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奴“李大人,您这是要去哪里?您可是得多休息啊,不能到处乱走,有什么事情,让我们这些奴才去办就可以了,你不必亲自出去。”
李彦“这事不行,你们不能替我去办,必须得是我亲自去才行。我要去趟宫里,去见一见太上皇。”
家奴“李大人,你这是又何必呢,这刚才那个宫里来的公公不已经回去复命了吗?”
李彦想到宋徽宗那日渐垮掉的身体,实在是担心他把“调理”自己身体的那位沈莫沈神医再次派过来,给他调理,这样他的身体就会在这位神医的“调理”之下,不但病情没有好转,再添加新的毛病,过早的去西天极乐世界,那可就糟了。
这可不是他想要的,他不想去西天极乐,他这在现实社会还没有活够呢,他还没玩够,他现在除了自己是个太监之外,其他的他都非常的满意,要吃有吃,要喝有喝,虽然当初自己一狠心,割掉了自己的命根子,自己当初伤心难过了好久,好久。
但是现在自己一点都不后悔,要不是自己当初为了口饭吃,割掉了自己的那个命根子,自己也没有机会进宫,进不了宫,就没有机会接近太上皇,没机会接近太上皇,就没有今天自己的荣华富贵,李彦自己心里非常清楚,要想当官,那必须是要有家庭背景,或者读书特别的厉害,走科举考试这条路,中举人,将来才有机会当官。
说起家庭背景,他家哪里有背景,见到的最大的官就是他们的村长,而且还和人家一点亲戚关系都没有,一点都不沾边,祖上翻找好几代人,也没有一个当官的亲戚,祖祖辈辈都是刨地的农民。
要不然自己家也不会穷到连饭都吃不起,要不是实在是穷到万不得已,谁家会把自己的孩子送到宫里当太监啊。
说起科举,在古代读书都是有钱人家的事情,他家这样的,吃饭都成问题,吃了上顿没有下顿,填饱肚子都成问题,怎么能有钱请得起私塾先生,所以李彦在进宫之前,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所以这两条路,他家都没有,根本都走不通。阴差阳错,他家里人给他送到宫里来,本来是为了混口饭吃,李彦这个人头脑很灵活,别看没有什么文化,但是人情世故这方面,他还是非常精通的,非常的会看人的脸色,为人处世也非常的圆滑,所以很快就得到了宋徽宗的赏识,成了他身边的红人。
自己这么多年爬到这个位置有多不容易,好不容易到手的荣华富贵,他可不想就葬送在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这么个“江湖郎中”的手上。
他还没活够,他要去亲自向太上皇赵佶那里去证明,他还好,他的病已经完全好了,不用太上皇惦念了。
在家奴的再三劝说之下,李彦依然是决定要亲自去太上皇那里走上一圈,演示给太上皇看,他的病是真的好了。
要是情况不妙的话,他都可以在太上皇身边跑上一圈,用事实证明,自己身体倍棒,吃嘛嘛香,最后他还是去了宫里。
太上皇赵佶“李爱卿怎么还亲自跑来宫里了?”
李彦“太上皇惦念奴才,这不是怕太上皇不放心吗!”
太上皇赵佶“李爱卿身体刚刚康复,不用特意跑来一趟,来回折腾,对身体不好,这不小顺子回来已经禀报过了。”
李彦“多谢太上皇关心,您派来的沈神医已经给我看过了,也开了药,真是神医啊,我吃了他的药之后,顿时觉得神清气爽,浑身都充满了活力,甚至比自己得病之前的精神头都要好很多,这神医真是太神了。”
李彦知道太上皇赵佶喜欢听什么,沈莫现在是他身边的红人,他对沈莫现在是宠爱有加,不容许任何人说沈莫的坏话,他只能听对沈莫的赞美之词。
李彦当然是挑太上皇赵佶最爱听的话说了,他说的这番话,一下子就说到了太上皇赵佶的心坎上了,因为他每次生病之后,吃了沈莫开的药之后,就是这种感觉,神清气爽,可不是吗,这沈莫都是给开的兴奋神经的药,那能不神清气爽吗。
太上皇“这个沈莫的医术还真是了得,我都后悔认识这位沈莫的时间晚了,没想到民间还有这样医术高超的人,真是高手在民间啊,比那些太医院的那些庸才,吃着朝廷的俸禄,却都是些尸位素餐之人,真是不知道要强上多少倍呢。”
李彦“是,是,是,听说这位沈神医以前在民间也会名声非常大的,而且特别的爱学习和钻研,这些医术都是他自己钻研的。”
说着这些违心的话,李彦也是脸不红,心不跳的,能在皇宫里生存下来的,尤其是能坐上高位的,那都是人才,都是演员,而且还都是些实力派的演员,他们说的话和心里想的,完全是两码事,心里想的是自己的本心,嘴上说的是自己的职责。
都是为了恰饭,为了在皇宫中立足,他们说话从来都不遵从自己的内心,他们说话的原则就是尊从主子的内心,尊从太上皇的内心,他们已经弱化了自己的内心,他们都成了主子肚子里的蛔虫,想主子之所想,急主子之所急,他们已经完全没有了自己。
这是在皇宫中,这种勾心斗角的环境中生存的必备技能,也是能够在这种地方生存的生存法则,基本条件,能在这种地方官居高位,那更是要把这种技能玩转儿到极致,至于他自己对沈莫有任何的看法,那完全没必要,之前弹劾沈莫的那些人,下场如何,他李彦不是没看到,有的甚至被赶回了老家,读书这么多年,费劲千辛万苦,好歹是走上了仕途,如今就是因为看不惯,沈莫这么个骗子,就被贬官,回老家,多不值当。
李彦可不会因为这种小事,就葬送了自己的前途,沈莫是什么人,根本不值得他这么做,既然太上皇喜欢,那就纵容他好了,他愿意给太上皇喂什么药,那是他的事情,和自己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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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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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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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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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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