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飘飘的一句话,却让她弱小的心灵受到暴击,随便给自己找点事做,也就是说随便学学,人家这样还能学精,又考中了状元,而自己认真跟他学了却完全没效果。
有些人是真的得天独厚,天生就脑瓜子比别人灵活有天赋,学什么都能事半功倍,是旁人羡慕不来的。
不过,他竟然也有叛逆的一面?
这着实让人意外,成熟沉稳的顾侯爷,年少时也会这般,她还以为他素来稳重,着实想象不出他会有的一面。
片刻后,孟瑾瑶的眸光落在他脸上,转眼间,这个男人已经三十岁了,已到而立之年,瞧着却没有什么变化,依然是面如冠玉的温雅公子。
不少男人到了三十岁已经开始蓄须了,但他却没有,完全看不出已有三十岁,也就二十几岁的样子。
孟瑾瑶好奇地问:“夫君,不少男人到了而立之年都会蓄须,你怎么没蓄须?”
顾景熙先是一愣,而后摸了摸自己上唇之上的部位,接着摇了摇头:“胡子拉碴的不习惯,也就没蓄须。”
孟瑾瑶听后讶然:“但不都说男人到了一定的年纪蓄须,这样显得有威严有气势?”
顾景熙哑然失笑,转而道:“一个男人若是要靠胡子来凸显自己的威严,那证明此人不中用。”
他说话间,语气中还透着淡淡的嫌弃,那是对不中用的男人的嫌弃。
此言让孟瑾瑶想起了自己的父亲,记忆中父亲还不到三十岁就已经蓄须了,现在听夫君这么一说,她倒是觉得父亲就是靠着胡子来凸显一家之主该有的威严。
顾景熙转眼看她,又问:“阿瑶喜欢我蓄须?”
孟瑾瑶忙不迭地摇头:“不喜欢,我觉得夫君这样好看,不需要改变了。”
顾景熙轻轻颔首,煞有介事道:“我也觉得,目前我也不想在我们出门的时候,被别人说我是个好父亲,带着女儿出来玩。”
闻言,孟瑾瑶噗嗤一笑,调侃道:“那你得跟那些成婚早的男子一般,十二岁娶妻,十三岁让妻子怀孕,这样才有可能有我那么大的女儿,不过听夫君方才的话,以夫君年少时的性子,十二岁估计对女人没兴趣,不可能娶妻。”
顾景熙脸色一滞,随即点头认同了这话:“我十二岁时,的确对女人没兴趣。”
孟瑾瑶忽然对他年少时的事感兴趣,眼巴巴地瞅着他,兴致勃勃地问:“夫君那时候对什么事感兴趣?”
顾景熙回道:“对算命有兴趣。”
“算命?”
孟瑾瑶一脸愕然,停下脚步,难以置信地看着他,着实想不到他曾几何时会对这种东西感兴趣。
顾景熙也跟着停下脚步,瞧她满脸惊诧,遂笑问:“很意外吗?”
孟瑾瑶讷讷点头,这能不意外吗?顾侯爷,当年的顾世子,好歹也是熟读圣贤书,自幼被按照继承人标准培养的人,竟然会对算命感兴趣。
“其实我就是好奇,想看看是不是真的能算得准,想验证一下,还偷偷跟着算命先生学,但还没学到什么东西,被父亲逮回来揍了一顿,跪在祠堂里思过一晚上,之后又去学,接连被逮回来三次就没再折腾了。”顾景熙脸带笑意,脸上浮现出透出几分怀念的神情。
他的父亲虽然算不上一位及格的丈夫,但却是及格的父亲,对孩子的教育从不落下,无论是庶出的还是嫡出的都紧抓教育,所以他的两位庶出的兄长虽然会有小心思,可本性却是好的,他们三兄弟也没出现过别的后宅里那种你死我活的算计。
孟瑾瑶诧异,这是另一个顾景熙,她不曾听说过的顾景熙,在她听说顾景熙的时候,人们都对顾景熙的评价:学识渊博、断案如神、人品贵重、品行高洁、温文尔雅、还是京城第一美男子。
这些评价跟那个有点叛逆,调皮跳脱的少年相差甚远,但作为自幼就被父母捧在手心,备受偏爱的嫡子,他的确会活成那样,天资聪颖,却保留了少年人该有的天性,这是父母精心守护的天性。
顾景熙看了她一眼,笑道:“别对你夫君少年时太感兴趣,那时候的我肯定不是你会喜欢的样子。”
孟瑾瑶勾起笑意,语气笃定:“不,还是喜欢的,鲜衣怒马的少年郎。”
还活成了她羡慕且向往的样子。
那时候的顾景熙肯定也很讨喜,虽然有一点点的叛逆,但其实也算不上叛逆,只是少年人会有的模样,但品性肯定也是如现在这般,都是极好的,还才智过人,怎能让人不喜欢呢?
闻言,顾景熙笑意渐浓,过了片刻又道:“十六岁以前,跟现在是判若两人,十六岁之后才慢慢变得沉稳起来。”
十六岁之后?
孟瑾瑶心头一紧,十六岁那年也就是他救驾受伤的那一年,那年秋天出了那么大的事,之后还被未婚妻退婚,大受打击,完全能改变一个人的性子,先前无意间在书房里看到他以前的诗作,字里行间都透着一股忧郁。
顾景熙察觉到她忽然的沉默,伸手握住她的小手,温声道:“我不后悔救了皇上,甚至庆幸救了皇上,那时候若是皇上没了,端王手段残暴,刚愎自用,又贪图享乐,若是登基就是骄奢淫逸的暴君,百姓必定怨声载道,就没有现在的太平日子了。有得必有失,若我受伤能换来天下太平,那也值了。”
孟瑾瑶没想太多,只是单纯的心疼他,低声嘀咕道:“除了已伏诛的端王,还有梁王呢,当时梁王也不是孩子了,也能继承大统。”
顾景熙轻轻摇头:“梁王虽然仁善,但手段太柔和,优柔寡断,没有宏才大略,非帝王之才,容易被别有用心的臣子架空权力,成为傀儡皇帝,只有当今皇上刚柔兼备、勤政爱民,有治国之才,他在位的这些年,百姓安居乐业。”
听罢,孟瑾瑶怔了下,随即又为他感到骄傲:“夫君是贤臣,有一颗忧国忧民的心。”
顾景熙莞尔道:“在其位谋其事,食君之禄,担君之忧,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而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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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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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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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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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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