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幸还挺乐呵,拿别人的钱送给别人当礼钱,自己分文未花。
然后这白痴就去水云间泡澡去了,准备一会再去赌坊试试运气。
他也不想想,现在是分文未花不假,一会呢,这一夜的消费,都让韩佑赚去了。
这就是韩佑甘愿让出三成份子给宫中的原因,可以理解为保护费。
换了其他监察使,韩佑不会这么做。
许多监察使就是靠着“作死”出名的,监察使越是作死,越是得罪权贵,名声越响亮。
可于幸一定不是这样人,被齐白当枪用的家伙,这种监察使不纯粹,而不纯粹的监察使畏惧皇权,畏惧权利。
韩佑从来不相信所谓的老乡或是同窗,老乡老乡,背后一枪,就和后世似的,去了国外,老乡专门坑老乡,往死里坑,是真正的往“死”里坑。
朝堂上的同窗与同乡情义,不过是为了找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将大家的利益捆绑到一起然后追逐更高的利益罢了。
入夜了,山庄里敲起了锣打起了鼓,灯笼也高高挂了起来。
第一批客人来了,也可能也是唯一的一批客人,看热闹不怕事大的马家马老二与马大聪明。
叔侄二人还挺喜庆,一人穿着一个大红长衫,勾肩搭背送上了贺礼。
贺礼是一把弯刀,一颗夜明珠。
弯刀是马封侯送的,看着朴实无华,王海等人却说是神兵利器,削铁如泥。
韩佑薅了根头发放上去,刀没咋地,头发也没咋地。
夜明珠是马如龙送的,送给邬明月。
韩佑望着拳头大小的夜明珠,决定明天让人送给申屠鸣去。
他认为但凡能够发光的石头,应该都有放射性物质,申屠鸣不是有隐疾吗,说不定放射放射非但能治好隐疾,还能多长出来点啥,最好长脑门上,和独角兽似的。
没好气的和俩人客套了几句,韩佑回小院了。
韩大少爷就喜欢简单粗暴的,小院旁边摆满了桌子,牛羊宰了不少,一会直接烤,全是硬菜儿,酒水也是刚从城里搬来的。
韩佑说他听闻陆百川是酒中豪杰,要考考大川儿,想让陆百川挨个酒坛尝了一口,看看能不能分辨出酒水的不同。
陆百川就是再傻他也不能傻到这种程度,知道韩佑是怕有人下毒,然后让江追去尝,说这是加入仪刀卫的考验,将来升官的时候可以加分。
江追也是个狠人,抱着必死的决心挨个喝。
酒水没问题,江追也没问题,韩佑脱了官服换了儒袍,大红色的官袍。
他现在不止准备恶心申屠罡,他也准备恶心恶心读书人。
读书人的儒袍,就没有红色的。
当韩佑穿着红色儒袍走出院落时,北门御庸吓够呛:“你疯了。”
“我不准备当人了。”
见识到了申屠罡、齐白等人的下作手段,韩佑似乎有了一些新的感悟:“当人,治不了这群王八蛋。”
北门御庸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没人能懂,如果黄有为在场的话,相信大老黄会懂。
很久很久以前,大老黄也想不当人,可惜,那时他没有不当人的资本,当他有这个资本的时候,为时已晚。
韩佑不想为时已晚,之所以连个奉事郎,连个监察使都大张旗鼓的找麻烦,就是因为觉得他韩佑当人。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韩佑觉得自己出道后的人设有点没搞好,他准备换个人设。
小伙伴们陆陆续续的赶来了,喜气洋洋。
不知道为什么,大家并不觉得担心,哪怕清楚韩佑招惹当朝宰辅了,依旧不是很担心。
伏鱼象等六名南军虎贲亲自抬轿,一顶红色轿子出现在众人的眼前,旁边跟着四位侍女。
侍女岁数不大,都是庄户的子侄后辈,最小的十六岁,最大的十九,仲孙无霜亲自为邬明月挑的,都是老实姑娘,消息放出去后,庄户们争先恐后的报名,光是海选就刷掉了五十多人,还有不少老娘们滥竽充数。
什么宰辅儿媳妇之类的事情,庄户们不懂,他们就知道这是“庄主儿”明媒正娶的妾室,家里的后辈儿要是给人家做了侍女,一辈子吃喝不愁。
没等轿子进入院落之中,韩佑突然走了过去,掀开轿帘,将手臂伸了进去。
盖着红盖头一袭红裙的邬明月极为错愕,不明所以。
韩佑脸上挂着笑容,轻声道:“来。”
邬明月不知道韩佑要做什么,点了点头,搀住了韩佑的手臂。
这不符合规矩,邬明月不在乎,也无人在乎,韩佑两个字,似乎和规矩永远都没有缘分。
随着邬明月下了轿,韩佑温柔的扯掉了红布。
邬明月闹了个大红脸,韩佑大声道:“她叫邬明月,我韩家儿媳妇,我韩佑的女人,以后,也是你们的家人,你们,也是她的家人。”
众人连连叫好,嫂夫人、少夫人,乱哄哄的叫着,乱哄哄的行着礼。
马如龙和马封侯作为唯一的宾客,叫的最大声,本朝开朝以来,他们是第一次参加别人的婚宴。
邬明月依旧红着脸,有些不知所措。
韩佑哈哈大笑,一挥手:“开吃,开喝,我们没有那么多迂腐的规矩。”
众人面面相觑,都看向了北门御庸。
北门御庸苦笑连连,按照流程,邬明月应该上楼。
“都坐。”
韩佑拿起了两个酒杯,给邬明月一个,自己留一个,王海喜气洋洋的跟在旁边给二人倒酒。
“量力而为,陪我敬酒。”
韩佑说完这句话后,在场中人无不错愕,哪有新郎官拉着新娘子敬酒的,更不要说在座的根本没人比韩佑身份高。
就这样,韩佑拉着邬明月,以主人的身份,每一桌都要敬酒,每一个人都要敬酒。
还是那句话,这样不符合规矩,不符合礼仪,更不符合韩佑的身份,拉着新娘子给大家敬酒,不但拉低了他自己的身份,也似是没将邬明月当回事。
可邬明月却哭的稀里哗啦,即便不胜酒力也每次都一饮而尽。
因为韩佑会拉着她,去敬酒,去诚恳的拜托着每一个人。
她是我的女人,以后,麻烦姬兄不但要照顾我,还要照顾明月…
马二爷,如果有一天你我兵戎相见,记得我曾保过你的侄儿,不要动我娘子…
秦大爷,我是您的晚辈,明月也是您的晚辈,我不死,为您养老送终,我死了,明月为您养老送终…
朱尚、江追、陆百川、雨绮,在场的每个人,韩佑都去敬酒,都去拜托着,大家,是家人,邬明月也是家人,韩佑拜托大家照顾邬明月,邬明月也会照顾大家。
一杯接着一杯,韩佑就那么敬着酒,行着礼,拜托着,无比郑重。
邬明月紧紧拉住韩佑的手,动情的呢喃着:“为何当年在南地时,我未遇到你,为什么,为什么我们不早些结识?”
韩佑翻了个白眼,在南地的时候就算碰到了又能怎样,那时候我还穿开裆裤呢,小马也拉不动大车啊。
角落里那桌,马封侯眼眶红红的,望着远处的韩佑,暗暗说道:“兄弟你放心,今后嫂夫人遇了事,大爷我一定挺身而出!”
马如龙一巴掌呼在了马封侯的后脑勺上:“你又不是韩家人。”
马封侯撅着嘴,没吭声。
马如龙望向了那些对韩佑做出郑重承诺的人,不知为什么,心里突然有些羡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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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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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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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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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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