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玛察觉到了罗本的异常,她扭过头去,然后那只神奇的大鸟也映入她的眼帘。
她一下子就僵住了。
艾玛认识它,它是这片大陆上最顶级的猎食者之一,雷鸟。据说它振翅奋起直飞时会从天边引来云层之上的雷霆,翅膀一挥,千里内的土地都会笼罩在雷霆的阴影之中。
她觉得这描写肯定是夸大的,因为上次人们见到活的雷鸟已经是几百年前的事了,但它肯定相当强大,因为连火龙这种位于食物链顶端的神奇动物都在它的食谱上。
认出雷鸟后,艾玛直接放弃武力抵抗的念头——她和罗本加一块都挡不住它随手一记雷击。
她拼命的给罗本使眼色,让他不要轻举妄动。罗本也不是莽夫,光凭直觉就能察觉到对方的棘手——它只是蹲在那里,自己就头皮发麻,要是往自己身上一靠,自己可能直接就糊了。
就在两人一鸟陷入了僵局时,雷鸟主动开口说话了。
大陆上那些强大的神奇动物多半掌握了不止一种语言,眼前的这只雷鸟就会说人族通用语,这也是大部分神奇动物掌握的第一门外语。
“你的歌声很好听。”雷鸟的声音婉转悠长,是那种掺杂了电音的御姐音,这是只雌性雷鸟。
【我没忽悠你吧,LV.5的歌唱技能是这样的~】
心魔冒了个泡,努力向罗本自证自己的评审标准是公正的。
“谢谢您的夸奖。”罗本没敢晾着眼前这位大佬,忙不迭的回话。
“可以再唱一遍吗?”
“当然!”罗本又唱了一遍斯卡布罗集市。他的低吟浅唱中蕴含着怀念与苍凉之情,韵味无穷,令听者动容,几乎被勾入冥想状态。雷鸟在一旁听得如痴如醉,甚至还用爪子在地上打起了拍子。
罗本穿越前就非常喜欢这首父亲教给他的歌,穿越后,这首歌也就成了他的精神寄托。他和歌词里的男主角一样,再也回不到故乡去了。
“我喜欢你的歌声。”又听了一遍后,雷鸟说了这样一句话。
罗本不敢搭茬,生怕大佬一时起意,把自己留在身边当八音盒用。
“所以这首歌讲的是什么故事呢?”雷鸟回味了一阵子罗本的歌声后,想知道这首歌的内容是什么。
听到雷鸟问了一个自己刚刚问过的问题,艾玛也竖起了耳朵,想听听这首凄婉婉转,可以触动人内心最深处的歌到底讲述了什么。
“斯卡布罗是一座海滨小镇,小镇每年都会有举办一个持续七个星期的集市,吸引着来自世界各地的商人,在小镇上有这样一对情侣,他们彼此相爱,却因为战争而要分别。在上战场前,小伙子和心上人约定战争结束后两人要在斯卡布罗集市再度相见。,可最终他却死在了战场上,尸体在凄凉的乱坟冢间慢慢腐烂。他的灵魂孤独缥缈,无所寄从,只能在森林和田野路边飘荡。”
“每当想到自己再也无法与心上人一同享受生活的甘甜,小伙子心中的悲愤便化作一声声催人泪下的控诉,他的灵魂再也不能回到那朝思暮想的家乡,只能站在通往斯卡布罗集市那条路的路口,轻轻的对每一个过往的行人吟唱:你要去斯卡布罗集市吗,那里有欧芹、鼠尾草、迷迭香和百里香,还有我最心爱的姑娘,如果你见到她,请转告她我非常想念她。”
罗本简单讲述了斯卡布罗集市这首歌的背景与歌词大意,雷鸟和艾玛齐齐陷入了沉默。
罗本也一样,他不喜欢战争。
所谓战争,无非是一个农民的儿子被送到万里之外,去杀害另一位农民的孩子。在战争中,政治家提供弹药,富人提供食物,穷人提供孩子;战争结束后,政治家们取回剩余的弹药,富人获得了更多的粮食,穷人们只能去寻找孩子的坟墓。那野地里被杂草淹没的尸骨,又是谁的梦中情人呢?
“好可怜的恋人,如果有来世,他们一定要幸福呀。”艾玛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她被恋人那至死不渝的爱情打动了。
“战争……”雷鸟口中反复念叨着这个词。
“你们人类是我见过唯一会疯狂的自我残杀的种族。”它回头梳理了一下自己的羽毛,“再给我唱一遍吧。”
雷鸟发话,罗本乖乖照办,又当了一回点歌机。
这次唱完后,雷鸟没有让他继续唱,而是问了他一个问题:你们两个为什么要踏足这片森林呢?
罗本将他俩的来意如实相告,雷鸟听完后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明白了。
“让你唱了三次歌,也没什么可回报的,就送你们几根羽毛吧。”雷鸟扭过头,在尾巴上梳理了片刻,三根缭绕着雷光的尾羽就出现在两人面前。
“谢谢!”罗本呼吸都粗重了两分,他没想到艾玛的任务居然就这么简简单单的完成了!
“你应得的。”雷鸟并没有把这点事放在心上。对它来说,这些羽毛迟早会脱落,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不送给这个很会唱歌的孩子呢?
“对了,你们有了杖芯,应该还需要可以做杖身的木材吧?我对这个不是很懂。”在临走前,雷鸟又问了这样一个问题。
“是的。”
艾玛确实还缺一份可以拿来制作魔杖的木材。虽然翡翠之森里最不缺的就是木头,但也不是随随便便一根木头就能拿来充当魔杖的杖身的——它起码得看着顺眼,有眼缘才行。
比方说一根天然形成的、笔直的木根。
罗本和艾玛进来这么些天,还没遇到看对眼的木材。
雷鸟摆了摆翅膀,朝一个方向一指:“那边说不定有你们需要的东西,我之前在那儿吃了一条火龙,那里的树木可能会发生变异,你们可以去碰碰运气。”
说完,它便化作一道紫色的流光,消失不见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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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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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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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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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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