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为何刚才不看自己?
于某人的滑头之言轻哼一声,再次瞅了瞅脚上的靴子,好像……长高跟……的确更显婀娜身段。
长高跟!
自己其实也挺喜欢的,就是母妃说过最好少穿,万一崴脚了,疼的就是自己了。
长乐姐姐……穿长靴比较多。
自己只要习惯了,应该也差不多吧?
嗯。
还有可能……就是小神医真觉得长靴、短靴差不多,刚才所观是长乐姐姐身上其它地方?
其它地方?
娇俏的小脸上顿有戏谑,小脑袋一转,落于长乐姐姐身后,再一次上下端量着。
唉。
长乐姐姐年长自己,如今身段……真好,个头也高,该大的地方都大了。
身前的一些地方也就罢了。
自己现在还小,以后说不定可以赶上。
身后的一些地方?
长乐姐姐的腿?
屁股?
还是腰肢?
一边说着,一边笑着,还未说完……嘴巴便是被长乐姐姐直接捂住了。
真是的。
自己还没说完呢。
长乐姐姐的屁股比自己大些,自己那个无良王兄平日里说什么……女子一定要屁股大。
那才是好女子。
呸!
呸!
呸!
小神医该不会被无良王兄影响了吧?也喜欢屁股大一些的女子?有可能!
屁股大一些?
自己现在还小,以后说不定也……。
长靴?
比起自己脚上的短靴中跟,长靴高跟的确更为突显身段,以后……穿长靴?
也好!
“咳咳,咳咳……。”
“这个……,今儿天候挺不错的。”
“挺不错的。”
“公主和郡主皆天生丽质,美韵华章,穿啥都好看,都好看。”
“刚才郡主不是问着如何让不守规矩的人守规矩吗?其实……先秦岁月已经有答案了。”
“许多人也都知道。”
“也许,郡主也读过那些答案。”
“……”
秦钟在旁。
觉得自己待在这里是否稍稍有些多余,小郡主和长乐公主……这么放开的吗?
好歹自己也是一位男子吧。
长靴、短靴……都好。
真的都好。
至于小郡主所言长乐公主的腿?
咳咳!
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尽管长乐公主的腿的确挺长,能够隐约看出来的长,穿上高跟长靴之后,更长了。
还真是……没得说。
当然,自己是欣赏的眼光。
眼睛,是用来欣赏美的。
当然了。
这个话题是不能说的。
四周环顾,继而直接换了一个话题。
“小神医,你难道不觉长乐姐姐的身段很好吗?”
“嘻嘻,我亲自见过的。”
“好了,好了,长乐姐姐,我不说了,我不说了。”
“嘻嘻。”
“答案在先秦……就有了?”
“什么答案?”
“我怎么不知道?”
“……”
小神医开始换话题了,真是的。
长乐姐姐的身段本来就很好,本想着和小神医再说道说道的,长乐姐姐似乎不愿意了。
又开始准备捂自己的嘴。
真的。
只是……先前自己所问的答案?
小神医有结果了。
自己有可能也知道?
是什么?
“再乱说……回头好好收拾你。”
“……”
长乐公主羞怒的捏住某人小耳朵,真是……什么话都乱说,什么都说。
“咳咳!”
“答案……自然早有了。”
“韩非曾说过:法莫如显,使民知之!”
“国朝虽有律法,但天下之人知晓律法的连百一、千一、万一都不到。”
“就连京城之内,可以通读国朝律法的都屈指可数。”
“若是天下之民都知晓律法,那么,许多事情……一些人想要胡作非为,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起码要守一些规矩,必须要守规矩!”
“其次,韩非又说过:法不阿贵,绳不绕曲。”
“此言,更深一层。”
“无论是皇亲国戚,还是公侯贵族,亦或者黔首庶民,亦或者寻常人,在律法面前,皆一样。”
“商君在秦变法之时,便是遵守此道,纵然太子有错,也一力惩处,绝不姑息。”
“如此,满朝文武,还有秦国之民见状,还有谁不遵守规矩呢?”
“规矩立下,耕战有力,奖赏有序,方有秦国百余年后,一统天下之势。”
“其后,商君虽死,其变法的果实……大多数都留下来了,被后来的秦国国君奉行之。”
“如此,秦军之强,合山东诸国之力莫可争焉!”
“秦国给你来真的,你立下战功了,立下军功了,真的可以荣华富贵。”
“山东诸国,则难为之。”
“还有诸如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之言!”
“归根结底,想要让一些不守规矩的人守规矩,就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审判一个案子,要有理有据,而且能够令人信服,如何……谁还会有意见呢?”
“比如,一位贵人因不守规矩,满门抄斩,如此,以后守规矩的人更多了。”
“比如,落下一则国策,让全天下的百姓都知道,如此,一些别有用心的欲要从中取利,就难了!”
“郡主觉得这个答案如何?”
“是否早早就有人提出了?”
“而且,遍观历朝历代的更替,便是因不守规矩的人越来越多了。”
迎着小郡主和长乐公主落过来的求知目光,秦钟整理了一下思绪,便是娓娓道来。
这个答案。
其实,很多人都知道。
正因为很多人都知道。
才知道施为起来的难度。
自然,也知道施为起来的好处。
“先秦……韩非?”
“韩非子?”
“法家?”
“小神医,你说的是法家之道?”
“好像以前大致看过,觉得无趣,便是没有细看,长乐姐姐看过,长乐姐姐以前还抄录过《韩非子》呢!”
“小神医,你所言……有些道理。”
“若然真的可以做到,想来肯定可以让许多不守规矩的人守规矩。”
“对于更多的人来说,就有莫大好处了。”
“长乐姐姐,你说呢?”
小神医所言好像有些熟悉,有些听过,韩非子?法家的那位?先秦的那位?
小郡主秀容恍然。
小神医之言,自己可以听明白。
的确是那般道理。
是那样的道理。
若是真的做到了,不守规矩的人就少了。
那么久远以前,就有人道出答案了?
韩非子?
长乐姐姐了解的多一些,自己以前见过长乐姐姐抄录那部书的。
“韩非子!”
“小神医喜欢法家?”
长乐公主微微颔首。
对于《韩非子》之书,自己的确读过,读过数遍,现在都能诵读出来。
个中道理,法术势诠释的很清晰。
璇儿刚才之问,以韩非子应对,可为。
小神医所学……颇杂,诸子百家好像都有,小神医所写的小说文字,自己都看过。
百家身影在其中都可隐约见到。
最喜欢的一家?
儒家?
好像不一定,小神医的医道就很好,医家?
画道?
画家?
……
“法家?”
“秦虽亡,汉顺行其法,不过小小修改一二。”
“千年以来,也是如此。”
“没有人不喜欢真正的法!”
法家?
喜欢?
不喜欢?
这倒是没有什么为难说的,一两千年来,历朝历代尊儒的同时,从未丢掉法家。
建造一栋房子,主架构是法家,其余则可随意填充,只是儒家占的最多最多。
“真正的法?”
长乐公主笑语。
“公主通读韩非子,当知晓法家之道的本意。”
“法家不相信任何人。”
“人,皆有私欲。”
“圣人?”
“圣人自然不在其列。”
“有私欲,就容易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是一位贵人有了私欲,对法就容易造成很大的冲击。”
“只有天地之法,才能永存。”
“世间万物万民,都在其中。”
“天地之法,执行不怠,即便没有国家的依存,那是法家的最高目标。”
“法道煌煌,法道大昌。”
“如此,有那样的法道存在,一个国家便可长治久安。”
“有功的得到赏赐,无论他是谁!”
“有过的会有惩罚,无论他是谁!”
“缺点……这样的法道……稍有太无情冷酷了一些,对于圣明天子而言,有不小的限制。”
“然,对于平庸的天子而言,就是最大的保证。”
“额,哈哈……,说多了,说多了。”
“一家之言。”
“一家之言。”
“……”
“公主和郡主听听就好,天下事,自有才学之人谋之!”
“咱们……继续看看府邸。”
“……”
法家!
真正的法家!
真正的法道,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无论是谁都不行,起码不以一个人的意志为转移。
视线落于枯素的庭院内,又抬首看向远处的亮堂晴空,虽晴……不为夏日的万里明亮。
小郡主之问,天下间许多人都知道解决之法。
然!
知道法子是其一。
真正做到又是其一。
一个国家要长治久安,法道是必须要得到保证的,许多人也都明白。
但真正做到……很难。
人!
有私欲。
话语些许,有所觉,视线一转,再次落于长乐公主和小郡主的身上。
嗯。
公主和小郡主这么看着自己做什么?
自己说错了?
这个问题……似乎也不该过多谈论,谈论起来也没啥用,也容易引起麻烦。
旋即,笑语摆摆手。
指着偌大的公主府,都在这里说话了,还没真正看看呢。
“嘻嘻,小神医,你真厉害!”
“虽然有些道理,我听得不是很明白,但……很有道理,很有道理!”
“……”
小郡主清眸生辉,满是流光溢彩。
小神医刚才又在发光了。
真的发光了,自己看到了。
秀眉弯弯,很是不住的赞誉,小神医说的很好很好,绝对很有道理的。
自己相信!
“……”
“天地之法,执行不怠,即便没有国家的依存!”
“法道!”
“冷酷无情!”
“小神医,你……很好。”
“真的……很好!”
长乐公主喃喃一语,美眸亦是泛着奇异之色,小神医所言……是自己读韩非子所没有感悟、参悟的境界。
自己所读韩非子,看到的是法术势一体,看到的是操持权势二柄之论!
小神医看到的却是……煌煌法道。
天地之法。
长治久安。
与之相比,自己……小矣。
小神医。
辅国之才。
国朝定鼎百年,许多问题都有出现,遍观历朝历代,也是最危险的一个时间。
前明岁月。
出了一个张太岳,为前明至少续命一甲子!
小神医!
真的很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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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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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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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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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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