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永远也忘记不了那双眼睛,温和中带着锋芒,每每到打雷下雨的时候那双眼睛就会出现在自己的梦里,向他索要孩子。
那一晚他算是深刻体会到,和孩子离别的母亲所爆发出来的能量,那是相当惊人的。
三个人合力才将她弄晕。
现在这双眼睛又出现在他眼前,太熟悉了。
尽管这双眼睛有些红红的,带着血丝......
“你是...”
方三爷的嘴唇都哆嗦了,缓缓站起身,使劲的挤挤眼睛,想看的更清楚一些。
眼前的女人,虽然身上穿得有点脏,头发也毛躁,满面的风尘,但是依然遮挡不住她美丽的容颜。
离那一天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可岁月似乎只是稍稍爬上她眼角就放过了她。
“这是,青山村,对吗?”
也许是许久没跟人交流,女人的说话都有些断断续续的。
但从她的话语中可以听得出来,他并没有认出方三爷。
方旗点点头,“对!这是青山村!”
“是他!就是他!”女人心里一震,心中仿佛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真的找到了这里。
这些年的流浪寻找的心酸一下子涌进她的内心,酸涩不已,转身就往回跑,她确定了,那个孩子就是他的儿子。
他拥有和自己丈夫一模一样的眼睛,深邃似海。
她的脑子仿佛一下子就清醒了过来,快步往村口跑去,死死的咬住嘴唇,甚至都咬出了血她也没察觉。
和自己的儿子在一起四天了,一直都不敢相信,这一次他真的确定了。
二十四年了,她从家里偷偷跑出来找寻了无数次,但是她那天的记忆似乎就像被人抹掉了一般,他想不起来是在哪里,只记得,那个地方叫做青山村。
她一次次的偷跑,一次次的被抓回去,这次他没有按照原来的路线,而是前往了深市碰运气,可没想到真让她碰到了。
这魂牵梦绕的二十四年早就将她的心揉得稀烂,可没想到皇天不负有心人。
方三爷看到女人仓皇跑掉的身影,心里一个咯噔。
她跑什么?难道他找到方正了?
意识到这一点,他一把将刚刚捡起来的烟杆摔在地上,招呼着方旗追了出去。
划柴坡。
应妈到坡下的菜园里摘一些蒜苗,方正爱吃蒜苗炒腊肉,他拔了一把蒜苗,起身擦手,远远的就看到一个约莫四十多岁的女人往这边跑来,连鞋子都怕跑掉了。
一边跑还一边往后看,仿佛有什么人在追他一般。
于是应妈走下坡冲她挥了挥手喊道:“大妹子,来来!到这里来躲一躲!”
女人听到了应妈的喊声,没有多想,就往划柴坡跑来。
见她跑了过来,应妈连忙拉着她的手往坡上跑。
小黑听到陌生人的脚步声,从屋子里跑了出来,对着女人狂吠。
“小黑!给我闭嘴!”应妈大声的呵斥小黑。
小黑现在长得已经有一米高了,怎么看怎么都不像只狗,哪有狗老是把尾巴藏在裤裆的?
只是听应桃说,方正当时在溪沟边捕鱼的时候把他带回来的,那时候它受了伤,也许是伤到了尾巴了吧。
所以呢,这一家人也没有多想,只要他不害人,是狼是狗都无所谓了。
关键是它和自己的孙女亲近,小方芳经常骑在他背上,把它当马骑,现在小方芳独自到屋外它都是亦步亦趋的跟着,很忠心,所以一家人都对它很好。
被呵斥了的小黑,呜呜的叫了两声,夹着尾巴再次跑到门口的台阶上趴下了,但是它的眼睛一刻也没从这个女人身上离开过。
直到两个女人跑进了院子,方旗和方三爷才跑到划柴坡的岔道口,方旗远远都就看到了亲家母带着那个女人进了家门。
“在那边!”他指着给方三爷看。
方三爷赶忙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脸色就垮了,顿时就泄了气,叹声道:“哎!看来这一切都是天注定的。”
“走吧!”方三爷本来就佝偻的背,此时看上去更加佝偻了,背影有着藏不住的落寞。
别墅里,应妈拉着女人坐下,然后在桌上给他倒了一杯茶说道:“大妹子,你这是咋了?谁在追你!”
女人抬起头看着应妈,眼睛红红的,显然她是刚哭过。
他以为,那两个男人肯定是他丈夫派来阻止他找儿子的,之所以追她,肯定是想把她再次抓回去。
她喝了一口水,一言不发。
她不知道眼前这个女人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她不敢把自己的心声告诉她。
应妈等了好一会也不见女人说话,这一次她用手指指了指自己的嘴巴,说了声:“你是不是不会说话?”
女人还是没出声。
“哎!真是可怜!”应妈叹了口气,心中感慨。
这种事情也不算少见,自己的女儿半年前不也经常往自己的娘家逃吗。
“这样吧!追你的人可能在找你,你现在我家躲一会,有小黑在没人敢进这个门,我去给你弄点吃的,一会你在我家洗个澡换个衣服,换个发型,兴许他们就一时半会看不出你了...”
可这女人突然眼睛凉了起来,站起身,指着墙上挂着的一家三口的照片,嘴里模模糊糊的喊着:
“闯儿!闯儿!”
应妈惊喜的回头一看,“原来不是哑巴啊!那太好了了!”嘴角上扬,拉着她坐下说道:“这个啊!是我女儿和我女婿,我女婿出门做生意快一个月了,今天刚回家,我女儿去接他了!”
她得意的回头一笑看着女人说道:“怎么样!我女婿帅不帅?!”
女人突然变得有些急躁,吃了致自己的头发,说了句:“洗!”
“你要洗头啊?!”应妈问道。
女人使劲的点点头。
“好!你等着,我去给你端水,你也是走时运,我刚好烧了开水,等我女婿回来洗澡的呢!给你打一盆也没事,你先做着,我去给你打水拿洗头膏。”
而另一边村口一下子又乱了起来。
刚刚乘方正发钱的时间,他们带回来的女人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虽说这女人和自己没有大多关系,但是这个女人是跟随着自己从深市跑回来的,方正想着下一次回去的时候,再把这个女人带回去,她不属于这里。
可是,这人突然就不见了,问了方芳,方芳说她自己下车了,还叫她不要出声。
方正只要再次动员大家帮忙找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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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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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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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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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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