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钟挽灵谭明山>第十五章 燕王驾临(1)【老太君案】
  数十里外的荒原驰道上,一队二十来人的马队正星夜兼程地往南赶路。

  其中唯一一辆马车,掀起了窗帘,对着一旁马上的劲装女子说:“淑娟,要不咱们还是早点找个地方安营吧?我们已经连着赶了两天路了。”

  骑马在车边护持一身劲装头戴竹编斗笠的女子正是钟林的长女钟淑娟,她瞪了一眼车上之人,娇嗔数落:“还不是你,婆婆妈妈磨蹭了这么久,非要等什么什劳子的官牒文书。东升(张旭张尚书的字)不都发了灵鸽疾文,说他已经替我们请得了皇上恩准了吗?你还非得等,能不能不要这么迂腐,等京城的文书到了都什么时候了?白白拖延了行程。”

  车上的是钟淑娟的丈夫,章州牧章石音。章大人被自家老婆毫不客气地怼了,羞得满脸通红,嗫嚅道:“也不是所有女人都跟你似的这么悍的。”

  其实章大人也很难。地方官员在得到官方调令或者准假文书之前,是不能擅离职守的,更何况他还是驻守边陲要地怀宁的州牧。虽然说他的小舅子张尚书人品端正为人厚道,断不可能在这种事上坑他。可这事可大可小,万一他们在文牒还没来之前就走了的事被人发现参了上去,没准他小舅子都要被连累。可这些事跟他家娘们是一点说不清的。

  章石音再看看前面的马队,还是有些担忧,只好硬着头皮再道:“淑娟,王爷年纪大了,你这般赶路,可不是折腾人嘛。你考虑过人家王爷没有?”

  不错,这队马队大多并不是怀宁府的人。章州牧夫妇素来简朴,府上几无仆役,这次返乡也就他们小两口,就连赶车的马夫还是怀宁驻军何将军找了相熟的队正护送他们的。这其余二十来人都是燕王亲卫。

  这事说来很巧。本来,章州牧夫妇还在怀宁府里为着现在走还是待会走僵持不下,结果燕王就到了,而且还是带着大批亲卫军来的。当时章大人吓得够呛,一时不知这位王爷是终于要反了打算胁迫他们打回京城,还是一时激动决定带着他们北上屠了后金。结果,人王爷大大方方往堂上一坐,跟小两口说,你两别争了,这怀宁我派军帮你们守,赶紧收拾行李跟我走。然后,这位王爷真就留下大批亲军和何将军会合了,他自己带着十几二十来个人,拉上他们小两口,一路朝着佬山飞奔。

  钟淑娟照旧怼起自家夫君丝毫不给面子。“你以为是你啊。堂堂男子汉居然不会骑马,还得坐马车?马车多慢啊!”

  燕王见两人又在拌嘴,策马退到马车边,笑道:“小两口怎么又吵上了?”

  “他啦!娇气死了!这回又说要扎营休息了。”钟淑娟娇蛮地把头一别,抱怨道。

  燕王哈哈大笑。“贤孙婿乃是儒门才子,学富五车,岂能和凡人武夫能为较之。”他看了看周围确定马队的位置“再者,贤孙婿说的也有道理,再这样跑下去,马也吃不消。这样吧,再往前一里地左右该是有处驿站,我们好好休息一下。养精蓄锐是为了更好的出发嘛。”

  两人都被燕王爽朗的气质感染,不再拌嘴。钟淑娟有些奇怪:“舅公,你不累吗?”

  燕王比老太君小了十几岁,但真较年龄也还比钟炎钟林还年长一些,虽不修仙练气,可他非但身体硬朗,看着比老太君的小儿子钟圭还更年轻些。且这位王爷,平时没什么架子,待人亲和处事公正,深受军中和百姓的敬仰。自身更是武艺高强,多次身先士卒杀敌阵前不说,如今他居然以一方王侯之身,轻装上阵,只是带了一小队亲卫,就直奔佬山,就为见亲姐最后一面。算上从封地奔到怀宁,再撺掇着他俩马不停蹄赶路,燕王怎么都要比他们累得多。

  燕王却朗声回道:“这算什么,比起当年连夜奔袭后金胡虏连追连战七日,这算是度假了。”听这话,照旧是中气十足,哪见一丝疲惫。

  章石音和钟淑娟不得不感服,这燕王真非常人。

  就这样章州牧夫妇和燕王以惊人的速度一路奔向佬山。终于在老太君过世后第五日的清晨,踏上了上佬仙门的山路。

  佬仙门早有章州牧夫妇今日抵达的消息,又得了山门望楼的传讯,此时早有人候在桥口迎接了。钟林作为家主和钟淑娟的父亲自是位列其中。令人意外的是,素来起不来早不喜热闹的少小姐钟挽灵也早早在桥头候着了。

  其实还有更令佬仙门意外的。

  当这支身披银甲的马队踏着整齐的步伐,披着清晨的朝霞光辉,走进佬仙门众人的目光时,他们惊讶地发现,时隔十几年,鲜少被准许回乡的燕王居然也在马队之中。

  钟林倒吸了一口凉气。燕王这消息封锁得够严实,不论是朝廷还是佬仙门可都不知道这茬啊。他偷摸着瞟了一眼左右,左边是穿戴整齐的钟圭一家,显然这老小子是早就得了什么暗报消息,所以昨晚才会说出那种话;再看看右边,钟挽灵一身素白盘银丝的长袄马面裙头戴流云挽月冠,穿得比命妇钟淑华还正式,一看就知她也早知道王爷驾临。

  钟林就奇怪了,要说钟圭这小子早就知道燕王会来,故意气他们不说,他信,毕竟老三常年混迹江湖三教九流到处都有他的眼线和卖他面子的。可,钟挽灵这丫头是怎么知道的,别跟他说又是谁给她托的梦,卜梦阁首席都没这等频繁的神迹,怎么还真叫她给一语成谶了。

  此时也容不得钟林再多想了,他连忙迎上去。“王爷大驾光临,老朽有失远迎。”

  燕王利落地下了马,一点没有古稀老人的老态。“贤侄有劳了。”转头将马绳丢给紧跟其后的副将,就越过钟林向前走。

  由于大家都没料到燕王会来,时间又是清晨,在桥口迎接的宗亲并不多,主要是钟圭一家,钟林、钟淑华,还有钟挽灵。其他都是些仆役和宗门弟子。

  燕王率性地与钟圭打了声招呼,又对钟淑华回了个礼,就看到钟淑华身边穿戴端庄的钟挽灵,笑道:“哎呀,小晚兰真是长大了不少,我都快认不出了。”

  钟挽灵儿时在怀宁见过这位传奇的王爷。岁月几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当真是上天宠儿。

  钟挽灵恭敬地行了一个标准的万福礼,莞尔道:“太公长途跋涉辛苦了。”

  燕王摆了摆手,笑道:“不妨事,你这小丫头居然比小时候更拘谨了,真是无趣。呐,你爹娘也来了,在后头呢。”

  钟挽灵并没有上前去,颔首退到了一边。

  钟林跟在燕王身后,心里惴惴不安。别的不说,这接待王爷到暂住,佬仙门是一点准备都没有。

  燕王是半点没理会钟林的苦恼,在场宗亲逐个打了照面,转身就对钟林道:“我想先去看看姐姐。”

  钟林最怕的就是来这出,佬仙门内流言蜚语是被他们压得死死的了,但是老太君终归不是善终。虽是对付别的宗亲或是聪明些的小辈,钟林一点不慌。可面对无论是辈分地位还是才智都高人一头的燕王,钟林心里还是七上八下的。

  好在滨州入殓师徐老怪手艺确实厉害,饶是精明如燕王,也没能勘破其中问题。不过燕王也不纠结,大大方方看了两圈,就径自取香拜祭了。

  燕王吊唁完老太君,上了三炷香,就离开了灵堂。

  他自然是不可能马上离开佬仙门的。

  然后,问题就来了——燕王该住哪。

  佬仙门山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终归不是官方认证的城,官方驿站肯定没有。酒楼客栈有不少,但档次在那,最贵的五福楼也是通体充斥着暴发户的俗气。且,无论燕王与佬仙门的关系和他自身的身份地位,你总不能叫人家去住五福楼吧?

  钟林只能亦步亦趋地跟在燕王身后,心里直犯难。

  这会佬仙门的各位长老也都得了消息了,纷纷穿戴齐整赶来接驾。可是没准备的事就是没准备的,没办法的事情也还是没办法。几个老头打了个照面,一起犯难了。

  燕王看着一群都算他子侄的老头交头接耳各自犯难就觉得挺有趣。“怎么,本王很难伺候吗?”

  众老头心想:可不是嘛。嘴上统一说道:“没有、没有。”

  “难不成,你们给我发了讣告,却没安排本王的住处?”

  众老头心想:您猜对了。面上纷纷摇头回话“不敢、不敢。”

  燕王是看得一清二楚,他早料到了,笑道:“这有何难,我和姐姐素来亲厚,这两日我就住姐姐院里就好。”

  众老头心中惨呼:我的妈呀!连忙拦着直呼“不可!不可!”

  但燕王哪里是这些人拦得了的,一边跟长老侄子们寒暄,一边跟见都没见过的宗亲们打招呼,谈笑间就把所有人都拉到了柏寿苑门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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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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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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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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