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景熙扶着小姑娘回来,原本他觉得这样走太慢了,要背着人回葳蕤轩的,但小姑娘不乐意,说不成体统。
磨磨蹭蹭的,终于回到葳蕤轩。
孟瑾瑶坐到椅子上,直接靠着椅背歇息,还是第一回感觉葳蕤轩与寿安堂的距离还挺远的,这样走一遭怪累人的,难怪腿瘸的人无比羡慕腿脚利索的。
顾景熙在她身边坐下,看她皱着眉头瘫坐在椅子上,勾唇笑了笑,转而问:“夫人为何拒绝?”
闻言,孟瑾瑶歪头看他,反问:“拒绝什么?夫君指的是执掌中馈的事?”
顾景熙淡淡地“嗯”了声,客观分析道:“以夫人的能力,又有两位嫂嫂帮衬着,完全可以胜任,为何要拒绝?”
孟瑾瑶挑了挑眉梢,咯咯笑道:“那自然是因为我懒啊,有人帮我忙碌,我很乐意。”
顾景熙听罢,略有几分意外:“不少人喜欢这样忙碌,夫人倒是与众不同。”
孟瑾瑶不疾不徐道:“我是侯夫人,中馈迟早要交到我手里的,现在揽到手里和以后揽到手里也无甚区别,等以后分家了,我再接管也不迟。只要夫君和母亲对我好,我是否掌管中馈,府里的人也不会怠慢我半分。”
她说着声音一顿,再次看向顾景熙:“夫君不会亏待我的,对吧?”
“亏待你还能把你养胖一圈?”
顾景熙打量的眸光落在小姑娘的脸上,偏向明媚的长相,太瘦了反而少了韵味,脸上长了点肉,宛若绽放的芍药花,明艳灼灼。
肉是嫁给他之后,被他养出来的。
身上穿的衣裳和戴的首饰,是花他的银子置办的。
看着小姑娘,他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把儿子养那么大都不曾有过什么成就感,现在把这小姑娘养好了,成就感油然而生,难怪同僚说闺女好,娇娇软软的讨喜得很,儿子调皮三天两头惹事,看着心烦。
孟瑾瑶被顾景熙打量的眼神盯着看,忽然有点不自在,默默伸手抚上自己的脸,能摸到点肉感了,毋庸置疑的,她是真的比出阁前圆润了点,她每日照镜子,视觉感不强烈,但每隔一段时间见她一回的阿宁就能看出变化颇大。
见状,顾景熙以为她不高兴自己长胖了,笑道:“小姑娘还是长点肉比较好,看着就讨喜,也不知为何,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总要追求什么杨柳细腰,都快要把自己饿成皮包骨了。”
孟瑾瑶霎时语塞,听着顾景熙说话,她忽然想起祖父,小时候她怕变成小胖丫,不肯吃东西,祖父就哄着她吃,说小姑娘白白胖胖的才好看,像个年娃娃似的,讨人喜欢。
难道,上了年纪的人都如此?
她看着顾景熙,脸色有些微妙,是不是老天爷觉得她刚出生就没有父爱,所以为了弥补她,赐给她一个像父亲一样的夫君?
她挤出一丝笑意,讷讷地回应:“我也觉得现在这样挺好的,父……”亲字还没说出口,她马上意识到不对劲,立即改口,“额,夫君的确是没有亏待我。”
顾景熙听觉敏锐,听出一丝不对劲,狭长的双眸微微眯起,神色莫测地睨着她,语气霎时冷了几分:“父什么?”
孟瑾瑶笑容乖巧无辜:“夫君啊,怎么了?”
顾景熙轻啧两声,好气又好笑道:“夫人这是把我当你父亲了?虽然差一点,我就真成父亲了,但夫人还是得分清楚,你不是我儿媳妇,我那逆子大婚当天逃婚了。”
孟瑾瑶忙不迭地摇头:“哪有,夫君就是夫君,怎么会是父亲?况且,哪个做女儿的,会每天晚上跟父亲睡一起的?”
顾景熙皮笑肉不笑:“也是。”
孟瑾瑶:“……”
她这张嘴好好的,怎么忽然间就差点掉链子?
顾景熙看了她一眼,脸色已恢复如常,言归正传:“你不接管中馈也是件好事。”
孟瑾瑶不明所以:“嗯?”
顾景熙温言道:“你还小,应该是吃喝玩乐的年纪,不该被庶务缠身,若是执掌中馈,会变得忙碌起来,日常各种庶务,光是听着管事、管事婆子的汇报就头疼。”
孟瑾瑶微愣,她会拒绝执掌中馈,不想被庶务缠身是其一,不想打破原有的平衡是其二。
别看她跟娘家斗成这样,其实她是个怕麻烦的人,或许别的媳妇会享受这种麻烦,但她是不喜欢的,在她看来被庶务缠身每天忙碌,没什么好的。
她喜欢清闲自在地享受,做姑娘的时候想享受都没机会,脑子里一根弦时刻绷着,生怕自己一不留神就被孙氏使绊子,还得看着承章,怕承章像承宇那般被孙氏害了,现在做人媳妇,没人欺负她、算计她,她觉得自己应该好好享受一番,尝一尝富贵闲人的滋味。
而且,如果她接管中馈,她和大嫂、二嫂妯娌三人之间的平衡也会被破坏,特别是跟大嫂的,她可不想跟人明争暗斗,做姑娘的时候她与人斗争怕了,干脆直接不要了,也落得个清闲。
现在省事又省心,有人万分乐意替她去忙碌,而她在后面享受岁月静好,何乐而不为呢?
顾景熙见她脸色变了变,估摸不准她心里在想什么,又道:“我也不拘着你,只要别像上回那样,在外面喝酒,入夜后还不回家就好,姑娘家晚上还在外面不安全,你可以去跟小姐妹们聚会,也可以将她们请到府上做客。”
男人语气淡然,絮絮叨叨叮嘱着,都是些再寻常不过的话语。
孟瑾瑶听在耳中,心里却泛起涟漪,怔怔地看了他两息,而后含笑应声:“好啊。”
虽然顾景熙是出于做丈夫的责任跟她说那么多,但她还是感觉有被温暖到。
在这个世上,又多了一个关心她的人。
这感觉挺好的,她不排斥,还挺喜欢的。
她想,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她跟这个便宜夫君就这样过一辈子,也挺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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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宝子们,应网站要求,本书要改名了,原名《嫁给渣男他爹后,我被宠坏了》,改成《渣男逃婚,我当场改嫁了》,新书名作者本人都有点不适应,但也莫得办法了,这是折腾了老半天才通过的书名。原本想着今天多写点的,忽然遇上改名字,折腾了许久,明天再多写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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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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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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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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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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