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天还没亮,上官清歌就被嬷嬷叫醒了。

  上官清歌睡眼惺忪,头发炸开的坐在床上。

  “嬷嬷,你那么早叫我起床干啥啊,天都还没亮。”

  “小姐,还有一会天就亮了,外面有个夫子过来,说是太子为你请的老师,已经在小书房等着了,小姐,快起吧,不然夫子要生气了。”

  上官清歌听到这里,醒了!她怎么忘记了还有夫子要来教书这件事!赶紧起床洗漱,穿好衣服,顺带拿出绷带简单的包扎了一下小指的地方,可不能让人发现。

  不一会,上官清歌来到小书房,只见这个夫子面色不善的坐在椅子上,说是书房,其实这里面一本书都没有,书房也是才弄好没几天,还没来得及往柜子里塞书本。

  “郡主,要读圣贤书,可是要早起的,皇家的子女,读书时都是寅时初就开始了,郡主这都卯时了,郡主才起,这可不行。”

  上官清歌嘟着嘴坐了下来,皇家子女早期读书关她什么事儿,她爹又不是皇帝。

  夫子拿出自己带的书,是一些入门级的圣书,便开始讲课。

  上官清歌困得不行了,加上夫子那催眠的声音,眼皮子好几次都已经闭上了,但又被夫子的声音吓醒了,夫子讲课一直到了太阳初升,阳光照进书房。

  夫子看到上官清歌这个样子,气不打一处来,看来真的是上官瑾把这个女儿惯坏了,坐没坐相,站没站相!

  “郡主!”夫子怒喝一声,把上官清歌吓了一跳。

  “郡主,你未来是要嫁入皇家的,你这个样子,如何学的圣贤之理,如何成为皇家的儿媳。”

  上官清歌没有说话,只是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夫子也是无奈了,他教书多年,皇子公主她都教过,但从未见过像上官清歌这样顽劣的态度,其实上官清歌的态度没有很恶劣,就是单纯的不想理他罢了。

  “罢了罢了,郡主应该是第一次这样上课,接下来,咱们就不讲课了,郡主习字吧,老朽看着。”

  上官清歌拿起毛笔,一笔一划的写着,其实她的字挺好看的,只是不会用毛笔而已,毛笔是需要学习,并且日积月累的练习的,现代人用的都是工业笔,写字的方式早就改变了,只有那些学习毛笔字的人,才能写出好看的毛笔字。

  写着写着,她又开始犯困了,真是煎熬啊!

  “夫子,您贵姓啊?”受不了了,她太困了,要说说话才能缓解困意。

  “老朽免贵姓苏。”

  “哦!苏老师啊,你困不困啊?”

  “不困,郡主,你可别偷懒啊。”

  “苏老师,你教我的都是啥啊?出自哪位大家的高作?”

  “自然是孔孟之道!圣贤之书,学习的都是这两位大家!”

  呦呵,这个朝代,竟然学习的是儒学,但是她的记忆里,并没有这个朝代的历史啊,不会是像电影里说的,是个平行世界吧?

  “哦~那夫子一定是这方面的专家了。”

  “郡主,习字时要专心,你要是再这样分心,如何习字?”

  “夫子?你是太子的人吗?”

  “老朽不是,老朽只是翰林院中的一个先生,负责教皇家的子弟读书习字而已...郡主,扯远了,要专心!”

  “那好吧,既然夫子不想说话,那我闭嘴就是了,诶,十年无梦得还家,独立青峰野水涯啊!”

  上官清歌嘟囔了一句诗,这些年来,有家跟没家一样,原主还真是惨,都十四岁了,还要从简单得横竖撇捺开始学习。

  这一句诗被苏夫子听到了,这诗句,用的竟然如此巧妙,十年无梦得还家,独立青峰野水涯,这说的,是他吗?他已经很久没有回到故乡了。

  “郡主,这首诗得下一句是什么?”

  “什么下一句?”

  “就是十年无梦得还家,独立青峰野水涯。”

  “天地寂寥山雨歇,几生修得到梅花?”

  苏夫子愣住了,这首诗,太好了,他从未听过这样格律得诗,但是每一句都是这样得好。他看着上官清歌,这是那个毫无才学得上官大小姐?要是没有才学,怎么会作出如此好得诗!他看了下纸上得字,确实是没有才学得样子啊,这字歪歪扭扭的,像虫子一样。

  “郡主,这诗是何人所作?”

  谁写的?那肯定不是她啊!这诗宋朝的谢枋得写的,这里得时代和她那个世界不一样,都不知道对应得是她那个时空得哪个朝代。

  “我说我所作,你信吗?”

  夫子没有说话,半信半疑的。

  “看样子就知道你不信,不信就算了呗,我又不要求所有人都信我。”虽然不会写诗,但是她会背诗啊,唐诗宋词啥的,好歹还是能背的。

  “敢问,郡主可能在作其他诗?”夫子的态度恭敬了起来。

  “你要听几首,我说出来就是了!”

  “看郡主能作几首。”

  上官清歌背了好几首,不止唐诗,还有宋词,什么《静夜思》、《花非花》、《初出城留别》等。

  这一番操作,简直惊呆了苏夫子!这是没读过书的人?没读过十多年的书,能作出如此惊人的诗歌来。

  苏夫子的眼神从开始的嫌弃,已经成了崇拜!

  上官清歌写的手都酸了,写毛笔字要求的就是手腕用力,而且手是举着的,她放下毛笔,甩了一下自己的胳膊。

  “苏老师,其实,我会写字,只是不会用毛笔写而已,我能不练字了吗?”

  苏夫子回过神来。

  “不行,郡主,一个人的字,是代表了一个人,字不能不练。”

  “可是我饿了。”

  “练完再吃!”

  上官清歌好生无语,这个糟老头子!还有没有心,饿着怎么能好好学习呢!

  “苏老师,这样!我用我的笔,给你写一篇文章,送给你,今天就结束好不好,我好饿,我好困,其实吧,你教的这些我早就会了,你也不用浪费时间在这里和我耗着,你就该干啥干啥去,行不行?”

  苏夫子有开始用他那半信半疑的眼神看着她。

  “哎呀,我不骗你,骗你我是小狗!”

  苏夫子这才点了点头。

  上官清歌从袖口里掏出一根碳素笔,找了一张新纸写了起来,写啥,当然是《滕王阁序》了,这篇文章可是上学时的必背文啊,而且这篇文章可是绝好的,只可惜王勃命不好,要是活的长一点,还有后面那些诗人什么事!

  不一会,上官清歌就把默写的《滕王阁序》交给了夫子,苏夫子接过纸,一看,这字,太好看了,但是不知道是什么字体。

  “郡主,这字,是何字体?”

  “小楷啊!”

  夫子拿着文章,默读了起来,这一看不要紧,看出眼泪来了!

  只见苏夫子看的热泪盈眶,他活了这么久,还没有见过如此绝妙的文章,无论是用词,还是格式,都是可以用绝佳来形容!特别是这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仿佛这美景就在眼前一般,天高地迥,觉宇宙之无穷;行尽悲来,识盈虚之有数。宇宙之大,宇宙的无穷,快乐逝去,都是有定数!好文章,好文章啊!

  “老师,你哭啥?”上官清歌一脸懵逼的看着他。

  “老朽...老朽从未见过如此好的文章!一时失态,郡主见谅!”

  “哦~那我们,可以结束了吗?”

  “等等,老朽有几个问题。”

  “说吧。”

  “郡主,真没读过书?”

  “额...算读过吧,读的不多!老师,你懂的,我在这里的生存困境!”

  “天才,郡主真是个天才啊,书没读多少,但却能作出如此好的文章,老朽可以称之为绝唱了。”

  “呵呵呵,一般一般,世界第三!所以夫子,我可以回去吃饭睡觉了吗?”

  “可...可以,这个...老朽可以带回去吗?”苏夫子的声音颤抖着问道。

  “拿去拿去,我不是那么小气的人,夫子喜欢,拿去挂着都行!”

  “多谢郡主!”

  说完,苏夫子如获至宝一般的将纸小心翼翼的卷好,放进怀里走了。苏夫子泪流满面的样子,见到他的人还以为是上官清歌顽劣不堪,把夫子气哭了走了,她的名声,更差了!

  送走了苏夫子,上官清歌吃了早饭又躺会床上了,天大地大,睡觉最大!睡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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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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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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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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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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