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的是?学弟出来的那一瞬间,云水谣感觉到了庆幸,是的,她在期待这个结果。
她想要留在这个学校里,不过不是因为这个学校,而是因为学校里有李庭筠。
在李庭筠身边的时候,云水谣总能感觉到心安,也总能感觉到内心的平静。
“我的意思是说,如果学弟你不在五分钟之内出来,我毕业之后就准备离校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如果学弟你在五分钟之内出来,我就多留在学校里一段时间时间,等到博士读完。”
说起这个,云水谣希望留在学校里还有另一个因素,那就是48小时前张子萱已经决定留校读博了。
自己最好的闺蜜选择留校,云水谣觉得就这么分别还是挺可惜的。
“啊?学姐你做这么轻易就做这么重要的决定真的好吗?”
对李庭筠来说,留在学校里读博和出去工作可是非常重要的抉择,这个抉择不亚于高考数学最后一道数学大题选哪一个,也不亚于选某个大学的某个专业。
“您仔细的考虑一下啊,读博可能又是三年到五年,3年到5年可不是一个短暂的时间。您完全可以用这点时间做更多自己喜欢的事情,来实现自己更多的人生价值。”
与云水谣不同,李庭筠觉得她做这个决定时非常的草率。
云水谣家里不缺钱,她本身又是一个硕士研究生,留在学校读博对云水谣来说完全没有效益方面的提升。
世人慌慌张张,不过图碎银几两。可这碎银几两,能解世间万千惆怅。
这天底下哪有那么多专心于学术、专心于为人类科技进步奋斗一生的人。更多的人读书无非就两个字“名”和“利”,可偏偏云水谣出生时便有了这些。
她完全不必把时间浪费在别人要追求的食物上面,因为云水谣本身就已经有了。
在这种前提下,云水谣没有任何读博的必要。
其次,就算云水谣真的心系天下,想要在学术方面刻苦钻研并为人类科技进步添砖加瓦。她完全可以去更好的学校,例如科大、南大,甚至可以出国读书,都比留在这里更好。
在李庭筠心里,云水谣留在学校是最差的一个选择,没有之一。
“所以学姐你为什么要留在学校读博啊,真的想读博完全可以去爱丁堡大学啊,云叔叔在那边不是有认识的教授吗?”李庭筠说话的语气严肃又认真,他的眼神里只透露出了两个字“坚定”。
如果搞不明白这个问题,李庭筠觉得今晚的火锅吃的都不踏实。
“你这么激动干什么,我留下来的理由对你来说很重要吗?”
“重要,非常的重要。”三两步走到了云水谣的面前,李庭筠死死的盯着她的眼睛。
李庭筠就是想知道那个理由,那个云水谣留下来的理由。
见学弟的态度如此认真,云水谣突然温柔的笑了笑,用手轻轻的捏了捏李庭筠的脸:“不是你说的吗,你说如果我突然在学校里消失不见得话,你会觉得不习惯。”
“既然这样的话,那我就多留在学校里一段时间吧,至少等到学弟你毕业......或者,等到学弟你喜欢的人出现,这样有她陪在你身边你就不会不习惯了。”
云水谣的捏脸的动作很轻,很温柔,亦如几十次的往常。
但与往常不一样,对李庭筠来说,这次云水谣捏的不是他的脸,而是他的心。
“可是,我不希望学姐你因为我而放弃了本有的更好的选择。”
李庭筠这句话刚说出口,他忽然觉得这幅画面既熟悉又陌生。
熟悉的是这个场景之前就好像发生过,陌生的是他确实第一次对别人说这句话。
等等,此时李庭筠的脑海里猛然出现了一个人,那就是宋同学。
宋同学之前也是这么对他说的,他回想起了去年寒假时宋同学说的话:
庭筠你不一样,你不属于这里,你只是因为我,因为过去的回忆而被困在了这里。
看着我的眼睛,庭筠,如果东宁没有你的父母,没有我,你会单纯因为东宁而回来吗?你不会。你喜欢漫长的秋天,这里没有你喜欢理由。
所以我不能答应你,我不能把你困在你不喜欢的地方。从我拒绝你的那一刻起,命运就走向了不同的方向。(ps:本书第322章。)
彼时彼刻恰如此时此刻。
李庭筠也变成了宋同学,云水谣则变成了李庭筠。
原来是这样的感觉吗?就好像电影里被打通了任督二脉的侠客,在树下突然顿悟的僧人,李庭筠明白了为什么宋同学要说出这样的话。
喜欢一个人事物,爱一个人。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得到他,一定要拥有他。
爱情不是一种感觉,而是一直责任,一种愿意牺牲自己成全对方并让他变得更好的责任。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变得更好变得更幸福,这本身难道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吗?
李庭筠是习惯有云水谣的生活,也习惯了每次做电台节目时对面坐着一个让万千人都心动的女生。
可当云水谣愿意舍弃更好的未来而留下来时,李庭筠的心里是不愉悦的。
他希望云水谣去拥抱更好的生活,他知道云水谣值得拥有更精彩的人生。
他不希望因为自己的不习惯,而让自己非常喜欢的人去牺牲更美妙的可能。
没有人能真正的感同身受,除非你成为了那个让你感同身受的人。
此时,李庭筠变成了宋同学。
云水谣仿佛看透了李庭筠的内心,她只是轻轻的揉了揉李庭筠的头发,然后温柔的说道:“去年寒假宋同学不是对你说了吗,希望你拥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她不希望因为自己把你困在一个不想要待的地方。”
“我想学弟你现在应该和宋同学是一样的心情吧。”
“但我想说的是我没有放弃更好的选择,因为在我心里,留在这里才是我更好的选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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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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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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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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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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