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陈默邵锦成>第474章 搬家
  二哥的这片地方,按照他的计划,改造都完成的话,大概需要两个月的时间,算算时间,天气刚刚寒冷下来,时间上很是正好。

  除了大哥的高考时间,是她可以为之让他赶上的。她跟二哥的运气是真的好的,比如她现在开始念高中,等高三那年,正好赶上77年恢复高考。

  而二哥,在大北窑买下这么大一片地,等四年之后,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这里就会从大北窑变成国贸。

  她张开双臂,深深地伸个懒腰,呼吸着这里的新鲜空气。这里的新鲜空气,在不久以后,就会充满金钱的味道。

  嘿嘿,她,大哥,二哥,一切都很完美。

  ——

  趁着开学之前的最后一个周日,也是开学之前的最后一天。陈永峰回来绑架,邵锦成也空出时间,陪着他们搬家。

  “默默,不要收拾得太干净了,周末你没事就要回来住的。”邵光荣看着收拾东西的陈默,嘱咐道。

  “知道的,邵爷爷,睡衣啊毛巾啊,牙膏牙刷啊,换洗衣服啊,我都在这边留了。”

  “嗯,你最喜欢的娃娃也留下来几个。拿两个,摆到我的书房去。”邵光荣继续嘱咐。

  “好的,知道了。”

  陈默笑笑,老爷子这是借着娃娃睹物思人呢,她选了一个自己平时最常抱着的,送到了邵光荣的书房,在自己不在这边的日子里,就让它代替自己陪着邵爷爷吧。

  最近几个月,她每次去畅春园,都会捎带着拿一些东西过去,所以她的东西已经没有那么多了,被褥之类的完全不用带,畅春园那边置办了全新的,好几套。

  最重的东西,就是大哥屋子里面的那些书籍了。邵锦成的红旗车,来回跑三次了。这是第四次,终于见到亮儿了。

  东西再一次把后备箱塞满,后座放了一些。这就是剩下全部的东西了。

  陈默张开双臂,抱住邵光荣。

  邵光荣拍了拍她的肩膀,“你呀,刚来北京的时候,住在我这里,上学校,还是个六岁的小不点,现在都快赶上我高了。”

  “这么多年了,我当然长大了。邵爷爷您可一点都没有变老。”

  “我这把老骨头,得多活几年,多陪你们几年呢。好了,快走吧,周末就回来住,知道吗?”

  “知道了邵爷爷,如果有事不回来的话,我也会事先过来告诉您的,您放心。”

  邵光荣点点头,拍拍站在旁边的陈永峰的肩膀,“走吧,你照顾默默,我就不用嘱咐什么了,我是放心的,去吧。”这小子,把陈默从几个月,照顾到这么大,虽是哥哥,但是又当爹又当妈,他还有什么不放心他的。

  “好的邵爷爷,我们走了,周末再来看你。”

  “不是周末,明天我们就再见了。明天早上,你们在家里等着,我跟锦成去接你们,一起去送陈默上学。这丫头,小学初中开学,都是我们几个一起送的,高中我们也得一起去。”

  “好的邵爷爷,那明天早上见啦。”早起送一次,不会很辛苦,这种仪式感,还是要满足邵爷爷的,并且,第一天上学,三个她最重要的男人一起去送她,她还是很高兴的。

  红旗车满满当当地上路了。

  自从陈默长大后,副驾驶成了她的专属座位。她尽量侧着腿,大壮就窝在她的脚边腿边,它现在已经好大一只,大脑袋搭在副驾驶的前面,眼睛炯炯有神地看着车窗外。

  到了畅春园,陈默一开门,大壮先跳下了车,在车门外摇晃着大尾巴,等待它的主人下车。

  他们卸货的时候,它在跟着忙前忙后,用嘴叼着袋子往院子里面拿。

  幸亏院子够大,这么多东西堆在这里,看起来也不算闹心。

  邵锦成办事处那边的事情,早就安排好,今天一整天的时间,都是留给他们兄妹两个的。

  三个人撸起袖子,开始整理东西。

  一箱箱搬到相应的屋子里,一样样地打开,放到相应的位置上。

  他们三个人,不止一次一起搬家了,驾轻就熟又默契。

  几个房间的窗户都开着,收音机里面放着悠扬的歌,三个人不说话,一边听歌,一边快速地收拾东西。

  大壮在院子里面,一会儿躺到自己的小木屋狗窝里,一会儿被外面的蝴蝶吸引,到院子里面抓蝴蝶。

  陈默在自己的房间里面,整理着自己的衣柜,哥哥那边传来的歌声很清晰。

  她一边跟着哼哼,一边把自己的所有衣服,按照颜色分类叠起来,整理得干干净净。

  鞋子,帽子,首饰,每一样都摆好,简直是治愈强迫症。

  她的房间,畅春园这里最大的房间。所以她的东西即便再多,只要放整齐一些,都不会显得凌乱。

  大哥知道她的衣服鞋子都多,更是牟足了劲地给她打柜子,一整面墙的大柜子,好看又实用。

  几个小时过去,家里收拾得差不多了。

  陈永峰拿了票子,三个人去供销社买了菜跟肉,本来是不想做饭的,但是正式搬家过来,当然要燎锅底了。

  已经饥肠辘辘的他们,在国营餐馆随便吃了一口,垫垫肚子。再回家开始做大餐。

  上次在畅春园家里做饭,还是招待晶晶姐那次,但是那次做的是铜火锅涮羊肉,也没有开灶燎锅底,所以这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正式燎锅底。

  三个人把食材全部拿出来,摆在流理台上,洗菜切菜,焯肉,切肉,烧火刷锅,每个人各司其职。

  在灶台上,有一溜的调味料,里面自然有陈默动的手脚。比如酱油,是打的那种大桶的散装酱油,这个时期的东西呢,干净卫生是可以保证的,但是陈默还是换成了空间内的酿造酱油,她的用料自然更丰富更安全营养,而且是人造太阳光,真真正正地晒足了一百八十天的好酱油。

  像其他的调料,自然也不必说。

  总之呢,畅春园这里做出来的饭菜,就算是简单的调味,那也是鲜美无比。

  三个人忙乎出来八菜一汤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了。

  餐厅,客厅,书房的灯,他们全都开着,照得这个小世界亮亮的。

  炖肉时候去的大骨头,已经扔给了大壮,它正美滋滋地在木屋前面啃骨头,这狗子也洁癖,从来不在自己的窝里吃东西,上厕所要跑到离窝有一定距离的地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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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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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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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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