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禾有些意外,这摔跤了,肯定不是简单摔了一跤那么简单,否则的话,李长辉不至于特意告诉她。
十有八九,是摔了个好歹。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还真是个麻烦事儿。
李长辉眉头微皱:“说是伤了腰,估计要在床上躺一段时间。”
林禾吓了一跳:“这么严重。”
这还没完呢:“好像手也摔断了,刚从镇上回来,现在手臂红肿,大夫说骨头断了。”
林禾眼睛都瞪圆了:“怎么回事,好端端的,怎么摔成这样子了。”
听这症状,莫不是要卧床好几个月了?
李长辉摇摇头:“就听大伯母大概讲了一下,好像是今天中午出门,院子里长时间下雨,长青苔了,脚下一滑,就摔成这样了。”
说着,还看了看他们家的院子,青苔已经清理得干干净净的了,原本的小水滩,也被扫走了,再被风一吹,现在院子里已经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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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厨娘果然细心。
林禾瞅了瞅李长辉的表情,小心的问他:“那你打算怎么办,要不要去看看?”
毕竟是为人子女,哪怕当父母的太过火,若是出了事,真不管的话,左邻右舍也会指指点点,说儿女不孝。
还是不住在一个村子里好,林禾越发觉得,搬到镇上做点小生意,至少这种时候,就不用让李长辉为难了。
去看望吧,对不起早些年被爹娘剥削的自己。
不去吧,舆论会让几个孩子以后上学,都可能会被学院拒收。
麻烦得很。
李长辉也是眉头微皱,想了想:“明天送一只野鸡过去,再送一两银子让他们抓药,你们就别去了,我让大伯母跟我一起去。”
家里现在野鸡有十来只,挑一只公的,也不影响其他的野鸡下蛋。
直接不去也不行,会被人戳脊梁骨,瑜儿皓儿对读书很有兴趣,至少不不能让他们因为这些小事,毁了前程。
“行,大伯母跟着一起最好,免得我们送了银子,还没人知道。”
只要大伯母看到了,自然就会帮他们传开了。
做好事不留名,可不是林禾的习惯。
同时也忍不住吐槽,俗话说恶人自有天收,这公婆对李长辉偏心至极,活该现在遭这罪。
以李长辉的本事,若是他们早年没有那样对待这个儿子,现在肯定会被伺候得好好的,甚至可以过上像爷爷奶奶那样舒心的日子。
可惜没有如果,二老伤了李长辉的心,也就别想让李长辉对她们上心了,李长辉摆明了就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主儿。
若不是看在他们之间,确实有没办法割断的血缘关系,加上朝廷推崇孝道,三个儿子以后还要读书的份上,估计早就不理会了。
林禾心里嘀咕了几句,把李安交给李长辉看着,准备去做晚饭了。
李长辉显然更没把这件事放心上,转而甚至说起了上山的事情,还说这可以趁着天还没有特别热,可以在月牙湖再玩一天。
他知道林禾很喜欢在山上,尤其是很喜欢月牙湖那边。
林禾一边应着他的话,时不时看他一眼。
其实对于李长辉和公婆之间的关系,林禾心里一直有一个小小的怀疑。
但是这个怀疑,一直没机会去弄清楚。
而且这个小怀疑,也一直在摇摆不定,一边觉得是自己想多了,一边又觉得很可疑。
尤其是这会儿看李长辉的态度,脑子里就忍不住想着,之前从大伯大伯母口中听到的,关于他们对李长辉的描述和了解。
难道真的是时间改变了一个人?
总觉得,不全是这个原因啊。
视线,忍不住又瞟到了李长辉脸上那道疤。
想了想,突然问他:“辉哥,你是不是认识草药啊,那你认识除疤的草药吗?”
李长辉正在帮忙剥蒜,闻言头也没抬:“我这疤已经习惯了,不用管它。”
林禾瘪瘪嘴:“也不全是这个原因,除疤痕的药肯定不便宜,你要是认识的话,我们可以找点回来自己种啊。”
若要祛除疤痕,她的灵力就能做到,而且简单方便快捷。
但这样一来,很容易就被人发现了自己的秘密。
如果可以种点这方面的药草,再用灵力温养,这样的药草效果更佳,也不用担心自己暴露,还能卖钱,简直就是一举两得。
她本来也是实话实说,却使得李长辉侧目,好像在说,你居然不是为了关心我?
但是这样的眼神稍纵即逝:“你想种药草?”
“可以试试,我总觉得,地里只种粮食,很难赚到钱。”
李长辉眼疾手快的,一把将李安手上快要喂到嘴里的大蒜抢过来。
“种庄稼不只是为了赚钱,是为了天下人都能填饱肚子。”
地里的庄稼,要养活全国数万万人,若是浪费田地种别的,税收会更高。
“我知道啊,我们只种一点点嘛,再说了,就算是农民,也不能只要粮食不要银子吧。”
“尤其是老百姓看病很贵,这但凡生点病,一家子数年的积蓄说不定就赔进去了,更甚者,卖儿卖女的都有,到时候种地的不是更少了。”
尤其是林禾觉得,想要粮食,重要的不只是努力开荒种地,而是要提高农作物的产量。
还不如让朝廷找专业的人士,专门研究培育更优秀,产量更高的种子,比不停开荒更好。
但是这个想法似乎有点太前卫了,她还不敢这样大大咧咧的说出来。
何况,说出来也没用。
李长辉找不到反驳林禾的理由,当然,也有可能,是没有特别想反驳。
所以他想了想,只是说:“明天跟我上山一趟,几个孩子留在家里,我带你去个地方。”
林禾有些莫名其妙,不是说种药材嘛,怎么又要上山了?
不过她还是认真点点头:“好啊,正好最近的在家里待得都要生锈了。”
至于李长辉到底要带她去哪儿,林禾也很好奇,但是忍住没问。
肯定不是月牙湖那边。
应该是不能让人知道的地方。
不然就不会把几个孩子留在家里了。
到底是什么地方啊,这胃口被吊起来了,抓心挠肝儿的想着,特别想问问李长辉到底卖什么关子。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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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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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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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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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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