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高一边往家走,一边心里暗自高兴,这青楼的这些姑娘还真是帮了他的大忙了,这要不是春香喝夏雨他们在那里拦着,他那里有机会脱身呢,还不得被孙翻译给骂得狗血淋头啊,毕竟他拿了人家的钱也有个把月了,还没给人家办事呢,这怎么能行呢,就算是他自己忘记了,但是人家还没忘记呢,人家可是出了钱的啊。
他心里暗自庆幸自己躲过了一劫,虽然看到春香和夏雨他们对孙翻译如此的热情,他心里也有些吃味,觉得这些人本来是应该围在他身边转的,现在围在了孙翻译身边转,这让他心里非常的不是滋味,这比当初他把自己的老婆抵押给赌坊老板的心情还难受。
他觉得可能是他对自己的老婆没有感情,对这些姑娘,只有露水情缘的姑娘,反而比自己的老婆感情更加的深厚,主要是姑娘们会打扮,比他那个在家里一副邋里邋遢的黄脸婆会打扮多了。
这里的姑娘打扮的多么的时尚啊,家里的那位,一年四季就穿那一件灰衫,也不知道打扮自己,这怎么能入得了他的法眼呢,尤其是现在,看了这些姑娘之后,那更是不行了。
孙翻译这是完全沉浸在这些姑娘花天酒地的海洋中了,根本把什么都忘在了九霄云外了。什么老婆孩子,这都不在他的思考范围内了。
鲁高在回家的路上一边走一边想,哼这个孙翻译,平时看着人模狗样的,还不是个贪财好色之徒,也不过如此,这见了女色,也走不动路啊。
鲁高一路上对孙翻译严重鄙夷了一番,等他到家的时候,想想也不对劲,这拿了人家的钱了,还是得给人家办事,这躲得了初一,也躲不过十五啊,总是这么耗着,也不是个事啊。现在他真的是认真思考了,如何才能替罗伯特把事情给办了,真的给人家弄到花的种子。
于是他就开始认真思考起这个问题了,这回到家里,虽然没有吃饭,但是看到家里冷冷清清的,也没人给自己做饭,就没心情吃了,那个时候也不像现代社会还流行点外卖,这也没外卖啊,他这么多年都是被老婆伺候惯了的,所以根本就不会做饭,他去厨房转了一圈,摸了摸盆和碗,拿起来又放下,又看了看清锅冷灶。
心想算了,干脆不吃了,躺床上睡觉吧,明早上直接去早点铺吃点得了,这晚饭和早饭合并一起,直接省了一顿,更好。
于是他就开始掀开冰冷的被褥,自己钻了进去,这肚子饿,再加上有事,这根本就睡不着觉啊,趁着不睡觉还是想想如何向罗伯特交差吧。
可是他只是负责给花浇水,根本接触不到种子啊,这可怎么办呢?看来这事情还得求助别人啊,管这事情的可是高公公啊。这事情只能找高公公了,鲁高平时和这个高公公的关系并不好,倒不是鲁高不愿意和高公公搞好关系,这毕竟是他的顶头上司,谁不想和顶头上司搞好关系啊,奈何这马屁精太多,根本就轮不到他,你以为那些和领导关系不好的人是不想巴结领导吗?
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只要是脑子没毛病的的,都知道和领导上司搞好关系的重要性,他们不是不想巴结上司和领导,奈何这行竞争太激烈了,你觉得你能弯得下腰来,别人就能跪下来,你跪的下来,别人就能趴下,实际上和领导搞好关系是非常非常难的一件事,因为这行竞争太激烈了。
不是每个人都放得下身段的,就是鲁高这样的,根本没啥自尊的人,也是竞争不过别人的,拍马屁不光要能放得下身段,那也是要动脑的,这脑袋一旦不动起来,那如何拍的了别人的马屁啊。
这鲁高脑子也不行啊,要是脑子好使,这能输得倾家荡产吗?能输得家徒四壁吗,就他这脑子,别说和领导搞好关系了,就是给人家高公公提鞋,高公公都觉得他笨手笨脚的。
因为他能蹲着给高公公提鞋,就有能跪着给高公公提鞋的,这种事情能做的,都是没有任何下限的人,你能做得低,别人做的更低。
这种不需要啥下限的事情,竞争更加的激烈,所以以鲁高的头脑和智商,他根本就干不过那些人,鲁高在御花园当差干活,最多也只是个干活的,什么人情世故啊,御花园干活的这些人也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御花园这些干活的人,就是个小社会,小江湖,在这个小社会里,高公公就是皇帝,别看他只是个阉人,听着可能比正常男人还不如,一个失去了男人根本的这么一个不男不女的人,但是在御花园种,他觉得是老大,可没人敢当面说高公公的坏话,就算是心底里有人看不起阉人,那也只能是回家偷偷的,没人的时候,最好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的躲被窝里说,这要是当着外人的面说,不小心传到了这高公公的耳朵里,你还想不想混了,本来太监这没了命根子这种事情,就比较敏感,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这种事情非常的重要,关系自己的男子汉的自尊心的问题,任何一个正常男人,稍微有一点血性,都会在意这事情。
太监这个群体本来就是比较敏感的群体,就怕别人在后边指指点点,他们的心里本来就有些变态,不正常,神经兮兮的,心里比较的脆弱,你在他手下干活,还戳人家的软肋,说人家的痛处,你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尤其高公公这个人,本来心眼儿就比较的小,是个心胸狭隘,睚眦必报的这么一个人,要是你触动了他的敏感神经,好,你等着瞧吧,有你好果子吃,小鞋一双一双的,让你穿不完,很大可能就是逼得你在这里都待不下去了,但是你还找不到确凿的证据,说是他逼的你到这地步的。
这种人就属于玩人的高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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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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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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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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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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