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我流亡缅北的那些年>第三十七章 娱乐城!
  下了楼,我被飞哥拉进一辆商务车。

  加上我,车上一共有五个人。

  我被安排到了车辆后排,飞哥和另外一个狗腿子分别坐在我两侧。

  车辆缓缓驶出了园区。

  此时的我还处于忐忑之中,虽然明知飞哥不会对我怎么样,可他们没有人性的残忍,还是让我不免多想。

  “兄弟,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

  飞哥笑着问我。

  我摇了一下头。

  “这里是缅甸禅邦的第四特区孟拉,你们云南那边有一个勐腊,所以,你们喊我们这叫小孟拉。”

  我们这?

  我不由问了一句:“飞哥不是国人?”

  “祖上是,现在不是。”

  我一时没明白他的意思,也是在后来了解缅北的一些历史后,才知道,这里生活着很多远征军的后代。

  而在小孟拉,通用语言是普通话,通用货币是rmb。

  大街上所有商店的标识都是一行汉字一行缅语,而且,汉字的醒目程度要比缅语大多了。

  加上距离西双版纳非常之近,要是不知情的国人来到这里,准以为这里就是就是国内。

  “这里啊,以前特别穷!”

  飞哥感慨说着,“我记得小时候还过河跑你们那边偷东西吃呢!你知道,为什么突然之间发达起来了吗?”

  我隐约知道答案,但我没有说,只是摇了一下头。

  “因为你们的到来啊!”

  飞哥哈哈说着:“在这里,很多产业都是合法的,可以给你们体会不到的刺激,所以,就发达了起来。”

  我心中暗哼,别看我刚知道小孟拉的名字,但我也知道,这个小城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崛起,我们这些猪仔绝对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没有我们,他们能日进斗金?

  当然,这些话我是不敢说的。

  别看现在飞哥和我称兄道弟的,一个不爽,他一个巴掌就过来了。

  这时飞哥的手机响了,暂时终止了他的嘚瑟。

  飞哥说的是我听不懂的鸟语,听他的语气很恭敬,估计是哪个大佬打来的。

  我的目光一直望着前方,车子从园区出来后,先是往南,接着又向东,路两旁也有一些村落,能看到散发着光线的窗户。

  此时我的念头是,既然从园区出来了,那能不能想办法逃走呢?

  不过下一秒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飞哥既然敢带我出来,肯定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还是别做美梦了。

  行驶了将近有一个小时,我才看到前方有五颜六色的霓虹灯光。

  应该是进入了一个小城,也就是飞哥口中的小孟拉。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这都快凌晨了,街道上的人竟然很多!

  有拎着手袋的时髦女孩,有牵着手的年轻情侣,有面容沧桑的大爷大妈,还有奔跑着的孩子,一副繁荣平和的气象。

  看到这一幕,我直接愣住了。

  一时间竟形容不上来此时的心情。

  可能是在地狱待的久了,猛然看到了天堂的景色,不由生出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在一个月前,这明明是最平常不过的街头一幕,此刻,却觉得是那么的稀奇。

  我不由看的呆了,因为我感受到了自由的召唤。

  我是真的想拉开车门进行呼救,但理智克制了我这股冲动。

  先不说我能不能打开车门,就算打开,在这陌生的异国他乡,会有人愿意帮助我吗?

  飞哥似是察觉到了什么,意味深长笑道:“怎么?想下去逛逛?”

  我也笑了一下,“确实有这个想法,现在怎么说我也是公司精英了,可连一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飞哥一拍脑门:“我怎么把这茬忘了?阿飞,找一家服装店停下,我兄弟要买衣服。带钱了吗?”

  “带了带了。”

  “没事,你要是没带,我可以帮你买。”

  “谢谢飞哥。”

  “谢什么,都是兄弟嘛!”

  飞哥没有说谎,还真在一家店前停下了车!

  走下车的时候,我还是有点不敢置信。

  这群王八蛋还真给我自由了?

  他们不怕我跑?不怕我喊救命?

  事实是,他们不怕。

  但凡我有一点异常,小电棍立马就掏出来了。

  一顿突突,然后几个人抬上车。

  抬上车的后果不用我多说了,只要打不死,就往死了打!

  我也是看到两个狗腿子裤袋里的电棍后,才没有任何轻举妄动。

  我一共买了两套衣服,一套运动装,一套西装。

  还买了一双运动鞋和一双皮鞋,以及两件睡衣,t恤,拖鞋什么的。

  相比于园区里的物价,外面真算便宜了,买这么多,才花了我两千多块。

  而在园区里,一顿饭就花了两三千。

  本来还想给宁夏买一套,可想想还是算了吧,就算买了她也不会穿。

  至于大刘,我一直都觉得他穿那件工装挺好看的。

  真的,很符合他的气质。

  大包小包的扔进后备箱,我又坐进了车里。

  “刚才那么好的机会,你就没想着逃走?”

  飞哥笑呵呵的问我。

  我早就有类似的心里准备了,当下也笑着说:“要是以前,我可能想着逃走,可现在,我已经找到了我的价值。我想好了,要为公司奉献一生,生命不息,奉献不息!”

  “哈哈!”

  飞哥搂着我的肩膀,“兄弟,还是你上道!”

  很快,车子在一家娱乐城门前停了下来。

  “走!所有的消费都有飞哥我买单!今晚一定要让你玩的尽兴!”

  说实话,长这么大,我还真没来到这样的场所。

  要是在国内,我可能会有那么一点期待和兴奋。

  可在这儿,我有点抵触,总觉得飞哥带我过来是有着某种目的。

  可箭在弦上,我也不得不从。

  飞哥应该是这里的老熟客了,一些服务员以及内保都会和他打招呼。

  领着我来到一个很大的唱歌厢房里,两个狗腿子坐在我两侧,还有一个狗腿子在门口站着。

  至于飞哥,则说他有事,一会过来陪我。

  接着,几箱啤酒抱了上来。

  再接着,鱼贯走进了四个露出大白腿的女生。

  一看着架势,我有点愣了。

  毕竟人生第一遭,还没经历过这事。

  不过更愣的在后面,这四个女孩中,其中一个我认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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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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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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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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