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中官员只知道让大户交田的答案,但不会想到,用议罪银的方法,将所有大户全部剥削。而且其他官员会有顾忌,计较得失,因为得罪大户,就意味着他们的仕途止步于此。

  光是一位户部侍郎,就不是区区县令能够得罪的,更何况上面还有御史大夫。

  “原来百鬼夜行是你策划的呀,怪不得总有人提起,清平县那边饿死了人太多,导致鬼门大开,经常闹鬼。

  你就没想过将这些家族得罪,你今后不光在朝堂上寸步难行,天缘楼在清平县的生意,绝对会差上许多。

  你如此大兴土木,得罪了这些家族,至少短时间内无法回本。”

  林锦书面带疑惑,也许李霄云不在乎在朝堂上树敌,但总会在乎天缘楼的生意吧?

  “我为何会得罪他们?一切的罪魁祸首不是黄炳天吗?我向这些家族要钱的时候,明天从郡府派兵,就堵在清平县城外。

  如果没有我,黄炳添的屠龙刀,绝对会让各大家族倾家荡产。这些家庭的负责人,还得讨好我,跟我称兄道弟呢。

  你是没瞧见,他们激动得眼泪都掉下来了!”

  李霄云解释着,嘴角露出一丝莫名的笑意。

  这一个多月来,他只是略施手段,就成了清平县最大的赢家。

  他现在唯一的期望,就是功劳苦劳全归黄炳添,他不想扯上一丝一毫的关系,否则吸引朝廷的目光,对他而言为大凶!

  “怪不得你毫无顾忌,原来黄炳添连同清平县的各大家族,全都在你的算计中!”

  林锦书恍然大悟,她脸色有些怪异,心中忖道:

  你就逮着黄炳天一人薅羊毛,怪不得有恃无恐。卢郡守一案,他已经被搞得家破人亡,此次你又让他树敌众多,良心不痛吗?

  不过风险与机遇并存,黄炳添因此得到晋升,李霄云并不亏欠他什么。

  相反,其他人巴不得这种好事发生在自己身上呢。

  “大家都高兴,每人都从中获利,哪怕是各大家族,也能因为天缘楼从中获利,何乐而不为?

  哪怕他们日后知道真相,也会庆幸今日我的决定!”李霄云笑了笑。

  黄炳添得到晋升,他不但被朝廷注视,还能得到秦国公府的关照。各大家族除了日后与天缘楼合作修路,还能借用马路,商队的运输速度越快,除了能省下巨大成本,交易的效率也能提高,这是三赢的局面!

  林锦书不语,只是脸上浮现出了一抹笑容,只是这笑容中带着丝丝自豪,她轻轻抚摸着隆起的肚子,心中忖道:

  “孩子听到了吗?你父亲拯救了数万百姓的性命。你长大后,要成为像他一样有勇有谋的真英雄。”

  李霄云目光下移,看着林锦书的腹部,眨眼间他又接近四个月了,再有六个月就能降生,他的准备日渐充足。

  也不知道猴子那边怎么样了,如果国外之行顺利,大乾要是真容不下我们一家,我就以火药为筹码,他国必有我们的容身之处!

  ‘秦’这个封号极为尊贵,林家又是皇族外戚,算是位极人臣了,还能被一位王爷逼到这种程度,事情一定不简单,所以李霄云一直做着最坏的打算。

  “我累了,先休息了。”

  林锦书说完,便神色平静地脱去衣物,躺到床上。

  尽管她的动作极为迅速,但李霄云还是看到红色亵衣下如雪的肌肤,还有那傲人的凸起的幅度。

  “你先睡吧。”

  李霄云咽了咽口水,忍住心中强烈的欲望,转头坐在了书桌旁。

  桌上的红烛,被他吹掉了一根,剩下一根则是移到了书桌。

  他拿出墨块,在砚台上磨了起来。

  “你这么晚还不睡,难道是起草清平县未来的政令?”林锦书问道。

  “清平县已经不需要我操心了,城中大小事物很快就会步入正轨。刚才我放话,想要收购大家的农田,为了提高种田的效率,我得设计出几样农具,才能保证我们不亏。

  否则大家弃田随我从商,我岂不是成罪人了?”

  李霄云摇头说着,然后提笔在纸上画了起来。

  前世他博览群书,对各行各业都有一定的了解,对于工科他并不陌生,所以他想改良当代灌溉农田的水车,还有耕地用的犁。

  对于耕地一事,李霄云就没打算谋利,能够回本就不错了。

  这年代除了劳动效率低下外,没有农作物改良技术,也是重要原因。

  他设计耕地工具,灌溉工具,可以很大程度上减少成本,但是产量的话,除非他发大力气去改良品种,否则不会提高。

  这些知识他懂,只是分身乏术。

  此外,如果时间充足的话,他还想设计出火铳,或者火绳枪。既然有了火药,那么这些武器,就必须拥有。

  今夜注定无眠!

  “这就是朝廷重农抑商的原因,经商确实可以给人带来大量利润,但民以食为天,商人无法为整个大乾,带来什么实际的价值。”

  林锦书一下子就猜出了,李霄云收购农田的原因。

  又或者说,她根本不是猜的,而是早就料到李霄云会有这个举动。

  因为李霄云如果足够聪明的话,就一定会意识到,百姓不种田对天缘楼也是重大打击。

  显然,李霄云意识到了这一点,否则也不会只招男人,工厂的一些活,女人也能胜任。

  “在生产力低下的时代,农业确实是重中之重。但若是生产力起来,百姓富足温饱,商业的价值才会体现出来。”

  李霄云说着,目光露出一丝异样的神采,商业战比战争还要可怕!

  “这样吗?”

  林锦书低语,她心中更愿意相信历朝历代的经验,她只是不想反驳李霄云。

  无论是酿酒还是各种仙食,哪一样比得过农业?如果离开了农业,这些东西就成了无米之炊。

  在她的印象中,商业从来不具备什么价值。

  “明天一早,我们去趟杨林村,先把你的籍贯搞定,再选个良辰吉日,我们正式成亲吧。”

  李霄云话锋一转,然后提笔在纸上勾勒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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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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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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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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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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