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祭典的魅力,也是祭典之舞的灵魂。
心愿越强烈,舞蹈越是鲜活有生命。
那样的舞蹈,是最富有感染力的,是可以互相交流的。
所以,每一个动作都是刻入骨髓的,像眨眼呼吸一般自然,而不是努力去做最标准的动作。
孟若水怎么想都不对,不行!宁导是她进公司后第一个计划里很重要的一环,她得拉一把,遂开口提议,“刚才的祭典之舞我很感兴趣,明天想不想去图书馆?我们去查查古代真正的舞蹈吧。”
“图书馆?”
“嗯,去吧,说不定对你在剧里的发挥也会有帮助。”
焦景然同意了,反正宁导也说让他们这几天自由活动了,为之后的几场戏准备一下也好。
第二天,两人起了个大早,在酒店吃了早饭后就去图书馆翻资料了。
看不懂的地方,就转到影映室找片段,然后在预约好的小隔间里对比着练习。
焦景然越跳越沮丧,明明自己的动作是完全按照老师教的来做的,为什么就是觉得糯糯跳得更有感觉呢?
而且她自己编的那套动作,看似随意,却不知怎么的更吸引人。
预约时间结束前,焦景然还是没找到问题的关窍,他分别拍了二人跳舞的视频,发给了宁导,还把自己的疑惑一同问了一遍。
回到酒店后,宁导那里并没有任何回应,焦景然反复看着下午录的舞蹈,和孟若水取经研究怎么能跳出她那样的感觉。
入睡前,一阵敲门声哐哐哐地砸得人心慌。
焦景然把孟若水往身后推,就着猫眼往外看了一眼,惊讶后忍不住了然地扶额低笑。
“怎么了?到底是谁啊?”
焦景然没说话,神秘地拉开门,站在外头的赫然是他们剧组的总导演。
“宁导?”
“哈,哈,没打扰你们小两口亲热吧?”
孟若水懵了,昨天见还是高冷酷老头,怎么一夜过去,感觉便宜了这么多?
那洋气十足的矜贵气质呢?
而且,她是不是感受到了一点尴尬?
宁导也意识到自己说了句什么鬼话,面对的还是老友的女儿,霎时耳尖都红了。
这辈子没这么丢过这张老脸。
可转念一想,为了自己筹备了几年的剧,豁出去了!
深吸一口气,顶着烂番茄一样的大红脸,说明来意。孟若水没想到,宁导大晚上亲自上门,居然是想让她在剧里跳舞。
“可这舞,我和你们跳的不一样啊,和我们历史也不一样。”
她去的那个朝代并不能衔接这个世界,所以舞蹈根本就不通,都这个时候了,再从头学也来不及了,怎么跳?
说到这个宁导更来劲了,就是不一样才好!
“《乾坤》这个故事明面上,是一个翻手云覆手雨,主角逆天改命的故事,可他一样经历了腥风血雨,做过自己曾经唾弃的选择,初心渐逝,他慢慢成长得复杂、立体、完整了。这场祭典,是男主人生达到巅峰之时,却也是他完全告别儿时纯粹之日,众人跳的祭典之舞,是男主根据古典重新编修的,虽整齐划一,恢宏壮观,却少了那一丝人性和纯粹,你的这一段舞,正好能成鲜明对比,我想过了,咱们一镜到底,不做场景的变换和各种效果堆砌,用最朴素的拍摄手法,做最强烈的对比!”
孟若水听懂了,宁导是想用她的舞做原始未改编前的版本,且是独舞。
相对她本人的淡定,焦景然兴奋多了,大声问道,“所以!她就是那个消失的巫后?”
“对,原文中是有巫后月下舞蹈的片段的,可我始终没有满意的呈现方法和编舞,所以删去了,如今我看若水跳的这段,就是我心目中那段舞蹈的样子。”
单纯地通过舞蹈去祈求、去祝福,抛开一切杂念,天然而美好。
孟若水看着激动地音量越来越高的两个男人,眨眨眼,不理解。
她对舞蹈很有信心,但对影视剧不太专业,问了一句,“阿然,你说行吗?”
焦景然小鸡啄米一样点头,“当然啦!群舞震撼,独舞唯美,与人物不同时间点的变化以及故事线都完美契合,糯糯你今天穿得这么普通跳得都那么美,绝对没问题的!”
宁导难得没什么形象地摸摸酸了吧唧的腮帮子,“那就这么定了,我给你找服装!”
服装?孟若水眼珠一转,“不用,服装我有!”
上个世界小娇娇送她的缥缈,孟婆白天刚说重修织好了,没想到晚上就有用武之地了。
“你有?你的行吗?”宁导问出口的那刻就立马想通了,“也是,你家的手笔,能拿出的东西一定不是凡品。那你看着让人送来,一定小心啊,可别磕着碰着。”
孟若水无奈地撇撇嘴,“知道了,我的衣服你倒比我还操心。”
“你的衣服?就你昨天身上穿的那套衣服,都够换辆超跑了,也就是你,还穿着瞎溜达,掉个扣子都够我再买卷胶卷!”
“宁叔,怎么没看出你是这么啰嗦的老头呢,我叮嘱人全程盯着就是了。”
她有孟婆,有什么需要担心的?再说了,这件衣服可不是普通人织的,还加了她连名字都叫不出的神奇丝线,能被尔等凡人轻易勾破?
“好好好。”宁导正在兴头上,也不计较孟若水放在明面上的嫌弃了,毕竟今天自己的形象的确略有些一言难尽。
不能细想,他这是为了艺术和事业献身,绝对不是老变态的本性。
就这样,孟若水影视公司老板娘还没当上呢,就要先去电视剧里客串一把了。
嘿嘿,有点刺激!
好好地准备了几日,她温习了几遍舞蹈动作后,更多的时间就用来陪着焦景然对台词。
祭典的舞蹈她早已无比熟悉了,反而是《乾坤》的剧情,多了解一点,才能帮她跳出正确的感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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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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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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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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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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