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到了下班时间。

  霍复浪用手机敲了敲桌子吸引大伙注意,见众人都朝他看过来,他漫不经心道:

  “哎哎哎,先别走,初来乍到第一天,今晚我请全部门吃大餐,谁都不许走,必须赏脸啊!”

  霍复浪的声音传进每个人的耳朵里,所有人眼睛顿时一亮,顿感惊喜。

  大餐?

  什么级别的大餐?

  自从天灾以来,他们虽然还有粮食吃,但也很少有机会吃精致的餐食,能有粮食吃都不错了。

  世界上哪有那么多顶级的富二代官二代,还是普通人多。

  在天灾这几年,能靠单位吃上粮食,就已经比普通人强一万倍。更别提跟同事聚餐,那简直就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这又不是天灾之前,还能跟同事偶尔去餐馆放飞一下自我,喝点小酒,联络联络感情什么的。

  现在饭店全倒闭了,即使有,那也是天价,粮食多贵啊,谁请得起?

  所以,他们都是下班该干嘛干嘛去,各回各家各找各妈,粗茶淡饭已经足以让他们满足。

  ‘聚餐’这两个字,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两个字:

  奢侈!

  小雪迫不及待地问:“帅哥,真的假的,吃什么大餐啊?”

  其他人也都看着霍复浪,等他的回答。

  霍复浪满意他们的反应,“当然是上档次的席面了,总不能请大家吃大米饭吧,那多掉价,也不符合小爷的身份。”

  “哇,这么大气?”

  大米饭可是精粮,这在他嘴里都是掉价的东西吗?

  要知道虽然安居地有粮食吃,不至于和彭京市一样吃虫子,但是大多都是粗粮,精粮还是很宝贵的。

  虽然单位每个月都有口粮的福利,但家里还有一大家子,也是混着粗粮省着吃。

  “让新员工请吃饭,那多不好意思啊。”

  有人狠狠心动了,可是表面还得虚伪地客套一句。

  小雪笑嘻嘻的,“我好意思,我脸皮厚!帅哥去哪吃啊?我跟你搓一顿去,吃点好的!”

  “我也去,人家都这么说了,咱不能不给面子啊。”

  有人拍着胸脯做保证,“帅哥真是太客气了,都是自己人,以后有什么就说!工作上的事情,我们只要办得到,绝无二话!”

  “……”

  一说有免费的聚餐吃,大家都笑容满面,个个嘴上跟抹了蜜一样,说话好听极了。

  “一顿饭算什么,你们吃的开心就成,我给我爸打个电话,让他派几辆车来接。”

  霍复浪骄傲地昂了昂下巴,这才是他熟悉的感觉,被簇拥的感觉。

  今天一整天这些人都是客套且疏离的,自顾自地工作,或者跟熟悉的同事聊天,没几个人跟他搭话。

  一顿饭而已,就能让他们变得热情洋溢,话里话外都捧着自己。

  老爸说的没错,有必要的时候,需要付出一些廉价的成本去达成目的。

  霍复浪邀请的是整个r部门,r部门一共十名员工,当然也包括陶紫霞,陶紫霞局促地坐在工位上,感觉自己融不进去办公室此时的欢快氛围。

  她看了眼被霍复浪丢在角落里的饼干,她的饼干,只换来了几句客套的寒暄,就没有后续了,更没人来跟她主动搭话。

  这么一对比,她的饼干就像笑话一样,太寒酸,太小家子气。

  成年人的世界,就这么现实吗?

  桌子下,陶紫霞紧握着拳,指甲深深嵌进手心里。

  r办公室就在秘书办公室的隔壁,金娟的耳朵最尖,听见动静就跑了过来,

  “你们在集体欢呼什么呢?有什么好事带我一个啊!”

  秘书办公室一共三个秘书,金娟是其中一个,另外两个都是男人。

  霍复浪的嘴角漾起浅浅弧度,

  “金姐,叫上你们秘书部的,今晚一块去聚餐啊,我请客。”

  金娟欣喜若狂,“真的?!哎呦帅哥这么上道啊,那我必须给你捧捧场。”

  “小葛,顾超,今晚去聚餐啊,新来的小帅哥请客……”她转头去叫另外两个秘书。

  办公室内聊的热火朝天,萧明月跟阮杏海并行而来。

  阮杏海敲了敲门板,“到点了怎么还不下班,聊什么呢这么高兴?”

  办公室内瞬间由闹转静,鸦雀无声。

  没人说话。

  霍复浪笑着走过去,即使对阮局,他也能做到自来熟,完全不畏领导的气势。

  “阮局,今晚聚餐,我请吃饭,一起去吧?”霍复浪笑嘻嘻的。

  霍复浪看向旁边的萧明月,他抬了抬下巴,语气骄傲道:

  “还有萧总秘,赏个脸呗。”

  现在他才是办公室的主角,被簇拥的对象。

  萧明月不着痕迹地扯了下嘴角,这男的果然是孩子心性,他是觉得在众人面前露脸了,就比她强出一头,出了一口气,所以来炫耀了?

  真幼稚。

  刚才还在指责她有后台,现在就大张旗鼓地请吃饭,生怕大伙不知道他家庭背景不一般。

  其实他根本不是怀疑萧明月有后台才跳出来指责,而是因为抢了他的风头吧?

  只是找个理由借题发挥而已,这不,这才是他想要的万众瞩目。

  阮局摆摆手,“我就不去了,我去了你们也吃不好饭。”

  萧明月刚想婉拒,只听阮局又说:

  “小萧你也去吧,你刚来,跟同事多接触接触也好,以后时间长着呢。”

  萧明月一怔,“我……”

  “反正你也没事,现在有人请客,不吃白不吃。”阮杏海揶揄道。。

  萧明月:……

  她刚想说我还有事。

  “……那好。”

  阮局说的也有道理,免费的大餐嘛,不吃白不吃,那就吃呗。

  “阮局,你真不去啊?我爸特地让厨子做了红骨刺鱼,想盛情款待你来着。对了,你们听说过红骨刺鱼吗?”

  霍复浪的问题,确实问住了大家。

  “什么是红骨刺鱼?没听说过。”

  “红骨刺鱼是什么品种的鱼吗?”

  “……”

  虽然高巴勒城也经历过暴雨,但是他们这里并没有发过洪水,所以没见过红骨刺鱼,连听说都没听说过。

  如果洪水能淹到高巴勒城,那整个华夏基本都沦陷了,彭京市的城南也早就成为‘海底迷宫’。

  而彭京市和堰临城的地势相较之下比较低,所以邻近洪水,当然知道红骨刺鱼是什么东西。

  阮局仔细想了想,“以前外地上交的报告里提过,是在邻水区出现都一种鱼类吧?说是营养价值极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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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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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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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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