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方进还需跟朱标解释一下。
安欣原本准备去松江府的市舶司,负责防备倭寇,如今却突然北上了。
可他突然想起奉太子之命走私的色目人,转而联想到了那些晋商。
晋商的历史可谓源远流长,自先秦时代就开始经商。
自秦之后的许许多多大小不一的王朝,都出现过不少大商人,尤其是在金、元两朝,晋商的发展最为迅猛。
相比较而言,朱元璋建立的大明对于商人的限制是最多的,而对于那些不法商人的处罚也是最严的。
相比较之下,那些晋商肯定会怀念前朝,又在内心深处痛恨明廷。
这群人方进是不得不防的,这是来自一个特工的直觉。
他甚至大胆猜测着,前世明朝和蒙古之间地各种对抗贯穿了两百多年。
这期间蒙古骑兵无数次扣边、掠夺,是否也有晋商的身影。
只不过后期满清的崛起,林丹汗不敌后金,北元覆灭,晋商看到了满清的强大,又立即依附在对方身上。
历史有太多未知的地方,可不仅仅只有史书上的寥寥几笔。
方进的属下拿着他的信封,骑马返回了皇宫,他自己则继续赶往松江府。
……
明皇城,东宫。
“殿下,这是那些色目人传来的消息。”贴身太监李忠小心翼翼地将一张小纸条递到朱标面前,又补充了一句:“是去草原走私的那些色目人。”
朱标点点头,面无表情地接过这张小纸条,快速扫视了一遍后,又将小纸条还给李忠。
李忠会意,立即将小纸条扔入火盆里烧成了灰烬。
“刘通的主意的确不错,这些色目人靠着祖辈积累下的人脉,很快便获得了蒙古人的信任。”朱标轻笑一声,淡淡说着。
李忠“咯咯”一笑:“毕竟那些色目人和前元的鞑子好得是穿一条裤子似的。不过殿下放下,由奴婢派出去的那些小太监监督,他们玩不起花样来。”
朱标瞥了一眼桌子上的一封信件,是不久之前方进让属下带来的,暗道:如果是那些晋商,宫里的这些色目太监想要混进去就有些唐突了。
何况这次行动是非常保密的,那些色目人是知道一些内幕的,可晋商不清楚,只以为是边防将领想以权谋私,故意留了一些空间让他们走私。
晋商啊!
想起这个名字就让朱标咬牙切齿。
朱元璋颁布的《开中法》,朱标是知情的,他不仅没有阻止,而且是大为赞同,千不该万不该,也绝不能让边防的那些将士们饿肚子。
《开中法》无疑是结合当下最为合适的政策。
同样被誉为千古明君的孝宗弘治竟然废除了《开中法》,导致边屯荒废,同时边疆的粮食价格飞涨,无数守卫边疆的卫士不得不成为逃兵。
弘治这个所谓明君,完全是失职的,名不副实。
尤其这家伙还立一個痴情人设,只娶一个老婆,导致只有一个儿子,这种行为在朱标看来简直与智障无异。
你当皇帝了,就要子嗣繁盛,儿孙满堂,立那种专一痴情的人设,是自取灭亡之道。
“李忠,你觉得那些晋商敢向蒙古走私重要物资?”朱标故意考了考他。
如今负责边防要务的信国公汤和,他也在朱标的授意下,故意留出空隙让色目人和晋商获得走私的机会。
但汤河也授意心腹透露消息,重要的军用物资一律不能走私,当然一些破铜烂铁可以给一些,权当垃圾清理。
“奴婢觉得他们不敢,陛下颁布《开中法》给了他们这么大的好处,又怎么敢冒险呢?”李忠想了想后,很是认真地说道。
看来这位太监是没读过《资本论》。
有了100%的利润,有人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300%的利润,有人就敢犯任何罪行。
“如果只是透露消息呢?小风险,大回报!”朱标又补充了一句。
李忠沉吟了稍许,回道:“这的确有可能,传递消息和走私物资不一样,很难抓到证据,很容易做到密不透风。”
“很难抓到证据?”朱标的眼睛微微眯起,露出一抹杀意。
那就将计就计吧!
朱标立即拿起比,将自己的一些想法写在纸上,又让李忠誊抄了一分,各放入两份信封让侍卫分别给方进和信国公汤和送过去。
做完这些事,朱标正准备挥退李忠,自己一个人安心地看一会《孙子兵法》。
突然有两个六七岁的小男孩跑了进来。
这两人便是住在东宫,由朱标亲自调教的六弟楚王朱桢和七弟齐王朱榑。
“大哥,大哥……”
朱桢跑在前方,气喘吁吁地说道,“九弟最近一直发烧生病,身体好像越来越差了!”
担心的终于来了!
历史上的赵王朱杞就活了一岁半。
作为大孝子,朱标可不希望老朱在如此年轻的时候就承受丧子之痛。
从朱杞的赵王封号来看,老朱应该还是挺喜爱这个九子的。
“孙子文何在?”朱标问道。
朱榑回道:“孙太医已经去了陈妃娘娘的寝宫!”
此时的诸位皇子,还是兄友弟恭的,哪怕是一个没见过几面,尚在襁褓的婴儿,那也真是当自己的亲弟弟看待。
但朱标此刻没有心思去感受几个皇子之间的兄弟之情。
他双眉紧锁,往外看了一眼天色,脸上身躯凝重无比。
孙子文的医术虽然出众,但严重受制于古代的客官条件。
虽然他已经研发出了大蒜素,并救活了不少士兵,可这种药物根本就不敢对一岁半的孩童使用。
难道孤命中注定要失去这个弟弟?
其实朱标对那位陈妃的印象不错,知书达礼,又端庄文雅,将来培养出的皇子应该不差。
“你们两人留在东宫,别给为兄我乱跑。”朱标一脸严肃地命令道。
他同时朝着李忠喊了一句:“走,孤要去陈妃娘娘的寝宫。”
朱标的心里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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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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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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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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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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