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瑜快走了两步:“还没醒呢,我叫了几声,他都起不来。”
“那就让他睡吧,今天就不去学院了,明天再去,你们快去吃饭。”
说完看向林禾:“冬儿早上起来得早,已经帮忙把早饭煮好了。”
林禾点点头,两个儿子自觉的先去了厨房,让爹娘走在后面,方便说悄悄话。
“一会儿我跟你一起去城里,先把鸡爪拿了,然后带冬儿去做两身衣裳。”
李长辉点点头:“也是我疏忽,来了南志县,附近也没什么熟识,家里都是男人,冬儿来了,也能陪你说说话。”
林禾倒是没反对的:“别说,我也觉得的有个妹妹挺好的,我上次看上一对珠花,可好看了,可惜我自己不喜欢,待会儿带冬儿去看看。”
女孩子嘛,多少都有点爱打扮,有些人喜欢给自己打扮,有些人喜欢给别人打扮。
林禾勉强算是后者,她自己不想弄那些麻烦的,每天都是简单的梳个发髻就好。
但是偶尔看到在外面,看到一些漂亮的东西,就忍不住想着,要是有个女儿就好了,偏偏家里是三个儿子!
尤其是那些好看绒花珠花,可可爱爱的,颜色也很是鲜艳,最适合小姑娘了。
李长辉笑着颔首:“好。”
小孩子的簪花都不贵,一对精致的银手镯,都能买一堆,能让林禾开心,何乐不为。
正说着,刘冬儿从厨房出来,有些局促的在围裙上擦手。
“长辉表哥,林禾嫂子,我煮了点粉条,也不知道你们平时吃的口味怎么样,就按照在家里那样做了。”
在来之前,表哥表嫂也没说家里有这么大的院子啊,比她在村里见过的最大的院子还要大好多好多。
突然住进这么大的院子,刘冬儿免不了有些不自在,总感觉自己好像在不知不觉中,捡了一个大便宜。
林禾快走了几步:“你也太勤快了,我都睡过头了呢。”
林禾扫了一眼饭桌上的粉条,是红薯粉条,很常见,林禾平日里煮酸辣粉的时候才吃。
厨房空得很,除了鸡蛋,就没什么备份的食材。
这几天他们不在家,早上李长强是去刘青松刘青臾兄妹俩那边吃饭,李瑜李皓两兄弟,则是拿着钱去城里吃早餐。
至于晚上,瑜儿皓儿都会简单做饭,问题不大。
不过毕竟是小孩子,做的饭菜简单,家里有什么吃什么,最多就是去菜园子看看,或者晚上下学后路上买点。
所以现在厨房里,除了面粉和粉条鸡蛋,还真没有别的什么。
不过刘冬儿显然跟他们家煮饭还是有点区别,哪怕油盐酱醋都齐的,她也舍不得用,粉条看起来有点寡淡。
好在大家都能吃,林禾也没多说什么,以后她早上跟冬儿一起做饭,慢慢的让她习惯就好,在这里,不需要跟在家里那样省吃俭用。
于是林禾笑着道:“快一起吃吧,我煮几个鸡蛋,距离中午还早着呢,多吃点免得饿的快。”
数着人头再加两个鸡蛋,下锅时刘冬儿都有些被惊到了,眼睛都瞪大了,那么多鸡蛋,在家里半年也吃不上那么多鸡蛋啊!
但是刘冬儿没有说,只是在鸡蛋煮熟后,林禾让大家自己拿,却主动放了一个在她手上时,眼眶微微红了。
林禾假装没看到:“冬儿,吃完饭跟我们一起去城里看看,等我们送了菜,我带你到处看看。”
刘冬儿激动,但还是克制住了:“好的,谢谢表嫂。”
林禾摸摸她的头顶,没有说带她买东西的话,怕把人吓到。
不过,不得不提一嘴的是,今天的冬儿看起来,确实比前两天气色好多了,果然远离是非之地,就是调理心情最好的良药。
门口有人喊他们,李长强拿着鸡蛋出去,他已经吃完了,准备直接去地里了。
结果没一会儿就又跑回来了:“长辉哥,嫂子,青松来了,说他刚才准备去放羊的时候,看到之前那头野山羊从羊圈跑出去了,跳得老高,栅栏都拦不住。”
“那么厉害?我们走之前,那野山羊不还是只在山上混进羊群吗?”
可惜的是每天傍晚,等到了赶羊群回家的时候,那野山羊就先一步跑了,就好像能算准时间一样。
“是呢,这几天都是这样,今天才第一次在羊圈里见到,我跟青松说,让他跟以前一样放羊就行。”
李长强说着,想起什么:“对了表嫂,这几天你们不在家,我中午在那边吃了饭,也就顺便在葡萄园那边乘凉,只是让青臾丫头中午来这边午休。”
在这里也有快一个月了,怎么不知道林禾的意思,何况他自己也有两个闺女,也知道怎么保护女儿。
“嗯,你先忙去吧,对了,菜都送来了没有?”
“送过来了,已经放到马车里了,昨天有一家酒楼来定了蔬菜,我已经告诉长辉哥了,蔬菜等也单独准备了一份。”
李长强交代得仔细,说完就急忙出门去了,时间不早了,这几天再栽红薯,一会儿鱼也要送过来了,事情也不少呢。
一直等到他们准备出发的时候,李安才终于醒了,早饭是没有了,带上去城里买点吃的。
等上了马车,才发现原本就不大的马车,现在感觉更小了,尤其是角落几筐蔬菜,占了将近一半的位置。
看来要换一个大的马车,或者要单独找人送菜了,地里的蔬菜种类和数量慢慢都会多了。
鸡鸭鹅,野鸡兔子等慢慢也会开始出售,到时候订货的人肯定不会少,专门找人送菜,才是最合适的办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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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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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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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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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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