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了一会儿,林禾就没了热情,找了个大竹筐过来,倒扣在木盆上,免得大甲鱼跑了。

  今天的午饭交给李长辉和李瑜父子俩了,她也懒得再去厨房,索性搬了摇椅到院子里晒太阳。

  今天天气还不错,阳光温和,照在身上十分舒服。

  随手翻了翻李瑜刚才给她的食谱,正好翻到鳖的各种吃法。

  这食谱倒是中规中矩的,只是记载了一些不常见的食材,这鳖就在其中。

  林禾大致浏览了片刻就没了兴趣,对她来说,食谱嘛,家常能做的就行,更高级的,看几眼食谱也没什么用,还得是专业人士。

  不过说到鳖,林禾却是想起了鳄龟,乌龟一般人都不吃,鳄龟应该没问题。

  对绝大多人而言,乌龟是一种很有灵性的动物,从人们用龟甲占卜,就可见一二。

  而且乌龟繁殖很慢,还是长寿的象征,吃乌龟的话,大家会害怕自己折寿。

  虽然林禾觉得,除了这些,应该还有一个原因,乌龟长得慢,壳也厚,肉少,估计没什么吃头。

  不过鳄龟不一样,那玩意儿吃肉的,长得快,貌似一年就能长六七斤。

  就是不知道这东西是生活在什么地方的,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见到。

  林禾心里乱七八糟的想着,手里的食谱随手搭在眼睛上,迷迷糊糊的,居然睡着了。

  等被安儿皓儿的声音吵醒,居然已经到吃饭的时候了,在她的身上,还多了一张厚毯子。

  “娘,以后累了记得回房间睡,虽然有太阳,但外面有风,吹风的时候会很冷。”

  李瑜跟在两个弟弟身后回来,应该是去叫两人回来吃饭的,看到林禾醒了,这才忍不住念叨。

  “知道了,你这小家伙,怎么长大了,还变唠叨了。”

  以前可没这么细心来着。

  洗干净的李安朝着林禾冲过来:“娘,好多啊,大家一共抓到了七只鳖呢,最大的有汤碗那么大,不过最小的才跟我拳头一样大呢。”

  说着还扬了扬自己的小拳头。

  “笨蛋,”李皓随手敲了一下弟弟的脑袋:“最小的那个是乌龟!”

  李长辉在厨房叫他们回去吃饭了,林禾连忙示意三兄弟别在院子里站着。

  “对了娘,今天水塘里还捞了不少泥鳅,我让人先用水桶装着,下午忙完了再送回来。”

  李瑜虽然没事儿很少去地里,但地里的情况,该知道的还是都知道的。

  林禾有时候甚至觉得,李瑜应该是在努力地学习独当一面,把自己当成培养成给弟弟们遮风挡雨的大哥。

  有点辛苦,但林禾并没有阻止。

  李瑜是长子,甭管有没有血缘关系,他都是家里的长子,理应有长子的责任和担子。

  不过嘛……

  林禾看了一眼厨房里,正在端菜端饭的男人。

  李瑜肯定不是自己突然就变了性子,肯定是某人教过的。

  只是林禾自己没什么育儿经验,除了吃饱穿暖,别的都不会,所以察觉到了李长辉对老大老二的不同培养方向,她也没多问过。

  “我估计吃完饭,谢江就该过来了,等吃了饭,我就去把那老鳖处理了,留下一斤肉炖汤,怎么也够吃了。”

  老鳖大补,家里就两个大人,自然不能吃太多。

  至于谢江卖给谁,怎么卖,李长辉就不操心了,总归是不会吃亏的,对于谢江做生意的本事,他们还是相信的。

  林禾瞥了一眼屋外廊檐下,老鳖被竹筐盖着,上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放了一块石头,家里的猫儿闻着味儿在竹筐外面转悠呢。

  “喵喵。”林禾叫了一声,猫儿立刻丢下闻得见,吃不着甲鱼,跑到林禾脚边,喵呜喵呜的叫了几声,等到林禾给了它一块鱼肉才作罢。

  这养的时间长点的鱼就是不一样,体内蕴含的灵力也多了不少,比稻田鱼可好吃多了。

  也难怪谢江跑的那么勤快,这水塘里的鱼更好吃,莲藕肯定也不差。

  中午是鲫鱼熬汤,配上一些素菜,一边人边吃边聊天,聊着晚上的甲鱼汤要怎么炖才好吃。

  至于今天的元宵节花灯会,居然也不在意了。

  毕竟之前每年都去,也就不新鲜了。

  不过今天下午会早点让工人收工回家,毕竟是过节嘛,况且李长强晚上也还要带妻儿去城里玩呢。

  果然就跟他们猜的一样,饭后没一会儿,李长辉刚把老鳖处理出来,分了一斤鳖肉出来,谢江就来了。

  这家伙风风火火的,都没来得及喝口水,端着一盆鳖肉就跑了,还说明天早上就把钱送过来。

  刚申时的时候,林禾就去水塘让大家可以收工了,把莲藕堆在水塘边上就行。

  刘青松往年元宵节,也都会带妹妹去城里看看,两人算是李家的长工,平日里衣食住行都不用管,林禾每年还会让人专门给他们做两身衣裳。

  兄妹俩都是个节省的,平日里也舍不得花钱,就这会儿会去城里看看,买点女孩子喜欢的小玩意。

  不过今天,林禾特意去交代了刘青松一番,让他准备点送给女孩子的小礼物,不需要太贵,代表心意就行。

  顺便带青臾去王家附近走一圈,但是不要贸然上门,若是遇到了,就把礼物送给王姑娘,顺便介绍青臾和王姑娘认识一下。

  当然,若是没遇到就算了,不强求。

  事关自己的终身大事,刘青松自然是牢记于心,李长辉得知这事儿,少不得又打趣了林禾几句。

  这操心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李青松是他们的孩子呢。

  打趣归打趣,却也没阻止,由着林禾积累经验去了。

  嗯,积累说亲的经验。

  林禾也是在之后才知道,刘青臾的运气居然还挺好,虽然没在王家附近碰到王秀,但是在玩够了准备回来的时候,正好遇到了。

  而且刘青松提前准备的礼物,王秀也收了,这下这门亲事,估计是稳了。

  剩下的,就看谢媒人什么时候上门了。

  不光是刘青松和王秀的事情,还有刘冬儿的亲事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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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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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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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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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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