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榆树上挂满的紫玉,便多了一些新染的红艳。
一张木椅被放置在树下,上面斜躺着一个青衫少年郎,手里握着一本书藉,身上则趴着一只黑猫。
“喵呜~”
黑猫慵懒的叫了一声。
少年郎终是将手中温习的书卷放下。
又抬头看了看天上已经显现的夕阳,口里发出一声悠然叹息:“不知觉间,竟已到了这个时辰吗?”
“喵呜,瑾郎饿了吗?饭已做好了。”
“何时做的?”
“在瑾郎温书的时候。”
“好,那便一起吃些吧。”
于是,一人一猫一起到了厨房,又端出四个碗碟来到卧室,将碗碟放置在木桌上后,一人一猫便一起坐下。
这副场景看似有些好笑,可李岁酒却觉得相当温馨。
用过晚饭。
李岁酒知道是该出门了。
自然又带上了砍柴刀,只是,这次却不别在腰间,而是藏于衣内。
这个世界到了晚间便有紫月悬空,妖魔鬼怪祸乱人间,一个书生出门时带上一把刀,自是很符合逻辑的。
将砍柴刀藏好。
李岁酒的目光又看向了床铺上的【红葫芦】。
“也一并带上吧!”
红葫芦上本就有一条绳带,直接系在腰间便可,却也方便,只是如此一来,腰间就有了两样物件。
一個葫芦,一个布袋,或者,叫香囊?
至于钱袋?
则是放在了内衫的口袋里面。
毕竟,如今这钱袋里已不止二两三钱,而是二十二两,亦算是彼为丰厚。
若是去买件首饰,当还能像些样子。
准备妥当了,在铜镜前一照。
里面的少年郎,唇红齿白,眉目英俊,一身青衫整洁干净,举手投足间,自有一番卓然风采。
李岁酒自是又不自禁的叹了一句:“真是个俊秀的好少年!”
“瑾郎自是俊秀的。”黑猫仰着头,眼神真诚。
“呵呵,倩儿亦是好看的。”
“喵呜!”
“倩儿今夜与我同去吧?”
“可以吗?这可是【辩难文会】,大抵会有很多人吧?万一被人察觉到我是一只猫娘,瑾郎或会……”
“只要我的猫娘不言不语,便无事。”
“嗯,好!瑾郎,真好!”
“走吧。”
“喵呜~好的。”
一人一猫,便又是一前一后的出了门。
……
今夜的落霞河畔,当真是热闹。
红红的灯笼挂满了沿岸,下面又挤满了黑压压的人群。
虽然,这个世界有天黑不出门的说法,但有了衙门的官差守卫,又听闻有杨府尊亲临,谁又会惧那鬼邪?
更何况,此乃银华府内,有正阳钟携大献国运镇压。
当可称为安全!
于是,一些胆小不敢出门的人也出了门。
大家聚于河畔,看着一道残阳铺在那河水中,一半瑟瑟一半红。
又看那河畔沿岸,挂满了一副副笔墨丹青。
有字,有画,有诗,有歌,有文,亦有对,皆是往届文会中获得过盛赞的作品,一届一届的积累下来,已然是挂满了足足半里。
这便是有名的【半里小径】了。
每名参与文会的才子们,都会从这半里小径穿行而过,品评赏鉴。
可既是以小径命名,自也不是每个人的作品都能被挂上的,故而,能被挂在此间,亦成了银华府诸多才子们的心愿。
当然,也有人挂了几件。
比如:楚钟白!
“楚兄这副丹青,真真是妙笔啊。”
“我倒觉得这篇文章更好,论的虽只是波澜的河道景致,可其中又暗指两河天灾,衙门无作为!”
“却是极好的,我记得那次品鉴时,这篇文章还曾被弃于诸多杂卷内,若非王文跳出来,痛骂那品鉴者谄媚欺下,恐这文章还真是要被埋没了。”
“咦?说到王文,楚兄与其向来交好,为何今夜却未同行?”
赞叹的两人,皆是将目光看向面前一袭白衫的楚钟白,以及跟随着楚钟白旁的黑衫公子。
楚钟白的嘴唇微动,似想言语些什么。
却终未说出。
倒是黑衫公子开口了:“我等确是在此等他,已等了多时,却还是不见,怕是多半又去那翠红楼寻那如烟姑娘了吧?”
此言一出,众人自是哄笑了起来。
“哈哈,恐还真是如此。”
“是极是极,这落霞河畔本就是胭粉之地,而那翠红楼便在此间,即便真是去寻了如烟,亦是不会耽搁的。”
“才子才子,本性风流嘛。”
“楚兄还要再等吗?”
“不等了,时辰快到了,走吧。”
楚钟白终于开口,带着黑衫公子和众们一起向前行去。
而待到这些人刚走,一人一猫便正好行至此处。
李岁酒走的并不快。
他同样被这落霞河畔的风景所吸引。
一边走一边赏鉴着【半里小径】中悬挂的文章诗句,亦感收获颇丰,对这个世界的也有了更多了解。
能被悬挂在此,自是有非凡之处的。
特别是其中的书画丹青,让李岁酒感到有些自愧不如。
“看来字还是要多练练。”
至于画画?
还是罢了,人无完人。
李岁酒的目光看向右侧悬的一篇文章。
细看之下,竟觉相当不错,用词规典,笔颈苍龙,虽比不上前世的那些传世经典,但书生的‘狂傲’气息,却是跃然纸上。
心里的感概是,若是由我来写,怕也不过如此。
再看落款——楚钟白。
不知是何人?不过,反正他都不认识。
这银华府内,识他之人颇多,而他识之人却是甚少。
于是,便又继续向前行走。
又走了几步,就听一声轻唤传来。
“瑾郎。”
“嗯?何事?”
李岁酒低头看向身后的黑猫。
黑猫同样仰着头,一脸疑惑的向着他看来。
“不是你叫我?”
“喵呜~”黑猫摇头。
那是何人唤我瑾郎?
李岁酒回思一下,这才感觉道,声音似是从右侧传来。
目光又转向右侧。
那里正站着一个娇艳的红裙女子,柳眉杏目,容貌当属得上美艳,而且,眉目间竟与倩儿有着三分相像。
只是,胭脂用的却是浓了一些。
再加上红裙裹身时,又浅露出半边玉肩,身上更散发着一股浓郁的香味,大抵也能猜出一些职业。
只是,对方唤他瑾郎,却是明显相识。
李岁酒选择沉默,一言不发,就这般静静盯着女人。
“瑾郎为何这般看我?”女人再次开口:“难道不识如烟了吗?”
“……”李岁酒。
看李岁酒依旧没有开口的意思,女人便又叹出一口气:“瑾郎前此时日常来寻我,又带了书信,只愿如烟唤你一声‘瑾郎’,还说若得这一声唤,便是死都是值当的。
当时如烟确是令人拒绝,可心中实是喜悦的,如今瑾郎名满银华,怎的突然便这般的无情,竟是装作不识?”
说着,便从腰间捻出一方丝帕,搭着眼角,低低的抽泣起来。
当真是梨花带雨,我见犹怜。
是我让你唤的吗?李岁酒看了一眼对方饶有姿色的面容,再看胸口。
比纪青竹实是天壤之别,再比倩儿?
倩儿不过十五年龄,却还是比其更具规模。
于是,心中恬静。
再看对方茶艺时,终是看不下去了。
开口打断:“滚,娇艳贱货!”
说罢,带着呲牙咧嘴的黑猫径直离开。
只留女了呆驻原地,表情僵硬,呆若木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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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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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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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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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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