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唐清华黄毛>第412章:接亲的小事
  “她现在在哪儿?”

  唐清华瞬间心中一震。

  酝酿了许久的忧郁,突然间就没有了:绝对不能告诉她陆颖回到了镇上啊,要是让她知道隔得这么近,后果肯定很严重!

  “不清楚……听说回来过,带着那副厂长的孩子……”

  唐清华故作叹气回答。

  “他们有孩子了?”

  吴婧忍不住惊呼。

  “哎,不想说了……”

  唐清华仿佛被打击了。

  “好吧,不说了不说了……我睡觉了,你回去吧!”

  吴婧不敢再刺激他。

  “要不……我今晚就睡这里?”

  唐清华小声朝她说。

  “你疯啦……不行,绝对不行!”

  吴婧坚决摇头,压低声音道:“要是让叔叔阿姨知道我住一起了,他们肯定以为我是个随便的女孩,我……反正绝对不行。”

  “没事,他们不知道。”

  唐清华笑着朝她说。

  “别做美梦了,赶紧出去!”

  吴婧咬着牙,坚决把他推出门。

  “小气——”

  唐清华可怜兮兮。

  ……

  第二天早上。

  唐清华六点就被叫醒,结果他刚去敲自己房门,就发现吴婧已经穿戴整齐,俏生生的准备洗漱。

  六点半,车队集合出发。

  今年一年内,连续三人结婚,唐家人都结出经验了!

  现在家家有车,连车队都不用请:大舅的奥迪A6打头,唐婉月的宝马随后,二叔的polo,四姑父的Polo,小姑父的Polo,蒋全开的polo,吕林涛的大众,唐清华的大奔。

  吴婧陪着唐清华,

  躺在副驾上面小憩!

  车队快速出发,全城高速只用一个半小时,便赶到了广安,本以为小妮子会很困,结果她端着相机兴奋的走在前面,不停拍摄者各种场面。

  “你干嘛这么兴奋?”

  唐清华实在不理解。

  “我爸要写一份婚礼习俗的文章,昨晚我告诉他之后,他让我帮他拍照和记录呢!”

  吴婧在他面前得意炫耀。

  “用得着吗?等我们结婚,我保证把礼仪做好,让他记录的明明白白。”

  唐清华立刻拍着胸膛保证。

  “去你的……”

  吴婧微微脸红,眉飞色舞。

  唐清华便陪着她,感受巴蜀婚礼习俗,让他切实体验各种欢闹,拦门酒,堵门仪,亲人礼,改口敬等等……

  吴婧兴奋急了,有唐清华守着,她全程参与这场喜庆。

  “不和你坐了,等会我要坐姐姐那辆车,那辆车有天窗,我要照车队行进的照片。”

  吴婧瞧瞧跟唐清华说。

  “除了主婚车,其余哪辆随便你选。”

  唐清华耸耸肩说,他其实很想告诉她,自己的大奔也有天窗,想想还是算了,让她跟坐姐姐那辆玩去。

  酒店二十,车队出发!

  吴婧坐上唐婉月那辆车,唐清华的车等在最后,因为回程有大巴车,很多人都坐大巴车去了,本以为他这辆车没人时,一个身材高挑的伴娘美女坐了上来。

  “你这车没人坐吧?”

  美女伴娘性感一笑,带着阵阵芬芳。

  “没……人!”

  唐清华暗呼要糟。

  我女朋友就在前面啊,要是下车的时候,发现我勾搭上了一个大美女,不打死我才怪呢……不过实话实说,旁边这伴娘还真漂亮!

  虽然比不上我女朋友,但身材高挑性感,圣峰坚挺,长发披肩,短裙黑丝皮鞋,十足的都市气质女性。

  他很想让她换辆车,但又有些不舍得……不,不是自己不舍得,是自己身为接亲一方的婚车,不能够拒绝送亲一方的伴娘啊……

  老婆,我是有苦衷的!

  车辆启动,朝前开出!

  两旁景色宜人,但车内沉闷寂静。

  “帅哥,你是新郎的朋友?”

  良久,美女伴娘终于主动开口。

  “哦,我是他表哥!”

  “你是他表哥……你还比他大?”

  “那是当然,我比他大七天,从婴儿时他就叫我哥。”

  “哈哈哈,看不出来。”

  “你是新娘的同学?”

  “不是,我是她表姐。”

  “呵呵……”

  唐清华闻言乐了!

  新郎表哥遇到新娘表姐,巧了啊!

  我擦——

  唐清华突然想起一件事:第一次陪蒋华来谭丽家时,他说过谭丽有一个漂亮表姐,难道就是眼前这位?嗯嗯嗯,身材不错,长相高挑,至少能有85分!

  两人渐渐的聊起来。

  谭丽表姐叫宋秋伶,专科大学毕业,刚出来工作不到两年,在西都一家企业做文秘,只是她长相气质太好,以至于不断被上司骚扰,短短两年时间,被迫跳槽三家公司……

  “果真是红颜祸水啊!”

  唐清华耸肩笑着说道。

  “切,叫你幸灾乐祸……你呢,你在哪儿干嘛?”

  宋秋伶嗔怒着问他。

  “我啊,也在西都……开了家网吧,混日子呗。”

  反正以后也不认识,唐清华没准备说真话。

  “你这日子混得……都开上大奔了。”

  宋秋伶显然不相信。

  “这车啊,找朋友借的。”

  唐清华乐呵呵的撒谎。

  “你这人,不诚实……”

  宋秋伶生气了,不想理他。

  唐清华也不在乎,只是随意笑笑!

  宋秋伶更加皱眉,是谭丽在忽悠自己,还是这家伙故意的?

  她和谭丽从小一起长大,除了谭丽去东广打工那段时间,两姐妹几乎形影不离,结果谭丽从东广回来没多久,就表示要结婚了!

  宋秋伶埋怨她抛下自己,谭丽却告诉她,自己男友有个表哥,不但人长得帅,家里条件还特别的好,据说家里开了好几个厂,要不他们两人试试?

  宋秋伶原本没有想法,但禁不住谭丽的屡次三番诉说,实在就对这人好奇起来,这次谭丽知道唐清华要来,还专门叮嘱了她车牌号码。

  所以宋秋伶才会坐上来!

  看长相,倒是剑眉星目,棱角分明,身上带着书卷气,不是电视里的那种小白脸,而属于郑少秋、郑伊健那样的酷酷男人。

  尤其是常存嘴角的笑容,

  让宋秋伶对他莫名生出几分好感!

  可看他态度,

  似乎对自己很冷淡啊,

  宋秋伶对自己容貌很自信,否则也不会屡屡被上司骚扰,但此人仿佛全然无视,深深隐隐还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

  “他瞧不上自己?”

  宋秋伶突然生出这种想法!

  不可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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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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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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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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