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感觉唇齿发冷,遍体生寒。
在这一刻,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赤裸裸的展现在面前,毫不掩饰的告诉她,这才是这个世界运行的本质。
人类无论用什么样的华丽言辞去粉饰自己,都无法掩盖存在于基因中的兽性,但凡有机会收割财富,没有人会犹豫的。
就像在坐的几人,谁会去在乎金燕茹跟其他股东的死活?
所谓的善良,是因为那些人处在社会的底层,处于被剥削、被欺凌的一方,他们反抗不了,只得表现出自己的善良,试图用这种可悲的方法换取强者的善良。
本质上来讲,但凡一个人占据的财富跟资源超过他本身所能拥有的部分,多出来的那部分就是剥削别人换来的。
就像在股市里,一个人赚的钱就是另一个人亏的钱,这毫无疑问。
善良是美德,也只能是美德。
我们永远都在追逐它,一定不要追上它。
因为一旦追上它,它就不是美德,而是准则、是束缚、是拖累,于自身而言毫无积极的意义。
除非这个人功成名就,像叶谨言那样,钱赚够了,就想用它去升华一下自身的品格,实现人生价值,那还可以搞搞。
总而言之,强者的善良才有实际意义,如果一个人连自己都搞不好,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就别去谈善良了。
能不麻烦别人的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善良。
谭宗明接过话茬,“王总,对于你个人,我们两个的想法是保留原来的职位,薪水上涨百分之五十。”
王总矜持的笑了笑,“我最关心的是我的团队能否得到保障,至于我个人的待遇问题,维持原状就行。”
顾韶元摇头,“王总跟我第一次接触,不了解我的为人,功就是功过就是过,在我这里分的比较清楚,风华的团队我们会给与最好的待遇,对于你,我们也会予以一定的奖励,这是你应得的部分。”
王总苦笑,“既然您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那我就实话实说了吧,我知道,像我这样的反骨仔,就算加入晟煊,也不会得到重视,没有哪个老板愿意信任我这样的人。”
“事实上,等到这些事情全部了结以后,我会辞去职位,另找一份工作重新开始。”
王总这个反骨仔该怎么说呢,原剧里一会像坏蛋,一会又像好人,在两者之间反复横跳,表现得很奇葩。
是他带领核心团队出走风华,跳槽去了jm,间接逼死了金燕茹,后来被张盛拿酒瓶在他脑袋上闷了一下,王总又原谅了张盛,还说了一大堆解释跟劝诫的话。
后来,他也从jm辞职了,表现得两袖清风,一心为了团队考虑。
从他的行为上来看,这个人虽然背叛了金燕茹,似乎又不是彻底坏到根子里了,还有那么点良心,就显得很矛盾。
其实仔细分析一下不难猜到真正的原因。
王总之所以背叛金燕茹,一部分原因是对风华的未来绝望了,一部分是为了手下的团队谋个出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他对金燕茹怨念不小。
金燕茹是从丈夫死后才接手的风华,从那时开始,风华集团一路滑坡,销量萎靡,市场萎缩,一直都是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勉强支撑着公司。
王总对这些都看在眼里,也曾劝过金燕茹放弃风华,趁它还有些价值的时候把它卖掉,结果金燕茹没同意,导致风华越来越不堪重负,最终变得资不抵债。
从这里就能看到原因了。
王总在风华集团应该是有持股的,要是金燕茹早点采纳他的意见,他俩都能拿到一大笔钱抽身离场,可是机会错过了。
这些年,王总眼睁睁的看着金燕茹把风华带进深渊里,自己手里的股份变成一堆无用的废纸,心里很憋屈,才会把怨气撒在金燕茹头上。
除了这个原因,很难解释得清他为什么要背叛金燕茹。
如果只是为了手底下的团队谋个出路,完全可以等风华破产以后,再带人跳槽,那样也不晚啊。
实在等不及的话,可以私下里把消息放出去,提前制造风华的危机,逼着风华破产。
可是他没有,他选择了一个更决绝的方法,以背叛的方式狠狠地捅了金燕茹一刀,这要不是心里没有怨恨,谁信?
在王总一再的坚持下,顾韶元跟谭宗明都放弃了为他加薪的意思,既然王总不想留下来,他们也不强求。
离开谭宗明的住所已经是深夜时分了,顾佳干坐了几个小时,默默地听着三人逐步把计划完善,憋了一肚子的话,不好当场问出来。
坐进车里,顾佳终于憋不住了。
“顾韶元,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顾韶元愣了下,“什么意思?”
“我只是有些看不清你的为人,有的时候表现得很善良,有的时候又冷漠到了极点,你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也行。”
“你从哪看出我善良的?”
“你女朋友跟我讲过蒋南孙家里的事,你对蒋南孙的父亲做的那些,让我很难把今天的你联系在一起。”
说起这件事,顾韶元就是满腹的牢骚。
他是一个极度自私的人,标准的资本思维,尤其当他知道身处于影综世界,道德底线都降低了一大截,基本上怎么爽怎么玩。
结果呢,作者时不时的犯病,想去拯救一下原剧里比较悲剧的角色,包括樊胜美的哥哥樊胜英,曲筱绡同父异母的哥哥曲连杰,蒋南孙的爸爸蒋鹏飞,甚至连情敌石小猛,他都给职位给股份。
生生把一个冷酷资本家的形象给写崩了,上哪说理去!
“要说我嘛,我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个喜欢夸奖别人的人,比如说,见到比较傻的人,就夸他帅,见到穷的人,就夸他勤奋,见到笨的人,就夸他实诚,见到一个小人,就夸他聪明。”
顾佳听的眼角直抽抽,“所以你对别人从来不说真话?”
“真话是没用的,如果我指出别人的缺点,他们不会感激我,反而会怨恨我,疏远我,嫌我管得宽,认为我站在更高的层面对他们的个人素质指手画脚,这对我来说完全没有任何好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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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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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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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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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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