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鲜少有人知道,他曾是刘国公府大公子刘业安的伴读,是打小签了死契被卖进国公府的奴仆。
在他八岁那年,因为天灾,家里养不起那么多孩子,身为老大的他主动站了出来,叫父母用他的身契换了弟弟妹妹们活命的机会。
生死当前,人命越发显得卑贱、微不足道。
那一批被卖进国公府的孩子不少,而他是其中最瘦小的一个。
原本是被派去了杂物房,做些搬运打扫的粗活。
因为常年吃不饱饭,他身子骨弱,力气又小,再加上负责看管他们的姜管事是个暴脾气的,不管他对错,但凡有点儿不顺心的,那管事对他轻则罚站饿肚子,重则打骂。
为了活命,他只能默默承受。
本以为这暗无天日忍辱偷生的日子会一直这样过下去。
直到一天,在盘点库房的时候,姜管事失手打碎了一个八宝琉璃盏。
那是二小姐的,还是她去岁生辰礼上,宫里头赏赐下来的。
那八宝琉璃盏不仅价值连城,还是府中最得宠的小主子最喜欢的东西。
这两样单拎出来哪一样,对他们这些奴仆来说,即使不死也要脱一层皮。
更何况那还是御赐之物,是要掉脑袋的。
几乎被吓丢了魂儿的姜管事为了活命,直接将他丢出去当了替死鬼。
底下的人即使看见了,但迫于姜管事的压力,无一人敢为他说句公道话。
为了将这件事坐实,姜管事甚至给负责打他板子的护院塞了银子,竟是要将他活活打死好来个死无对证。
他被打的皮开肉绽,气息奄奄,眼看着这一辈子就要交代在那里。
在生死一线之间,有人叫停了护院。
他听到一众人惊呼,二小姐来了。
“八宝琉璃盏再好,也不过是一件死物,哪里能同人的性命相提并论。”
那是他这一辈子听过的最好听的声音。
他费尽全部力气想要抬起头来看看那位及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国公府二小姐。
却因力竭,连眼皮子都已经睁不起就直接晕死了过去。
再次醒来,已经换了个地方,他身上的伤也已经被人妥善处理好了。
一问之下,他才知道是二小姐叫人救了他。
不仅如此,聪慧如她,还从当时姜管事等人的反应中看出了端倪,并叫人彻查了下去,还揪出了姜管事。
而且,又怜他之前所受的欺辱,怕他回了杂物房会被人加倍的报复,便在她大哥的院子里替他保了个书童的差事。
从一个杂物房的粗使杂役一跃成为府中大公子身边的书童,对于他们这些奴仆来说,无疑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可他却不敢有丝毫的懈怠,生怕自己有哪一点做的不好而辜负了她的一番好意。
他勤快,机灵,所有能做的事情都抢着做,很自然的就得到了大公子的赏识和重用。
像久旱的大地努力汲取每一滴水似得,他抓住一切机会读书识字。
以前的他浑浑噩噩,不知道为何而活下去,自那之后,他只想自己站在她身边的时候,不再卑微如蝼蚁,不再无知愚昧可怜又可笑。
她同大公子素来亲近,他也因着这书童身份的关系,而多了许多能看到她,近距离接触她的机会。
即使是府中最小的主子,被所有人捧在手心里明目张胆的偏爱,可她身上却无半点儿娇纵气息。
她真诚良善,温暖的对待着身边的人和事。
当然,也包括他。
她是天之娇女,如天上月,高贵皎洁,远在云端。
他想,这样的人合该是被众星捧着,是该得到时间最好的一切。
随着年岁的增长,她越发出落的明艳无双。
还未及笄,就已经名冠京城,前来说媒的人几乎要踏破国公府的门槛儿。
纵然他再想将这抔月光私藏于怀,却也知道两人身份天差地别,他这样的人的喜欢,对于她来说,应该是耻辱。
他将自己的想和念私藏于心底,不敢在人前表露半分。
却不曾想,一次陪着大公子应酬,为了替大公子挡酒,他醉的不省人事。
等醒来才知道,他醉生梦死间,唇齿间轻唤的是她的名字。
比起这件事被大公子和国公爷知道会面临的严惩,他更担心的是她的反应。
怕自己这般模样,给她带来难堪。
他甚至都已经想好了主动调去庄子上,避免自己的出现会给她带来不适,怕底下的闲言碎语伤了她的名声。
可不曾想,竟是她主动找到了他。
“赵佶,听说你心悦我?”
尚未及笄的姑娘梳着双环髻,一双眼睛漂亮的不像话。
随着她的出现,周遭刺骨的冷意也瞬间退去,温暖如春。
那样明亮的眼神,仿似能将这时间所有的污垢和不堪都无所遁形。
包括他那龌龊的,卑微的,甚至见不得人的心思。
国公爷那边差了人叫他过去。
不知道是他知道这可能是他最后一次见她,怕自己这番心思再无倾诉的可能,还是因为她那双眼睛太过明亮真挚,叫他生不出半点儿欺瞒之意。
他脑子晕乎乎的,依稀听到自己鬼使神差的开口承认的声音。
话一出口,他就后悔了。
倒不是怕自己会被嘲笑会被刁难,而是怕自己说出来的话冒犯了她。
他都已经俯下了身去,准备谢罪,却不曾想,她非但没恼,反而一声轻笑,并追问他:“那你是否想要娶我?”
那时的他连对她的喜欢都是一种亵渎和罪过,更何谈喜欢。
纵然心里早已经因为这句话而乱了章法,千军万马,可却再不敢多说出一个字。
她两眼弯弯,笑的明艳无双,“你只管回答我,想还是不想?”
正值隆冬,院中的梅花开的最盛,她一席红衣夹袄,那灼灼的颜色将满园的红梅都比了下去。
他被她这一笑晃花了眼,向来沉稳冷静的他点了点头。
怕她觉得难堪,他就要找补,却见她双手背在身后,歪头一笑:“好呀,我等你。”
只短短一句话,几个字,却在那一瞬间猝不及防的叫他僵在了当场。
他以为是自己听错了,想岔了,还没等他从巨大的震惊中回过神来,她已经笑着跑开了。
国公爷随后找到了他,却不是他以为的要对他施以惩戒。
他考察了他的学问,以及对朝中实事的见地,那一天,他们聊了很多。
最后,国公爷将那一纸身契给了他,并允诺他若能考得功名,他自会替他们做主。
那一刻他欣喜若狂。
国公爷虽然惜才,却也不会将自己的掌上明珠嫁给一个寒门出身的学子。
这一切,都是她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向国公爷努力争取来的。
他本就如视珍宝,对于她这一番心意,他又怎敢辜负。
那一年,他重获自由身。
从国公府走出之后,他就步入考场,一路从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披荆斩棘,最后到了殿试。
因摄政王的干预,状元和榜眼选了世家子,他虽只得了探花,但是他的文章不仅入了圣人的眼,还被天下人文人争相誊抄,他的名声和影响远远盖过了前两位。
他终于履行承诺,证明了自己,而国公爷也对他们的婚事点了头。
却不曾想,还没等他遣的媒人过门,变故却先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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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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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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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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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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