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孤独的。”阿九轻叹,哀哀袅袅的。美人就是美人,连颦眉都这般俏丽。
此时他们三人离开了铸器台,来到一处僻静的角落。这里是玄机楼开辟出来待客用的,在楼中,相似作用的地方只有三处。
玄机楼不缺生意,进了此楼不分贵贱,不会特别优待谁。哪怕皇帝亲自来了,都要有函才能谈。
这里设了厚重的铜门,隔绝了外面喧闹的声音,是以三人能够拥有一个安静的环境。
听见阿九如此哀婉地叹气,荣筝用一种看渣男的眼神看陶眠,陶眠回给她一个无辜的表情。
真的不关他的事啊……
阿九单手托腮,另一手把玩着空茶杯,眼神轻轻地飘在荣筝的脸上,像被一片羽毛扫过。
“这位就是桃花山的二弟子么?哎呀,都长这么大了。来,阿九给你包个红包。”
“九姐姐,我⋯⋯我是五弟子,我叫荣筝。”
“嗯?”正在四处翻钱袋的阿九一顿,“啊,瞧我这记性,又弄错了。陶郎,远笛姑娘呢?你不是说,她跟我必然合得来,要引荐我们见见面么?”
阿九说话轻声慢语,边说边想,看得出不是经常与人打交道了。
而且她的记性不是很好,或者说,很多事情只是短暂地在她心头停留了一刻,又飞走了。她只能捕捉到雁过的影子,却无法真的追上那雁飞。
而陶眠似乎很习惯她这样说话的方式,不仅没有任何不耐烦,还耐心地给她重复刚才回答过的话。
“阿九,远笛已经故去,这位是我的新弟子荣筝。”
“故去?”阿九缓慢地眨了眨眼,睫毛翕动,“怎么会故去呢……唉,我还为她留了一柄好剑。这剑铸了整整三年,一直等着它的主人呢。”
阿九说她自己不会别的,只会做这些铁疙瘩铜疙瘩。陶眠是她的挚友,陶眠的弟子自然也是她的朋友。她的朋友很少、很珍贵,她本来准备了自己最能拿得出手的礼物,要送给陆远笛。
听说陆远笛已经亡故,尽管素未谋面,阿九却依然伤心。她铸剑时人剑合一,心里念叨着对方的名字,勾勒对方的相貌,每一柄自她手里流出的剑,都是倾注了铸剑匠人大量的心力。
所以哪怕没有见过面,阿九却认为已经和对方相识许久了。
眼看挚友如此伤怀,陶眠心里也难过。他怎么能不难过?都是至真的性子,阿九为他的徒弟悲伤,而他是真切与对方相处了那许多岁月,自然更是怀念。
但陶眠不能任由自己颓丧下去。他给阿九又倒了一杯热茶,叫她暖手。阿九是个很容易陷入某种情绪就难以自拔的人,或许这才使得她在铸剑制器这方面拥有无与伦比的天赋。
“远笛最后回到了桃花山,她很安详。阿九,只要活着就能等到重逢。她迟早会来取走这柄剑。”
阿九虽然容易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但也很听劝。她信任陶眠,所以对于他的话从不质疑。
于是她一手抚过自己的脸颊,让那些哀愁的情绪消散。
“好,那剑,我便先为她留着。陶郎,此番你来玄机楼,又是要找阿九帮什么忙呢?”
阿九知道他无事不登三宝殿。她、陶眠,以及远在天边的薛掌柜是多年的老友,彼此都很了解对方到底是什么德行。
陶眠也不跟她客气。
“小花有一柄剑,阴差阳错被人丢在角落吃灰很长时间。这灵剑一旦离开主人就要被消磨掉不少灵气,成为平庸的凡剑。阿九,此番我特地前来玄机楼,正是想请你专门瞧瞧。”
阿九一双明澈的眼先是直视陶眠,听他把话讲完,又转而看向了一言不发的荣筝。
“陶郎。”阿九的语气变得迟疑,像是在犹豫该不该说实话。
“阿九有话直言便是。”
“荣筝姑娘的身体已经容不得她再折腾,”阿九的眼神厉害,不管对人对器,“这剑还有修复的必要么?现在它变得平庸,反而是一件好事。如果它振作起来,那就要吸食主人的灵气。荣筝姑娘,这样真的好么?”
她最后一句话问到荣筝本人。
荣筝沉默着,没有立刻给出一个回复。
陶眠和阿九也不急,等待她慢慢抉择。
良久,荣筝开口了。
“虽然修复之后,它会依赖我而生,但⋯⋯还是麻烦九姐姐了。”
陶眠微微皱起眉头。
荣筝知道他在想什么,笑了。
“放心吧,小陶。我答应过你,不会复仇。我说到做到。
我只是要拿回本该属于我的三件东西,我的前半段人生有残缺之处,我要把它们补全。
至于这柄剑⋯⋯虽然封存更好,但如果这样,和放任它在芙蓉府吃灰又有什么区别呢?它陪伴我诸多个日夜,已经算是我的半个老友,我没办法眼睁睁地看着它失去往日的风采,那样会让我觉得自己也在死去。
死亡是终究要到来的,不能因为避讳它,而放弃许多熠熠生辉的日子。
所以九姐姐,这算是我的请求。请你把它修复吧。”
阿九看了陶眠一眼,陶眠闭了下眼睛,无奈地微微点头。
有什么办法呢,这是他的徒弟。
阿九也应了下来。
距离取剑需要一段时间,阿九让陶眠等她消息。
临别时,荣筝小声问陶眠,他到底有没有负过美丽动人的九姐姐。
阿九耳朵也好使,听见荣筝的问话,笑言:“陶郎,连你的徒弟都觉得我们很相配呢。”
陶眠装傻充愣。
“我这徒弟月老转世,看见男人女人就想凑一对。”
阿九在他身后幽幽叹气。
“你看,和你开个玩笑罢了。唉,陶郎啊陶郎,你何时才会为某个人驻足呢……”
陶眠终究不语。
这少人来往的角落开了一扇窗子,窗外,街对面一座秀丽小院,两个少女在嬉戏打闹,其中一个望见月门外的少年,就停下了动作,悄悄躲在一株花树后面看他。
乱红飞过秋千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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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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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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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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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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