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钟挽灵谭明山>第二十一章 侠肝义胆(3)【魔果案】
  老祠丁这才松了一口气,仍是再三强调若有用得着的地方一定要叫他,钟挽灵连连点头保证一定会用他,老祠丁这才继续说:“我觉得,那个牛鼻子老道也不是人。”

  这回钟挽灵是有点傻眼了。她看过杜钰,那人虽然有很多坑蒙拐骗的把戏,但灵修是确确实实的金丹初期。

  老祠丁自己也有点不确定,道:“我不确定他到底是不是人,但是我确定他绝对不是什么好人!”

  钟挽灵失笑出声。

  老祠丁臊红了脸,说:“哎,你别笑。我知,是我无能,打不过他。不然把他打一顿,就知道他到底是不是人了。”

  这可真是简单粗暴的验证法啊。钟挽灵掩着嘴憋不住笑。

  老祠丁老脸更红了,连忙岔开话题,不是,说回正题。“我这说是有原因的,绝不会诬赖好人的!那个妖怪邹媚儿将那个球给了那牛鼻子老道,后来邹水儿和钟佳男就来了。然后,那老妖怪就说什么要给钟佳男增加功力,就把那个球给了钟佳男。那个球里的金光就流到钟佳男身体里去了!噫……”老祠丁说到这里就觉得十分恶心,不由露出作呕的神色,“那个金光应该就是那老邦子身体里吸出来的啊,就流到钟佳男身体里去了!”

  忽然,老祠丁顿了顿,有些愧疚地看向钟挽灵。“晚兰小姐,我得跟你道个歉。”他理了理措辞,“这钟佳男也算是老太爷和老夫人的子嗣,我本不应该对他出手的。可我当时脑子一岔,竟然觉得他应该也不是人。”

  钟挽灵失笑,她还以为这老头要说他也得帮钟佳男呢,也难为这老头受了这么大惊吓还能沉得住气。“见了那种事,换作谁都会看谁都像妖怪的。”

  老祠丁没好意思地憨憨一笑,附和道:“可不是嘛,那种样子哪里像人嘛。”

  钟挽灵也被他逗笑了,故意问道:“所以,袭击五福楼的刺客是你。”

  老祠丁很是得意地说了一句“没错,正是老子”,立马羞着脸侧过头又不好意思起来。

  钟挽灵抿嘴笑了笑。

  老祠丁忽然有些不安,想了想还是正色说:“小姐,老儿以为,还是应该除掉钟佳男为好。我知道,钟佳男与你是血亲,也是老太爷和老夫人的子嗣,可那东西真不像人用的。我真的怀疑,他和那老神棍都不是人了。”

  钟挽灵并没有回答他,只是安慰地笑笑。是不是人,已无关紧要。钟佳男早已站在了她的对立面。

  “那什劳子上清宗是没有查出他是什么妖怪,钟澄那傻瓜也看不出他是什么妖怪,但是老儿所言千真万确,请小姐一定要相信老儿!此人若不除,将来必成大害!”

  钟挽灵走到老祠丁身边,拍拍他的肩,安慰道:“我无护他之意。无论我是否能入上清宗,我都断不会让他们如愿,我可以向你保证。”

  老祠丁欣慰地松了一口气。

  钟挽灵郑重地向老祠丁抱拳。“前辈的帮助,晚兰感激不尽。不知前辈能否赐教姓名?”

  老祠丁抱拳以对:“前辈不敢当,老儿姓季名向天。我季向天向老夫人起誓,甘为小姐牛马。”

  钟挽灵扶住老祠丁季向天的手,笑道:“季前辈言重了,您是太姥爷和太奶奶的知交,就是晚兰的长辈。晚兰只希望以后有机会能听你讲讲他们过去的事就足够了。邹家的事,就交给晚兰处理。晚兰答应过太奶奶,定要让佬仙门重回荣光。我决不会让邹家的虫豸为祸佬仙门。”

  季向天欣慰地再三点头。

  两人又聊了一盏茶时间。季向天将钟挽灵送出房门,目送钟挽灵无声无息地没入黑夜,他终于放心地转过身。

  月光皎皎,透过高高的院墙铺进天井洒在正堂的台阶上,长明灯的光辉温暖着那一块块排列整齐的灵位。

  季向天看着那其中最新的一块,一抹脸,不觉竟是老泪纵横。

  季向天不知道已经在这方天井中呆了多少年。

  少年时,季向天认为自己是狂放不羁的枭鸟,永远不会在一块地方停留,除非他死了。

  后来,季向天遇到一个道士。那个道士看起来比他大不了几岁,说话老气横秋的,像个老夫子,但是打架很厉害。季向天一次也没赢过。但,那道士并不像那些牛鼻子老道,想法倒挺开明的,甚至有时候可以说很奇怪,比他做土匪的还离经叛道。道士教他说,万物有灵,万事都有气运,只要能够捕捉气运就能预判天下万事,就像道士能准确预判他接下来想用藏在身后的铁锅拍他的脸一样。季向天不相信他的鬼话,因为他根本看不见什么灵啊气的,但是他还是放弃了铁锅扣脸的计划。

  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季向天很快跟道士分别了。

  但是,季向天相信他们还会再相见,到时他们还会是朋友。

  然后,他们真的就又相遇了,以劫道土匪和被劫旅人的形式。

  这次,道士完全没变,季向天却成了一个胡子邋遢的猥琐青年。

  而道士的身边多了一个女人,比季向天还大一些的女人,还是他最讨厌的那种人。

  季向天最讨厌两种人,有钱人和有权人。而,这个女人完美的融合了这两种类型,因为她是南唐的长公主,不仅有钱地位还高。

  但是,季向天发现自己对这个女人完全讨厌不起来。因为她没有一点公主的娇贵,很洒脱很聪明也很善良,比起公主更像个女侠,尽管她一点不能打,不过她总有很多办法来弥补这一缺憾。女人非常嫉恶如仇。他们甚至一起瞒着道士打过劫,很多次。

  是的,多不可思议啊,堂堂一国公主和一个草莽一起去打劫自己国家的官吏。面对那些脑满肠肥的贪官污吏,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下手可以比他还黑。

  然后,他们一起被道士骂了。

  
  道士罚他们各抄了一百遍道德经。

  天知道,他季向天堂堂江湖有名的江洋大盗,大字都不识几个的,这要怎么抄啊。

  女人看着一本正经端庄贤淑地在那抄经,一边悄悄对他说:没关系,等晚上,她就去吹枕边风。臭道士假正经,哄一哄保准忘得一干二净。咱们下次还去,不许耍赖。

  季向天觉得天下再没有比道士和这女人更般配的爱侣了,他们一定能天长地久。

  再后来,朝天门之战爆发了。

  女人很自豪地对他们说,这次带兵的是她弟弟。天知道这个女人为什么能说的这么轻巧自信,她弟弟还未及束发啊!

  季向天决定偷偷去前线帮一把这位可怜的弟弟。

  季向天以为自己计划得足够周密隐藏得很好,结果他一开门就看见了女人和道士。女人给了他两包衣服,说是她亲手缝的,一包托他带给弟弟,一包是给他的,全当出手相助的谢礼了。道士给了他三道符,告诫他,此去凶险莫要大意。

  那一战果然凶险万分。女人的弟弟非常英勇,有勇有谋,身先士卒所向睥睨。季向天想,他回去了定要跟女人说,“你弟可比你强多了”。

  可是回去了,这话就说不出口了。

  因为,道士死了。

  他凯旋而归,佬山却青山尽白。

  他远远地看了一眼抱着几个幼子哭成一团的女人,然后逃跑了。

  他根本没想过那个看不出年龄的道士居然会死,会抛下他的爱妻和孩子,会死在他前头。他不知该怎么面对。他跑了。

  然后,季向天沉沦了,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江洋大盗,占山为王醉生梦死,假装自己因为不想被道士苛责而堕落,成了这座山头站得最高的枭雄。

  直到有一天,他的山寨里出了叛徒。

  大军压境,他猛然发现带兵的人竟然是女人的弟弟,那位令人崇敬的战神王爷。

  他知道,这回他完了。

  但,他还是跑了。

  他并不怕死,只是他有必须去的地方。

  他想再回佬山看一眼,他想在临死前确认下女人还好不好。也许道士还活着,也许那些他所害怕听到的传闻都是谣言,也许那天看到的只是他的幻觉。

  那天所见不是幻觉。一切都是真的。

  但是,女人保护了他。

  季向天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女人挡在他的面前,像个面对老鹰依旧护崽的母狐。女人对她的战神弟弟说,这是钟家的祠丁钟季,不是你们找的江洋大盗,他从未踏出佬山一步,更不可能占山为王。钟氏一门已经为守护你们青壮死绝,留下的只有这些老弱病残。我绝不会再让任何人带走这佬山的人!

  战神弟弟走了。季向天住进了这方摆满了英灵的院子。他敬仰的道士也位列其中。他看着佬山上发生的一切。

  女人很辛苦,也很坚强。佬山上都是孤儿寡女,她就是他们所有人的娘。她经常会来祠堂,只有独自在道士的灵位前,女人才会露出她软弱的样子。

  她实在太苦了。

  季向天想帮帮她,可他很明白女人绝不会允许他出手。他给女人和佬山带来的麻烦已经够多了。

  季向天还是想到了别的办法。

  有光的地方就应该有影。

  女人是支持佬山的光,就让他成为她的影。

  女人真的很有才能,就像道士所说的那样。

  佬仙门回来了,甚至比过去更强大更富饶得多。这座城就是佬山最璀璨的明珠,也会是那个对他来说遥不可及的修仙界的明珠。季向天是这么坚信的。

  季向天已经习惯了待在这方天井之中。

  他这才发现枭鸟即便困在一方狭小的天地,也不会折损它的爪牙,反而会让它的翅膀更强健,他的爪牙更锋利。他的身后是他最崇拜的人,他的面前是他发誓守护的人。

  季向天以为他会这样走完一生,然后到阴间去。道士一定还在那里等他的爱人,他要跟道士说,好兄弟,爷够意思吧!

  但是,有一天清晨,一具遗体送进了正堂前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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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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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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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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