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赵谌赵佶>第125章 弑杀金贼
  赵谌的这个方法还是管用了,在这个世界上,从古到今,没有人不在乎自己的家人,没有人不贪财,这两项是唯一和一个人的生命可以一比高休息下的东西。赵谌作为从现代社会穿越而来的人,他深深的知道,人性中的弱点,如果一味的和这些士兵强调保家卫国,为大宋王朝牺牲的精神,这样的话,如果要是管用的话,大宋王朝也不至于走到今天的地步,宋朝的士兵和金兵比起来,缺少的就是一种狼性的精神,这也是由于中原王朝是个农耕社会的原因。

  衣食富足,只要按照季节的变化,按时播种,耕种,到了秋天收割,就可以有粮食吃,那些北方生活的游牧民族就不一样了,就像是金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安全保证,他们不当没有可耕种的农田,甚至连固定的住所都没有,因为他们都是追逐水草而居住,他们的生活水平的高低,完全是依靠老天爷,这才是正儿八经的老天爷赏饭吃,全靠老天爷,一点人为因素都不掺和。

  那的水草肥美,他们就去哪里,哪里水草枯竭,就离开哪里,所以他们的生活质量和他们的生活方式一样的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而且生活用品也十分的单一,也没有什么陶瓷碗什么的,衣服基本也都是就地取材,兽皮之类的,哪里像中原地区的百姓,吃喝穿,都是高质量的,即便是穿不上绸缎的百姓,也能穿上粗麻布衣服。

  对于他们来说,中原人拥有的一切,都是他们羡慕的,想要得到的,但是他们自己没有,怎么办?那就抢啊,别的不行,金人在草原上,快马弯刀,常年以打猎为生,对付那些凶猛的野兽都没有任何问题,别说中原地区的人了。

  宋朝从开国以来,由于建国皇帝宋太祖赵匡胤,就是武将造反起家,所以他很担心武将造反,像他一样,来个黄袍加身,那他不得下课了,他们赵氏子孙不久不能永保帝业了吗,所以他登上皇位之后,来了个杯酒释兵权,把拥戴他篡位的那些武将的兵权全部都收了回来。

  那些老臣们得到了豪宅,地,美女,都乐呵呵的享受去了,就不在乎什么权利了,因为这些武将和赵匡胤一起造反,其实最终还不是为了这个,相比别的开国皇帝,像是刘邦,朱元璋之类的,登上皇位之后,就以各种理由,大杀开国功臣,宋太祖赵匡胤这种做法算是比较人性化的了。

  赵匡胤不但自己剥夺了武将的权利,而且他为了他的赵氏子孙能够坐稳赵宋江山,自他起,宋朝就开始重文轻武,武将的地位一直都很低,文臣的权利远远的凌驾于武将之上,这就造成了,宋朝诗词如此的丰盛,有那么多词人辈出。

  这就遏制了宋朝内部武将造反的可能性,朝廷都不重视武将,没有好的领导,当然部队的战斗力就不行了,如果没有外患,也许宋朝这样的做法还真能保证江山永驻,奈何北方的少数民族,契丹族建立的辽,党项人建立的西夏,还有女真人建立的金,都盯上了宋朝这块肥肉,物产肥美,军队战斗力差,这不正是他们这些野蛮民族的肥肉吗?

  于是西夏和辽都开始动起了对宋动手的心思,而且结局也很完美,达到了他们想要的效果,他们就想从宋这里要钱,要东西,宋都给了,但是到了金这个时候,宋给钱,给东西,已经不能满足他们的野心了,他们想要灭了宋。

  这宋朝的历任皇帝也没经历过,被敌兵围在城下的情况啊,士兵们更没见识过,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和皇帝一样,跑路,但是奈何自己的家人都在开封城,他们也不知道往哪里跑,根本没好好想过如何的应敌。

  这样才造成了北宋的灭亡,赵谌明白,宋朝军队的实力虽然是弱了一些,但是他是坐地户啊,这金兵远道而来,他们是劳师远征,长途跋涉,如果宋朝军民依仗开封城坚固的城墙,再加上顽强的斗志,一定能够战胜金兵,这坚固的城墙就摆在了那里,剩下的就是要提升军队的气势了,战斗力的话,现在训练肯定是来不及了,但是如果士兵们都抱着必胜的决心,坚决要守住开封城,士兵的士气非常的重要,有的时候,甚至超过了他们的战斗力。

  在这紧急关头只能是提升士兵的士气了,于是赵谌挨个城门去巡视,士兵们听说太子亲自来督战了,士气立刻提升了不少,在那个高低尊卑十分严重的时代,太子那是什么,可是未来皇位的继承人啊,那将来就是皇帝,皇帝那可是九五之尊,对于百姓来说,那可是高高在上,那是天上的人,怎么是他们这些普通士兵能见到的,虽然都在开封城中,但是他们却不能见到皇族的人,现在太子亲自来督战,士兵们的热血沸腾起来了。

  赵谌再一次强调了对将士们的奖赏问题,赵谌“将士们,今天夷狄已经打到了咱们家门口,咱们作为大宋的子民,绝对不能让他们的铁蹄踏进我们的家园半步。”

  下边的士兵齐声高喊“弑杀金贼,弑杀金贼,弑杀金贼。”

  呐喊声响彻云霄,甚至都传进了金军的大帐之中,完颜宗望听了,不由得从大帐中走了出来,看向开封城的城楼方向,嘴里不由得嘀咕道“这宋兵这是搞什么鬼?”

  但是听到这喊叫声,很是有震慑效果,完颜宗望想,这和绵羊一样的宋军,怎么今天雄起了,赵谌在激励完守城的将士之后,发往各地的勤王信已经陆续到达了各地将领的手中,看到这丰厚的奖赏,各地的将士都踊跃积极的报名,要去东京开封勤王,再也不像以前一样,各地接到开封城求援信之后,都不愿意来,怕来送死,都以给中理由推脱,或者是拖延时间,有的实在推脱不了的,干脆就在路上泡蘑菇,就是那种走一步,退两步的状态,所以金兵都撤了,有的勤王兵马还没到开封城呢。

  一听说金兵撤了,赶紧调转马头,往回走,都拍着胸口,好险,好险,幸好我们走的慢,没有赶上金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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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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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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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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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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