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面对董凤说出的大实话,费益一瞬间竟彻底的无话可说了。他知道,董凤说的其实没错,因为事实就是如此!

  在奢靡享受的巴蜀,任何人都逃不过这社会风气的影响!

  毕竟一个再自律的人,但是你身边的人都是天天只知道吃喝玩乐,睡到日上三竿,然后醒来后也是会立刻去勾栏听曲的喝酒享受的人。

  那这个情况下,估计这再自律的人,用不了一两个月那也会被影响,也会跟着一起的沉迷享乐了!

  这是没办法的事,毕竟人都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我深受先王大恩,锦城若破,我绝不独活!”

  费益紧握拳头,目光炯炯的盯着城下被禁军驱赶着攻城的降兵:“我会为殿下,为巴蜀社稷战剩最后一滴血!”

  “与锦城共存亡!”

  “唉。”

  面对一脸坚毅的费益,董凤除却长叹一声外,也不好再说些什么。他知道这都是个人的选择,既然费益真想死,那他拦不住费益。

  但是他觉得,为了一个昏聩的蜀王而死,为了一个已经死了的先王而死,这总归还是太不值当了。

  毕竟林逸晨代表的是朝廷,是正义的一方,他们则是负隅顽抗的割据势力!

  若是对抗外敌而死,那还算是死的光明正大,可以死的名垂千古,成为被树碑立传的民族英雄!

  毕竟儒家思想自幼就教导他,让他知道华夷有别,也知道这微管仲,吾披发右礽矣的典故!

  但是林逸晨,可不是夷狄啊!

  “既然林逸晨不是夷狄,所以于情于理,那也就没有为了蜀王而死的必要理由!”

  “投靠林逸晨,投靠朝廷,那也不是完全的不可取!”

  看着锦城兵戈锋锐的禁军,此刻的董凤便越加坚定了他的想法。他觉得林逸晨是有这个本事和能力的,或许真可以一统天下,彻底的中兴大奉,做出一番伟业。

  还真是投阉一念起,顿觉天地宽!

  “你们这群废物,给老子狠狠的攻城,天黑前一定要拿下锦城。”

  “快上,给老子冲啊。”

  “啪!”

  而此刻的锦城下,负责督战的禁军士兵们手持皮鞭和砍刀,不时的劈头盖脸的砸,或者砍刀疯狂的砍!

  总之,就是恶狠狠的督促这些巴蜀降兵,不把他们的命当命。

  就是让他们以命攻城。

  “妈的,兄弟们,我们再攻下去就都要死了。”

  “和他们拼了。”

  “王八蛋,让你打老子,给老子去死吧。”

  “噗嗤!”

  继而随着城墙上暗影的呵斥,一些眼见着不少士兵被金汁活活烫死,被滚木礌石给当场砸死的降兵,此刻是彻底的慌了。他们不敢去再攻城,而是回头就拿刀招呼这些督战队的禁军,想要逃窜的落草为寇,或者潜藏回家。

  “不知好歹的东西!”

  继而禁军阵营中,一心想要拿下锦城的李诚,见到这情况则是冷冷一笑。因为他早就知道,这些被迫攻城的降兵在付出惨重的伤亡后,那绝对会作乱。

  为此,他是早有准备。

  “给了你们攻城领赏,可以活下去的机会,但既然你们自己不珍惜,那可就怪不得我了。”

  “放箭!”

  冷笑一声后,李诚便对着身旁一个千户的弓箭手挥手下令:“给咱家把这些意图叛乱的家伙,全部射杀,一个不留!”

  “呼哧,噗嗤!”

  继而让城墙上的锦城守军震惊的一幕发生了,因为随着万箭齐发,这千余名不敢攻城而想作乱的降兵,那竟然是被禁军直接一波万箭齐发的全部带走,是一个不留!

  毕竟他们虽然拿着武器,但身上却只有皮甲或者布衣,为此没有铁甲的他们,又哪里挡得住近距离射来的弓箭?

  所以李诚身后一个弓箭手的千户,真是三波箭矢射出后,这千余名降兵便全部被射杀了。

  “王八蛋,我和你们拼了!”

  则是降兵中的一个先天境高手,虽然身上插了七八箭,但是仗着自己强悍的实力,没有被射杀的他,便双目通红的,想要冲向李诚的搏命。

  “找死。”

  “噗嗤!”

  继而李诚便冷笑着张弓搭箭,然后就直接一箭射穿了这个先天境高手的脑袋。放下弓箭的李诚脸上没有丝毫多余的表情,他只是冷笑着一挥手:“第二队五千人的降兵,给我上。”

  “告诉他们,拿下锦城后全军有赏,勇猛的甚至可以补入禁军。意图作乱的,那就会被直接斩杀,绝不留情。”

  “他们必须猛攻一个时辰,不到一个时辰便胆敢撤退,全军坑杀!”

  “遵命!”

  听着李诚这寒冷刺骨的,根本不把人命当命的话,纵然这些禁军的军官见多识广的没少杀人。但是此刻看着面前尸横遍野的惨状,那也是忍不住的打了个冷颤,心中有些害怕李诚。

  这李诚为了获胜,真是心中冷漠的宛如顽石,根本就丝毫都不在乎人命!

  似乎只要可以拿下锦城,别说死一千还是三千人了,就是把这五万的蜀军降兵都搭进去,估计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杀,杀啊。”

  “咕咚!”

  继而第二个五千人队的蜀兵,看着面前尸横遍野的惨状,在盔甲整齐的禁军士兵督促下,也只能硬着头皮的,拿着简陋的武器去玩命攻城了。

  因为担忧他们作乱,所以禁军在驱赶他们攻城前,是刻意没收了他的身上的铁甲。如此一来,没有甲胄在身,只要他们敢叛乱,那自然是一波弓箭,便可以带走一大批了!

  所以他们是别无选择,只能玩命攻城。

  “林公公!”

  继而晚上酉时末,也就是相当于后世的八点半左右,林逸晨灯火通明的中军大帐,浑身浴血的李诚迈步走进大帐,向着林逸晨当场单膝跪下行礼。

  “奴才未能一鼓作气的拿下锦城,请林公公赐罪。”

  “没什么,今天你攻的已经够猛的了,本总管很满意。”

  跪坐在矮几前的毛毯上,林逸晨并不生气的笑了笑:“甚至连本总管都没想到,这虚实结合的招数,竟然还可以这么活学活用的,直接用在这里。”

  “你也真是个人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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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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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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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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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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