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倒也不必说的如此直白。
他温声问:“修明是不是又惹你了?”
孟瑾瑶老实巴交地回答:“倒也没有,就是太能演了,演了那么久也不嫌累,我也得陪着他演。”
顾景熙以为她厌烦,不想看见修明,善解人意道:“那我让他以后别来给你请安了,这样你耳根能清静点。”
殊不知,孟瑾瑶却拒绝了,忙摇了摇头,说话音量降低:“别啊,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就得盯着他,才知道他会不会有什么变数,没准儿稍有不注意,他坑我一把可怎么办?别看他现在对我尊敬,我才不信他真的把我当长辈敬着。”
话音落下,她又悄悄的觑了觑顾景熙,对上男人过于平静的眼神,她有点忐忑,以前她可不敢对顾景熙说这种直白的话,怕顾景熙误以为她在挑拨人家父子关系。
现在敢说了,那也是因为顾景熙看穿顾修明的心思,方才又语重心长的跟她说了这样一番话。
若说她怂,她也承认。
自从祖父去世后,她就知道自己跟别人家的姑娘不一样,她没有父母疼爱,更没有肆无忌惮的底气。
长大后即使嫁了个好人家,但她若是闹出什么事,娘家会马上跟她断绝关系,二弟承章对她极好,可承章还小,也不能给她撑腰。
现在的安稳生活来之不易,她不想闹出什么事,搞得最后在婆家也过不好,所以说话做事比旁人谨慎许多,要步步为营。
顾景熙在官场多年,又是大理寺卿,很多时候只看对方一个眼神,就能看出不对劲,此刻哪里不知小姑娘在顾忌什么?
他轻不可闻地叹息一声,对于平时大胆,却偶尔会胆小的小姑娘,他也琢磨明白了,那是因为没多少安全感,说到底还是跟成长环境有关,所以关系到某些事的时候就慎之又慎。
其实小姑娘很小的时候他也是见过的,那时候老永昌伯还在世,带着小姑娘来侯府,是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张扬明媚,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
好好的孩子,在老永昌伯去世后,被孟家养成这样。
虽然看出问题所在,但顾景熙也没有挑明,毕竟挑明了也无济于事,只能在潜移默化中慢慢来,让她真正觉得心安了,自然而然的就会好起来,遂温言道:“他目前可不敢搞什么小动作,夫人放心。”
孟瑾瑶不置可否的抿了抿嘴,转而又凑近他,斟酌着言辞,小声问:“夫君若是能有自己的孩子,会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做世子?”
顾景熙想也不想就回答:“不一定。”
孟瑾瑶愕然:“为何?”
顾景熙缓缓道:“能者居之,让无能的人做世子继承爵位,百年基业早晚会落败,若是个无能无德之人,即使是我亲生的,也不可能让他继承爵位。”
闻言,孟瑾瑶心神一震,难以置信地看了他一眼,瞧他不像是在说笑的样子,就想到了顾修明,亲生的儿子无能无德都不能继承爵位,更何况是顾修明这个不是亲生,且又无能无德的儿子?看来他已经有了废掉顾修明这个世子的意思,现在没有行动,也不知是为何,但肯定有他的道理。
片刻后,她又问:“倘若顾修明德才兼备,而你以后也有了亲生的孩子,同样的德才兼备,你会不会让自己亲生的儿子继承爵位?”
顾景熙神色坦荡,不疾不徐道:“倘若过继的和亲生的同样德才兼备,那也是过继的儿子继承爵位,在我没有孩子的时候把孩子过继过来,那就是长子,理应继承家业,亲生的是意外之喜,若是有才能,也能有好前程,家里再帮衬点就好。”
孟瑾瑶听罢,心底又掀起狂澜,同时也觉得顾修明蠢透了,如果顾修明老老实实的,不做让侯府蒙羞的事,做好世子该做的,成为侯府的骄傲,即使顾景熙以后身体的问题治好了,有了自己的亲骨肉,顾修明的地位也不受动摇。
她看着一脸正气的男人,由衷的感慨道:“像夫君这样的人真的少有,不少男人在没有儿子之前,过继别人的儿子过来,初衷不过是传宗接代,但若是有了亲生的孩子,不是亲生的肯定要让步,让亲生的继承家业。”
顾景熙不以为然地笑了笑:“孩子若是孝顺懂事,不是亲生胜似亲生,亲生的也不一定是好孩子,不孝子孙的例子太多了,有时候还不如邻居家的孩子。”
孟瑾瑶听着这话,就知道他曾经对顾修明有多重视,只可惜顾修明长歪了。
顾景熙瞧着小姑娘眼珠子转了转,眼里漾着狡黠的光,他无奈扶额,方才还感觉小姑娘胆小,现在怎么觉得又开始酝酿什么胆大的计划?莫不是得知他对修明的想法,胆子又大了起来?
这么想着,他没忍住笑了出声:“欺软怕硬?”
孟瑾瑶茫然地“啊?”了一声。
顾景熙又道:“安分点,别跟他计较,有什么事,我自会收拾他。”
孟瑾瑶只觉莫名其妙,忍不住白他一眼,没好气道:“我也没说找他麻烦,你自个儿担心儿子被欺负,也不能这样揣度我。”
见小姑娘又敢给自己甩脸色了,顾景熙倒也不恼,微不可察地勾了勾嘴角,愿意纵容她。
他虽然觉得小姑娘年纪小,还是个孩子,但也是正儿八经的妻子,要相伴终生的人。
他并不希望自己的妻子在他面前的时候,说话做事还要瞻前顾后,孟家没有给妻子底气,他这个做丈夫的可以给。
慢慢来,时间长了,小姑娘的性子总会放得开的,会活的肆意点,也会多一点信任他。
忽然间,他感觉自己养媳妇,就跟养了个闺女似的。
孟瑾瑶见他不说话,以为他不相信,心里有点郁闷,忍不住又添了一句:“我没想跟他找茬呢,我就是幸灾乐祸。”
顾景熙愕然:“幸灾乐祸?”
孟瑾瑶眨了眨眼:“他倒霉,我幸灾乐祸,不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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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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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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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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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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