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俩人分属不同单位,陈书也有自己的工作要完成,而且刚刚还熬过一夜。
站在路边望着载有朱丽的警车离去,陈书忽然有种莫名的惆怅。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也许是因为那段在NJ与之一同调研的日子里,也许是因为这次一同破获命案的经历,总觉得心底里涌出不一样的情绪。
想到这里,陈书又觉得十分好笑。
朱丽在NJ给人的感觉是那种很利落、很有胆识,性格直接爽快的女汉子,而且还很善良,这从她执意跟着特侦队上一线担任急救医生,以及后边一直陪着陈书在医院疗伤这两件事情上就能看出来。
可这次在河边研讨案情和剖析浮尸,朱丽却又是冷静、专注的另一面,总爱板着个脸。
还挺好看......
要是前年他听张局的意见,去了刑大,也许......
陈书摇摇头,将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甩掉,转身进了高尔夫,开着车前往单位。
时间尚早,他也不想回家挨着母亲的八卦,就准备去单位玩玩新买的3A大作。
开进特警大队的大院,隔着老远就见到大队长李达牵着一条体型不小的大白狗在院子里溜达,满脸喜色。
陈书下车后和李达打了声招呼,李达嘴上应着,眼睛可全挂在大白狗上。
“李大,这是我们队里的大狗?”
“什么大狗?防暴犬!拉布拉多猎犬!”李达有些嗔怪陈书的没眼色。
这大狼狗仿佛能听懂人话一般,狗头一仰,鼻孔喷气,发出了不屑地哼唧声。
接着看向陈书,冲着“嗷呜...嗷呜...”的叫唤几声,那眼神明显在表示自己的不满,就好像在说:你才狗呢,你全家都是狗。
原来是拉布拉多......陈书一愣,这家伙都胖的看不出来品种了,怎么性格还这么吊。
“哈哈,陈书,你看看,这家伙可聪明得很,都听得懂!它在跟你耍脾气呢!对了,这家伙可是接受过缉毐训练的!今晚上街巡逻,把它给带上,指不定得做点什么成绩出来!”李达信心满满,一副识犬之明的表情。
这把陈书一下逗乐,觉得大队里多一只警犬也挺有意思。
东州属于治安很好的城市,监控覆盖率高,街面见警率也不低,警犬很少用到。当年陈书也是因为要去看守所提讯,而警犬大队驻地正好挨在看守所边上,才见过几次。
自从调任正明特警大队,陈书也是第一次在队里瞅着警犬,这会儿见大队长如此宝贝,也是稀罕的围了过来。
“大灰。怎么样,这名字是不是一听就感觉很威武雄壮?我取得!”
看得出来,李达对这只新来的警犬非常喜爱,连名字都亲自给取上了。
等陈书走近了才发现,这哪是威武雄壮,分明是条膘肥体壮的胖家伙。虽说大灰看着一米多的个头,可在陈书的记忆中,警犬应该比较壮实和英武才对。
哪像眼前这家伙,毛色倒是油亮发光,可这圆滚滚的身体让人很是怀疑它短小的四条狗腿能不能撑得住。
其实已经不能用胖了,得用膨!
在聊天中,陈书得知,他们的上级机关,也就是东州市特警支队为了在全市范围内提升特警的正面形象,特地从直属警犬大队抽调精英警犬,给下属的市区几个大队都给配发了一条。
就这,还精英警犬?
莫不是在警犬大队混不下去只能下派到咱大队了吧。
陈书勾了勾嘴角想吐槽,可看着李达爱不释手的模样,终究还是忍了下来。
想起后备箱里还存着中午和朱丽在西餐厅聚餐时打包的战斧牛排,陈书转身去了停在不远处的车上将打包袋顺手装在电脑包里,准备拿到办公室当晚饭吃。
毕竟这么贵的东西,浪费了可不好。
正当他往办公楼走去时,突然觉得提着电脑包的右手一紧,低头一看,哎哟我去,大灰不知道为啥死死咬着不放。
李达噗嗤噗嗤跑过来,比大灰还兴奋地往陈书身上凑:“陈书,你这袋子是哪来的?里面装的是什么?”
这一下子防不胜防,搞得陈书也是一头雾水,愣在当场。
第一反应是西餐厅里的牛排可能涉毐,也许去他家厨房能发现点什么;第二反应是前几天去的浮尸现场,也许是因为沾染了重案的引诱,所以惹得这警犬反应如此强烈。
“李大,这...这...”
陈书虽然从警多年,可也是第一次和职业警犬互动,脑子里又在回忆白天的场景,一下说不话来。
这神情落在李达眼里,更是坐实了他的怀疑。
他笃定道:“陈书,这袋里的东西是你亲手放进去的吗?我学过,这警犬要是蹲坐在边上,就是说明有情况的意思!”
当时赶着出门追朱丽,确实没注意袋子里放了什么......陈书迟疑片刻,摇了摇头。
李达深吸一口气,看着此时依旧咬着陈书袋子死死不放的大灰,激动的声音发颤。
“陈书,我就说嘛!你这袋子里的东西肯定有问题!当时我领着大灰出门的时候,他们的训导员可是万般不舍,说这家伙是他们大队的宠儿!诶,那俩小伙子,看着眼泪都快出来了!”
陈书也是受李达的影响,脑筋一下没转过弯来:“李大,其实还有一件事我没向你汇报。”
“说!”
“我两天前带着这袋子,出过一起命案的现场。”
话音刚落,李达狠狠一拍自己的大腿,两眼发光道:“陈书,你看看你看看,这就是精英警犬啊!前面和你说,你还不信?”
陈书往高提起袋子,大灰俩后腿一支跟着立了起来,就是不松口。
“李大,怎么办?”
李达微微一笑:“学着点,晚上巡逻兴许用得着。”
“放。”
没反应。
咳嗽几声,李达朝着大灰大声喝道:“注意!放!”
这次大灰不负众望,依依不舍的松开大嘴。
陈书蹲下,有些紧张的将电脑包里的笔记本、鼠标、电源和白色打包盒,一一摆开放在地上。
结果,大灰看到装有牛排的打包盒,哈喇子止不住的滴溜。两只硕大的狗眼直勾勾地盯着盒子,是半分不愿移开。
同样闻到肉香的李达面色尴尬,做着最后的挣扎:“陈书,里边是什么?”
“牛排...”
眼看着脸已经涨成猪肝色的大队长,陈书终于回过味来,适时的摸了摸下巴,沉声道:
“可能有人把毐品藏在了牛排里,这样即使被警犬找出来也不会被发现。”
李达瞥了眼口水快淌到地上的大灰,不置可否的“嗯”了一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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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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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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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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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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