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出自己究竟是该欣慰,还是痛心。
女儿真的聪明,能想,敢说。
真真正正是有他的风范,有邓家的风范。
白日里远远地望着不真切,今晚一见,这孩子的脸,也太像她的亲奶奶了。
他自己长得粗,又是个儿子,长相不随娘亲,没那么秀气精致。
两个女儿中,大女儿邓银霜英气十足,而这个小女儿,就如上一辈人形容中邓老夫人年轻时的样子。
如今一番冷静的发言,他更确定,连这聪慧的头脑,都十足十的拓了下来。
哪怕一向令他骄傲的大女儿,也是磨练多年才有今日的手段和风姿,当年的她比起这个妹妹,逊色不少。
有些东西,真的是娘胎里带来的。
邓老爷再次懊悔,若是自己当初更强大些,当初保护好这孩子,能仔细养在身边……
邓夫人还想解释些什么,却被邓老爷直接截了话头。
“是,当初你是被蓄意捉走的,而且对方似乎原本要对付的,是张县令。”
“老爷!”邓夫人轻喊。
县令官职虽低,却也算朝廷中人,他们这种地方,天高皇帝远的,小小一个县令,也是能拿出根鸡毛当玉玺用的主。
何况张县令年纪轻轻便稳稳坐上了这个位置,多年来无人可动,左右逢源,其心计深谋可想而知。
明明商量好不与若水说这些的,怎么就脱口而出了!
邓老爷浅浅摇了摇头,坚定道,“无妨,若水不是普通女子,让她知道。”
“呃……爹!那你昨晚怎么说什么都不肯告诉我和姐真相!”邓闲哀怨的声音响起。
昨天他问了老半天,爹都不肯透露半句,说他们知道的越少越好。怎么今天两句话不到就和盘托出了?
姐姐不普通,他俩普通呗!
“那也没妨碍你趴墙根底下偷听到啦!”邓老爷随即吼道!
他倒是想瞒,瞒住了吗?
这死孩子!
还好意思说!
再三告诫让他别问,他娘亲还苦口婆心了好一番。
明明答应得好好的,老老实实地说着“好的”和“知道了”,转身就猫窗户下听他们老夫妻俩说话,还带着邓威武恐吓下人不许出声。
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做得简直如鱼得水。
孟若水无视了撅着嘴不满意,却只能乖乖闭麦的邓闲,继续问,“张大人和邓家关系有多好?”
她知道包掌柜家的夫人和县令张夫人是从小玩到大的交情,对张、邓两家的渊源,未曾了解。
“张大人和邓家嫡系下一任的继承人是同一个书院出来的,当初在京里也有交情。”
孟婆突然补充了一句,“这个我知道,怎么形容呢?张大人就是邓家那个准继承人的学弟加小迷弟。”
孟若水脑海中突然注意到了这几段话里的关键字,“京里?孟婆,京里来的,那这个张大人和男主认识吗?”
“水水,你发现了啊?不过你放心,他们不是一路的,而且当初那事不是男主做的,是他渣爹。”
爹?孟若水沉下眼,“那年纪上倒是能对上了。”
呵!还真是祖传的混蛋属性,一串儿的歪瓜裂枣!
姓钱的这对父子,老的毁了邓家,小的毁了焦家。
看来,孟婆断他一条腿还是太便宜了。
孟若水深吸了两口气,决定还是要把钱家恶人连根拔起才解气。
抬起头,将自己原就打算好的主意说了出来,“我不排斥把姓改回来,只是我已嫁作人妇,其实姓什么,也没多大的意义。”
话一落地,孟若水就感觉到面前四个人不约而同黯下了眼中希冀,特别是邓老爷和邓夫人。
他们知道,她说的是实话,她此刻已然是焦夫人了,娘家是哪儿和她现在的生活已经没有多大的关系了。
她的成长他们错过了,连她出嫁,他们都没有参与。
别说什么十里红妆,凤冠霞帔了。
哪怕是穷人家女子,出嫁时也会穿件红衣,可他们的女儿,别说红衣裳,就连一块象征性的红布都没有带上。
听说,初冬的天气,她身着一件破烂又单薄的灰衣裳,两手空空地走去了焦家,成了新娘子,连带着的,只有买断了的姓氏。
眼见气氛越来越低靡,对面四口人的脸色也越来越青,孟若水食指挠挠脸,她话没说完呢,怎么连空气都结冰了?
“但……那个,逢年过节的,我们一家回去住两天也不是不行,当然,这前提是你们不介意……”
被冰冻封印的四人齐齐抬头,转瞬喜气洋洋,“不介意!不介意!”
这是愿意接受她邓家人的身份了!
能回家就好,能让他们看看她就好。
邓夫人欣喜过望,想到了什么,在桌下轻踹了邓老爷一脚。
后者眨眨眼,哦对,还有件事呢。
不太好意思地开口,“咳咳!那个,你把邓闲教得很好,听说,你有个儿子?”
“我才是哥哥……”
哪儿有妹妹教哥哥的?
话没说完,就被爹娘射来的双重死亡眼神警告了。
行呗,他今天就不张嘴了。
孟若水看了一眼焦景然,他们没有讨论过小安的来历,更没有讨论过以后。
明面上,她只知道娇娇和小安体质不比常人好,对于二者的母子关系却是不知道的。
孟若水私心不想让孩子承受太多,至少在他的孩童时期,她并不想告知他真相。
故而,也在刻意回避着这个话题。
焦景然懵懵地回望,眼神里明白的写着的意思是:看我干嘛?你不记得你儿子了?
孟若水扁扁嘴,算了,看这少根筋的模样,准是没考虑那么多。
“孟婆,说到这个,邓家查了我,应当知道小安不是我儿子吧?”
孟婆点点头,“他们知道哟,但是好像不在意,我还听邓夫人说,如果不是这个孩子,你也许还跳不出火坑,所以水水,我觉得只要你对他们承认了小安的身份,他们就会接受这个外孙。”
在她看来,这家人大约也不太在意血缘,毕竟邓闲也不是他们生的,一样宠得不像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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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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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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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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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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