要是穿起来不合适也能忽悠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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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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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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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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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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