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主体都是用木头搭建的,总共三间,他先奔入老猖和母亲住的东屋,没有人,再转向西屋。
西屋的地上有个用锁链锁着的小男孩,那是孙寄瑶跟老猖生的儿子,没有大名,只有个小名叫菜根。
菜根是孙寄瑶嫁过来以后第二年生的孩子,还不满三周岁,长得脑袋挺大,身子小小的,身上没有穿衣服,被一根铁链锁着左脚踝,像小狗一样在地上爬着玩。
看到有人进来,菜根跪坐起身,瞪着一双大眼睛看梁兴扬,看了又看,嘴巴张了张:“哥……哥哥。”
菜根自从生下来就是梁兴扬在带,老猖自然是不管的,孙寄瑶要做家务,还要弄山货去城里卖了给老猖买酒买肉,照看孩子的活落在梁兴扬的身上,这孩子冒出来的第一句话也是“哥哥”。
菜根浑身脏兮兮的,还有大小便粘在身上,他努力地站起来,摇晃着大脑袋扑向梁兴扬。
梁兴扬把他扶住:“你怎么被锁在这里?咱娘呢?”
“娘?”菜根努力地想了想,“娘被爹打……睡在这里,第二天,硬了,冷了……死了!”
梁兴扬感觉到心脏一紧,攥紧了拳头,孙寄瑶,他在这个世界里的生身母亲,那个十月怀胎把他生下来,又愚蠢至极的女人,终于还是死了!
其实他早就预想过,孙寄瑶会被老猖打死,可是他不管怎么劝,孙寄瑶都不为所动,反而更加努力地干活,从早忙到晚,一边哼唱着那“末日金灯接引救赎歌”一边美滋滋地劳作,期待能够早日“还完债”,然后好跟老猖和解,一家人和和美美,做“大飞升”,手拉手奔向光明!
孙寄瑶不止一次被老猖打吐血,打咳血,打到肋骨骨折,锁骨骨折,却依旧半点怨言,也不请郎中吃药,只是躺在床上虔诚无比地背诵那《消业还债因果三世经》。
她倒下了,老猖就会要梁兴扬把她该干的活干了,不顺心就连他一起打,而她,从来不阻拦,只会在那里满脸平和安详地念经!
梁兴扬是实在受不了了,才一个人跑了出去,如今才不过一年多的时间,她就被打死了。
他可以想见,在临死之前,母亲一定是心怀不甘的,一定在努力地挣扎,想要再挣回一口气,再多活些年,不为别的,只因为这种死法按照金灯教的教义来讲下辈子要变畜生的,债没有还完,下下辈子被金灯上师接引回来,还要继续还债!
她,只不过是个心中向往光明的愚蠢女人。
只可惜,到死也还是没能见到光明。
梁兴扬让石猇去厨房烧了一锅热水,用仙剑把菜根脚上的铁环斩碎,先给他洗了个澡。
他去柜子里找出菜根的小衣服,都是脏的。
这些小衣服,是他和母亲一起给菜根做的,从小到大,有五六套,如今只剩下一套,还是沾着屎尿的,被扔在墙角。
梁兴扬索性不管是谁的衣服,找到干净的,用剪刀裁开,麻利地穿针引线,给菜根做衣服。
他做得不慌不忙,不紧不慢。
他并不着急走,他要等老猖回来,把那个恶棍的脑袋砍了再走。
石猇按照他的吩咐,用剁碎的菜叶子和小米煮了一锅粥,用勺子喂给菜根吃。
梁兴扬的针线活做得很麻利,不到两个时辰就做好了一件小衣服,一条小裤子,给菜根穿上,然后就坐到椅子上面打坐,不再动弹,也不再说话。
菜根过去也见过哥哥这样,他已经习惯了自己玩,就在床上摆弄一个脏兮兮的小布老虎。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太阳渐渐落山,天黑了,老猖还是没有回来。
梁兴扬决定不等了,站起身问菜根:“哥哥要走了,你是要留下来跟着爹爹,还是跟哥哥一起走?”
菜根看着他咧嘴笑,张开双手要抱抱:“跟着哥哥!跟着哥哥!”
梁兴扬长长吐出一口气:“不管你跟不跟我走,我都会再回来,杀了你爹爹。”
“杀了爹爹!”菜根笑着用力拍打面前的布老虎,“杀了爹爹!”
这孩子从小营养不良,大脑发育还不怎么完全,梁兴扬也没打算让他做决定,不管菜根怎么回答,他都会把他带走。横竖他都要杀了老猖,剩下这孩子自己活不下来。
区别在于,要是菜根说愿意跟着哥哥,他会把他带在身边,亲自抚养他,要是说要跟着爹爹,他就找一户人家,把他送过去给人家当儿子。
梁兴扬找了个毯子把菜根包起来,让石猇抱着来到室外,天地间一片漆黑,老猖还是没有回来。
“走了!”他腾空飞起,这次没有御剑,而是御风,修入大周天以后就能跟天地自然之气产生感应,进入浑圆周天境界以后,便能如鱼在水,御气腾空,只是速度很慢,相当于西游记中菩提祖师说的“爬云”,而且受风向风力影响很大,好处是没有剑光,无声无息,不容易被人发现。
他带着石猇离开小青山,回到了梁洲府城,找到城南一家大宅院。
这是梁家的祖宅,宗祠什么的都在这里,他在空中找到族长粱维纲所在的院子,等人少了以后,降落到院子里,抬手敲门。
“谁啊?”粱维纲在里面问。
“小侄天宝,求见伯父。”
房门很快被打开,丫鬟出来,看见是他,愣了愣,又望了望石猇:“老爷让你们进去。”
粱维纲今年四十多岁,他是梁维贤的堂兄,看梁兴扬的眼神中,关切里透着意外:“天宝啊,你跟着你娘在小青山,现在过得怎么样?听说她很久都没来城里卖山货了。”
他以为这个族侄过得很苦,没想到竟然长得白白净净的,身上穿的衣衫也是极昂贵的料子。
“我娘已经死了!”梁兴扬说得面无表情。
粱维纲闻言叹了口气:“半年前她来城里卖栗子,有人看见她脸上淤青,门牙都掉了,挑着扁担走路,不出十丈就得捂着腰缓一缓,后来就再也没往城里来了。听说金灯教徒不允许收尸,全要火葬,她的骨灰你收了吗?有一样咱们得先说好,你想把她埋在哪都无所谓,在外面给她买一块也行,钱我可以出,只是不许进梁家的祖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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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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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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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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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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