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加上事涉抄袭这类比较有八卦热度的话题,只需要有人在暗中稍微使把力,根本都不用费多少时间和精力,很轻松就能将这件事推波助澜能成为众人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
至于说为何会把怀疑的目标锁定郭小云和老百姓杂志社,认为是他们在暗中搞鬼,散播相关消息。
原因也很简单,谁会因此获得好处,谁就是幕后黑手。
而他们这么做的目的也很容易就能猜到,就是想要将事情闹大,让更多的人知道高雪瑶抄袭的事,彻底搞臭她的名声、令她身败名裂,以后再也没法从事小说创作这一行,彻底断绝她的路,让她在小说写作这一行再也没有立足之地。
试问一个靠着抄袭剽窃别人作品才成名,有着斑斑劣迹的作家,有谁还会去看她的作品!
要知道,这个时期人们对道德水平的要求还是很高的,尤其是对那些公共人物。即便只是些许人品道德方面的瑕疵,都有可能葬送一个人的工作乃至是人生。
老百姓杂志社早已调查的很清楚,死对头百姓杂志社之所以能咸鱼翻身,后来居上,发展的如火如荼如此迅猛,上升势头更是锐不可当,可都是靠的高雪瑶的那些优质作品带动。
只要毁掉高雪瑶这的写作之路,就等同于断了百姓杂志社的臂膀,肯定会对其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老百姓杂志社想的很透彻,一旦失去了高雪瑶这个挑大梁的,就不信百姓杂志社的发展势头还能如此旺盛,十之八九要被打回原形。
而对于郭小云来说,只要搞臭了高雪瑶的名声,把她钉在抄袭的耻辱柱上,她就不能再继续对自己构成威胁,妨碍自己的未来大好前途。
老百姓杂志社与郭小云虽然各怀心思,目的不尽相同,但却有着共同的目标,那就是彻底搞垮高雪瑶的名声,让其不能继续写小说。
自然而然的双方就一拍即合,狼狈为奸,在暗中推波助澜,把他们起诉抄袭事件闹大了起来。
至于会不会担心把事情闹大,最后却是他们偷鸡不成蚀把米,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搞得无法收场。
无论是郭小云还是老百姓杂志社,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些,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次起诉十拿九稳,他们稳操胜券,根本不会输。
就算事实真相是他们这边抄袭又能怎样!现实情况是他们的小说《绝世医后》公开发表在先,那他们就是原创,占据了道义的制高点,先天处于不败之地。
不得不说,老百姓杂志社还是有些实力的,这起事件也的确如他们所愿,很快就流传开来,备受大众关注。
特别是在年轻读者群体之间,围绕着抄袭事件的话题讨论度尤其的高,他们激烈的争论着抄袭抄袭是真是假,到底又是谁抄袭的谁。
很多高雪瑶小说的忠实读者,坚信自己喜爱的作者不会做那种抄袭剽窃的行为。
自然也有不少站在郭小云那边的,死咬着后来刊载发表的《医怀天下》和先发布的《绝世医后》这两部小说有太多的雷同相似之处,分明就是抄袭之作。
京市某国营纺织厂,中午休息期间,两名年轻女工一遍吃着从家里带来的饭菜,一边随意的闲聊起来。
其中一名齐耳短发的女员工,一脸八卦的对着另外一名看起来比较文静的麻花辫女工说道;“喂,你听说了,《绝世医后》的作者一路青云,把《医怀天下》的作者雪落无痕给起诉了,告她的小说抄袭侵权。”
“听到过相关传闻,最近这件事在喜欢看小说的人之间早已传的人尽皆知。”麻花辫文静女工轻轻点点头,然后话锋一转接着说道;“不过我相信雪落无痕是不会做出抄袭那种小偷行径的。”
“这个可就不好说了,明眼人都早就发现了,《绝世医后》和《医怀天下》确实有太多相似的地方,剧情,设定,套路,,,两者之间肯定有一个是抄袭,至少也是借鉴过对方小说的。”
齐耳短发女工持有不同意见,侃侃而谈;“别忘了,《绝世医后》可要比《医怀天下》先发表问世,事实情况就是,《医怀天下》是在《绝世医后》火了之后,才发表的。”
“只这一条,就足以说明了很多问题。”
“难道就因为《医怀天下》比《绝世医后》公开发表的晚,就判定《医怀天下》抄袭了《绝世医后》?”文静麻花辫女工一脸的不服气,据理力争继续辩驳说道;“只要是看过了两部小说的,谁不说无论是从文笔,写作手法,还是剧情人物刻画等各个方面,《医怀天下》都完全碾压了《绝世医后》。”
“两者根本就不在一个水平上,《绝世医后》与《医怀天下》的差距可不是一点半点,说句不好听的,前者与后者连提携都不陪。”麻花辫文静女工理直气壮的质问出声;“试问,《医怀天下》有必要去抄袭一个与自己差距那么大,根本远不不如自己的普通作品吗?”
“再说回两部小说的作者本身方面,《医怀天下》的作者雪落无痕,除了《医怀天下》这部小说之外,前前后后可是又相继发表了好几部小说,而且,每一本的小说质量都很高,本本都是精品,精彩好看。”
说道此处,文静麻花辫女工的脸上写满了崇拜,紧接着她话锋一转,口吻不屑的接着说道;“而反观《绝世医后》的作者一路青云,自打发表了《绝世医后》之后,就没有写出能再拿的出手的作品。虽然陆陆续续也发表了几部小说,但质量都很普通一般,别说和雪落无痕的那些小说比了,都远远不如她发表的第一部小说,甚至还被读者们嘲笑她江郎才尽,一直在吃老本。”
“两位作者的创作水平和写作能力,一目了然,谁抄袭谁,哼哼,还不够明显吗?”文静麻花辫女工掷地有声的说道,
“就算你说的那些都很有一些道理,可是,《绝世医后》的确比《医怀天下》发表在先,这总归是不争的事实吧,又怎么解释?”
齐耳短发女生依旧坚持自己的观点;“总不可能是先发表的小说,抄袭后来才问世的作品吧,说出去有谁会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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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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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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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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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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