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袖姐姐,不瞒你说,我父母早死,我是没办法了才来给人做奴才,姐姐长这么好看,应该家里人很疼爱吧,怎么舍得姐姐来做奴才了。”
这句话戳到了红袖的心,她来做奴才,是家里人把她卖到这里来的,就因为她是个女孩,她的父母要养活与她差了十岁的弟弟,她才八岁就把她买到了人伢子哪里,她辗转反侧才进了尚书府做奴才,这十年,她学会了很多生存的方法,才让她能一直伺候在二小姐身边。
红袖呆呆的,没有说话,这十年来,虽说她的父母把她卖了,但是却没有断了联系,每个月的银子发下来,她的父母都会过来找她拿钱,只留一点碎银给她,这十年她并没有攒下多少银子,说什么以后钱攒够了,雇两个丫鬟伺候的想法,压根不敢想。
“红袖姐姐,说实话,我挺羡慕林姨娘的,虽然说妾的地位低贱,好歹也是做了大户人家的妾,就不用干这些粗活了,还有人伺候,你别看林姨娘过的惨,但不用为了温饱发愁,也有人伺候,真羡慕啊,只可惜,我这辈子就是个丫鬟命了,诶。”春儿摇了摇头,起身从锅里舀出热水,装进桶里。
红袖还是呆呆的坐着,春儿的话,她听进去了。
一个想法,在她的心中孕育而生,但是很快就熄灭了。
夫人的手段,她是见过的,她可不能有什么非分之想,还是好好的做好手里的事就行。
她拎了一桶水,往上官清云的房内去了。
上官清云美美的洗了一个澡,整个人神清气爽,这叫做肥皂的东西,还真是好用,身上洗的非常的干净。
天黑了下来,这个时间点上官瑾也该回来了,上官清云拿出一块檀香味的肥皂,让红袖给父亲送去,她本来想让春儿去送的,但是上次父亲见到春儿的脸,就表现出非常的厌恶,为了不让父亲发脾气,还是选择了让红袖去送。
红袖拿着檀香皂,往上官瑾的书房去了。
今日上官瑾应同僚的邀请,去喝了两杯清酒,整个人一身的酒气。
上官瑾没有喝多,只是微醺的状态,脑袋有点昏昏沉沉的坐在书房的凳子上。
红袖到书房门口,敲了敲门进来。
上官瑾揉了揉眼睛,看到是个丫鬟,在回想着这是谁的丫鬟。
“你是。。。清云身边的那个丫鬟,叫红袖是吧?”上官瑾问道。
“是的,奴婢是红袖。”红袖低着头回答道。
红袖知道规矩,因为夫人不喜欢老爷看府里的丫鬟,所以丫鬟见到老爷时,都要低着头!
“抬起头来。”上官瑾见到红袖低着头,有点不悦。
红袖听到这句话,把头抬了起来,但是眼睛还是向下看。
“你来这里何事?”
“回老爷,二小姐今日买了洗澡用的肥皂,特意挑选了老爷喜欢的檀香味儿,命奴婢送过来。”
上官瑾听到是清云送来的,看向了红袖手里捧着的东西。
“嗯,清云是孝顺,拿过来吧。”
红袖恭恭敬敬的上前,双手捧着肥皂递了过去。
红袖走近,上官瑾才看清了红袖的脸,他以前怎么没有注意到这个丫鬟,红袖长得不错,虽然不是什么惊艳动人,但是皮肤白皙、长相清纯,并且红袖今年十八岁,正是女子最好的年龄,该长的都长了。
上官瑾看向红袖的眼神带了一丝暧昧之情。
上官瑾就是这种尿性,只要喝了酒,脑子里就会开始想一些颜色垃圾。
他接过红袖手里的肥皂,还摸了红袖的手一把,这可把红袖吓的不轻,立马缩回手,退了两步!
上官瑾看着红袖这样惊慌失措的样子,把肥皂放到鼻子下面闻了闻。
“嗯,味道不错,这个怎么用?”上官瑾问道。
“老爷,就是您洗澡时,用肥皂搓身体,再用清水洗净就可以。”
上官瑾放下肥皂,一把抓住红袖的手,摸了一下,又拍了拍,说道。
“嗯,本官知道了,云儿有心了,你回去告诉云儿,说父亲很喜欢。”
红袖抽出手,行了礼,回答了是后,便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红袖整个心跳的不行,脸也是涨红,今日老爷的行为实属快要把她吓坏了,幸好是自己一个人来的,要是今晚的事被夫人知道了,非要扒了她的皮不可。
红袖平复了心情,才回了上官清云的院子,回去时正看到二小姐与夫人在聊天,她并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
夜晚,红袖睡在上官清云屋内的丫鬟床上,今日是她守夜,上官清云已经睡下,轻微的呼吸声响起,红袖怎么也睡不着,脑海里全是今日老爷看向她的眼神。
那眼神,暧昧无比,好似要把她怎么样一般。
红袖实在是睡不着,坐了起来。
月亮很大,月光照进屋内,屋内的一切看得一清二楚。
屋内装饰华丽,东西都是价值千金,很多都是太子买的,还有一些是府中添置的。
就比如那对青花瓷,其价值是自己做三辈子丫鬟,都不一定买得起的。
红袖蹑手蹑脚的走到上官清云的床边,上官清云的睡眠一向很好,再加上白天很累,晚上睡的更加的沉,所以红袖在屋内走动,她并没有感觉。
红袖伸出手,摸了下床边的被褥,柔软,丝滑。
这是丝绸料子,价格也是极其的昂贵,红袖睡过最好的被褥,就是小姐房内丫鬟床,被褥是棉质的。
如果不守夜,她睡的地方就是丫鬟房,被褥就只是粗布缝制的,塞上棉花就行,被褥已经有了好几个补丁,她连床都没有,就是一个大炕,几个丫鬟挤在一起。
她看着熟睡的上官清云,人跟人的差距真是大啊!
有的人生下来就是锦衣玉食,有的人生下来还要为温饱发愁。
有的人生下来就高高在上,有的人生下来只能为奴为婢!
她对二小姐从来都是言听计从,二小姐让她干什么就干什么,为什么二小姐有时候还防着她,为什么二小姐还要收了春儿做贴身丫鬟,有她一个人,还不够吗?
凭什么?凭什么她的命这样的苦,父母卖了她,主子也动不动的打骂她,同样是人,凭什么她就要这样子,屈居人下!
红袖眯着眼,看了一下熟睡的上官清云,又轻轻的回到了自己的床榻,躺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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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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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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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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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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