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天命相师,抢个皇后当老婆李霄云林锦书>第174章 我娘子与林兄旧识,请林兄帮忙!
  “公子,京城派来的金使者,正在前往白杨村的路上。”钱广义禀报道。

  这些天金使者为了宣读圣旨,可谓是四处奔波,他就没见过李霄云这样的人!若是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他绝对不会奉旨来平海郡颁旨。

  其他人见到封赏的圣旨,都求之不得,哪有像李霄云这样处处躲避的呀?

  “那我就去县衙住下,你帮我继续留意金使者的动向,大婚以前我不想见他。”李霄云吩咐道。

  随后,李霄云便前往清水县衙,他虽不是这里的县令,但这里对他没有任何限制,无人敢非议。

  他刚来到县衙门口,就看见林锦威满面红光地朝李霄云迎了过来。

  “咦,林兄,你不是在京城吗?怎么有空来我清水县闲逛?”李霄云故作诧异地问道。

  “先生为清平县令,不也在清水县闲逛?我听说你不愿升官,一直在躲避金使者,整个大乾独你一人啊!”林锦威笑着说道。

  “林兄从京城回来,该不会是来寻我叙旧的吧?”李霄云反问。

  “妄我们以兄弟相称,先生在清水县筹备大婚,也不派人修书,让我从京城回来赴婚宴?”

  林锦威讲到这里,他顿了顿,继续说道:

  “说起来我还未见过嫂子呢,是哪家的姑娘能得到大乾第一奇才的青睐?”

  林锦威心情大好,李霄云举办婚礼后,何依依也许就心灰意冷,再加上他的身份,他就能抱得美人归了。

  所以他此次前来,一则是为了喝酒,二则是为了趁虚而入。

  “大乾第一奇才?林兄谬赞了,我可不敢当,我妻子是京中一位大家闺秀,地位奇高,我这五个多月的努力,全都是为了娶她进门!”李霄云笑着说道。

  “哦?京中的大家闺秀?怪不得先生从一介布衣,借着仙神之名,逐渐崭露头角。

  不知是哪家的闺秀,先生说能否出来,也许与我还是旧识。”

  林锦威脸上露出感兴趣的神色,怪不得李霄云才能深藏十几载,只在一朝绽放。

  “我娘子与林兄却为旧识,而且交情还不浅,到时我们完婚后,还请林兄帮我登门请命。”李霄云缓缓说道。

  “唉,多大的事啊?我秦国公府在京城,好歹也是顶级世家,若嫂子的家人觉得先生身份不够,我便与先生截下八拜之交,让家父认你为义子,以先生的才能,担得起!”

  林锦威说完,他猛然想起近日盛传李霄云的妻子是白杨镇杨林村人士,早年被道馆的道姑收养,怎会是京城人士呢?

  地位奇高!

  林锦威拍了拍脑袋,李霄云的妻子也许是哪个王府的郡主,因李霄云现在的名气,确实不够格,所以以此来掩人耳目。

  想到这里,林锦威继续说道:

  “若是秦国公义子的身份不够,先生完全可以再立大功,不过就别再选择躲在黄柄添身后了。

  先生不知道黄柄添又被你害惨了,上次进京面圣,被鞭打了一路,他本就双腿残废,如今无法下地行走,也不知道回来了没有。”

  林锦威旁观者清,看得出黄炳天一次次地被李霄云当枪使,不过他非但没有反感,反而对李霄云更加敬佩。

  能将清平县饥荒处理地如此圆滑,使因此事大出血的重臣感激涕零,并且在御前鼎力举荐,整个大乾恐怕也就只有李霄云一人了。

  甚至他临行前,秦国公特地叮嘱,一定要和李霄云搞好关系,此人注定飞龙在天!

  “黄炳天做个官真不容易,都官居五品了,还被人如此虐待,不过苦尽甘来,今后再没人敢轻视他了。”

  李霄云略带心虚,然后继续说道:

  “建大功就不必了,我为自己占了一挂,卦象为吉,只是到时需要林兄的帮助。

  除此之外,林兄也是来的正好,我刚好有事要与林兄商量。”

  “何事?”林锦威面带疑惑。

  “林兄不关注天缘楼之事已久,天缘楼最近推出了不少新品,林兄若能帮忙销往京城,我愿给林兄一成的利润!”李霄云回道。

  “一成利润?先生是成大事者,应该不会对我轻视与吝啬吧?”林锦威皱眉。

  哪怕天缘楼发展到如今规模,对于庞大的秦国公府而言,依旧不值一提。

  李霄云让他帮忙并许诺一成利润,无异于轻视他,轻视秦国公府。以李霄云的才智,应该能想到他不许诺利润,才是明智之举,可为何?

  “林兄若觉得冒犯,我可以收回一成利润的许诺,不过就怕林兄反悔!”

  李霄云神秘地笑了笑,若不是秦国公是他老丈人,他还不愿拿出这一成利润呢。

  要知道整个大乾,最富最有权贵的一批人都在京城,肥皂、香水、蒸馏酒等若是能在京城畅销,哪怕是一成的利润,数额也会相当惊人!

  “我反悔?哈哈哈,我倒要看看先生以多高的眼界,定义我秦国公府的财力!

  数额之大,若真能让我感到一丝震撼,这一成利润不要也罢。”

  林锦威顿时来了兴趣,毕竟庶民终其一生,连县令的能耐都弄不清楚,李霄云虽神机妙算,但也是于庶民中脱颖而出,他倒想看看李霄云的眼界能达到多高!

  “林兄,请随我到县衙内一叙!”李霄云做出请的手势。

  ……

  县衙堂屋。

  桌上摆着高粱酒、桂花香水、肥皂这几样物品。

  “哇!这坛子里装的是什么酒?为何酒味这般浓郁?难不成真有仙酿?”

  林锦威双眼放光,他的唾液不自觉地弥漫了口腔。

  他身在皇都十几年,哪怕是宫中珍藏,都做不到隔着塞子,还能散发出如此浓郁的酒香!

  “我这酒口感比起御酒,应该有很大的差距,但它胜在味烈,能独步天下!林兄,你觉得我这一坛酒在京城价值几何?”

  李霄云打开酒坛,一股浓郁的酒气扑鼻而来。

  这坛酒仅有四十多度,他主要是怕林锦威管不住嘴,受不住酒水暴涨的后劲。

  “我尝尽世间美酒不下千百种,还未见过如此烈酒!”

  林锦威深吸了一口气,凭借着对酒的极度了解,他即便未饮,也知李霄云所言非虚,此酒之烈,能独步天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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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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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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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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