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集魂录>第1104章 丁春杀人
  斜阳照在斜坡上,姚寅笙身后的影子拉得好长,迎面是落日,身后有一股冷风跟随着,姚寅笙转过身来,“终于肯跟我走了?”

  丁金霞最后还是追上来了,她还担心姚寅笙发现她,刻意保持了一定的距离,但姚寅笙还是发现了。被发现了那也没办法了,丁金霞来到姚寅笙身边,“我......我回去看看......再说了,这里也不是我应该待的地方,以后这里没有人跟我说话了,我会觉得无聊的,还是去轮回吧。”

  “这么豁达?”

  丁金霞咬着唇,乖巧地跟在姚寅笙旁边,“我就是缺一个可以倾诉的人,家里面能说上话的就是爷爷奶奶,可是他们年纪大了,他们的年代没有经历过我这样的事情,我跟他们说了他们也理解不了。再者他们年纪也大了,我不希望他们为了我的事操心。丁春更不用说了,他跟我妈两个人我都不喜欢,没有真正关心过我,既然这样为什么要把我生下来?你看到他刚才的样子了吗?一点都不难过,眼泪也没掉一颗,真冷血。”

  丁金霞一路跟姚寅笙抱怨自己的父母,她对小时候发生的小事都记忆深刻,尤其是她觉得自己没有得到父母关爱的事情,她记得更清楚。姚寅笙就在旁边耐心地听着,没说什么话,丁金霞也不需要她说什么,只要不打断就好。其实丁金霞就是需要一个树洞,把自己心中的负能量宣泄出来,就能开心很多。可是世界那么大,她没有遇到自己的树洞,丁大哥一直以来对她爱搭不理的态度更是让她心寒,那件令她蒙羞耻辱的事情还被丁大哥三不五时地拿出来展示,她也就一次次地像洋葱一样剥去外壳暴露无遗。

  不一会儿,姚寅笙跟丁金霞回到村子里了。路过丁堂哥的家,这里的白事显得萧条很多,人变少了,大家都集中到丁大哥家去了。果然,回到丁大哥家,很多村民都挤在院子里,丁金霞的一个堂弟开车到县里的棺材铺拉回来一口棺材,丁金霞已经入棺了。

  丁金霞要在家里放七天,这是丁奶奶的要求,原本看日子的说后天是个不错的日子,可以下葬,但是丁奶奶说什么都要让丁金霞在家里待久一点。丁奶奶喝退了所有人包括丁大哥,自己坐在棺材旁边陪着丁金霞,等到所有人都到前院之后,丁奶奶把门关上放声大哭起来。院子里能听见大家的说话声还有丁奶奶的哭声,大家听到以后心里都不是个滋味,不免也聊起了丁金霞的死因。

  “哎呀,你说好好一个孩子,怎么会想不开呢?”

  “别这么说,现在城里面可重视心理健康了,我估计啊是丁家这个阿霞心理出现问题才寻短见的。”

  “什么呀,不了解就别乱说,那天晚上是吵了架才会离家出走的。我估摸着啊,是误打误撞碰到了邪神走进黑庙里,结果被邪神给......”

  “诶,不能吧,她不是上吊死的吗,你要是说她被邪神吃了我还信,但是邪神杀的,不应该吧......”

  “哎呀,要我看啊还是心理问题,要不然不会这样的,这个心理问题可不好说哦。”

  “还是吵架,我们家小子跟他们家阿霞的堂弟是朋友,从那儿听来的,大过年的揭自己姑娘的短,你说这爸也真是,酒品本来就不好,还......”

  “哎呀你别说了,人还在这呢!”

  议论声就在丁大哥身后,根本不顾及他听不听得到。姚寅笙看了一眼丁大哥,他还是跟在山上收尸时一样,沉默不语。

  夜色降临了,姚寅笙看到丁大哥坐在灵棚下,一个人抽闷烟。姚寅笙的任务已经结束了她也和丁金霞说好了,七天以后出殡,黑白无常会到她坟前带她走的,耐心等待就是。丁金霞貌似对离开没有太多感触,她对自己的父亲丁春,就像丁春对她,已经毫无感觉力量,唯独让丁金霞挂念的只有爷爷奶奶了,两位老人是最疼她的,关于自己让他们白发人送黑发人,丁金霞也是觉得抱歉的。但事已至此,已经不能再挽回什么了,一切都是冲动引发的结果。

  “丁大哥,现在丁金霞的尸体已经找到了,也就没我什么事了,节哀顺变,时间也不早了我该离开了。”

  “哦......嗯......我送送你吧。”

  丁大哥踩灭了烟头,撑着膝盖站起来,把姚寅笙送到村口,丁大哥拿出一沓钱,大概有四五千的样子。

  “这是你的辛苦费,我多少知道一点规矩,不能让你白干。”

  这次挨了一拳,姚寅笙也就接下了,反正丁大哥不差钱,这些钱对他来说也就是零花钱。收了钱告别,姚寅笙只能在后视镜看着丁大哥的影子变成一个黑点,直到消失。

  一个星期过去了,到了丁金霞出殡的日子,那天傍晚姚寅笙翻开《集魂录》就看到了丁金霞的名字:

  丁金霞,女,首府市华林村人,二〇〇二年生,二〇二二年卒,死因:自缢。

  又过了三天,姚寅笙突然接到了电话,“还记得上次拜托你帮忙找女儿的那个人吗?”

  一个多星期过去,姚寅笙差点儿忘记丁大哥了,她回想了一会儿才点头,“记得,怎么了?”

  “他又来了,不过这次是杀人。”

  姚寅笙突然觉得事情不对劲了,她拧起眉毛问:“好端端的怎么突然杀人?他杀了谁?”

  “同村杀了他父母,在此之前在市里多个地方杀害了七名女性,年龄都在二十岁。”

  心中的直觉告诉姚寅笙,丁春杀人是有目的的。姚寅笙对江队长说:“那些人,以前都是同学吧?”

  “你怎么知道?我们经过走访调查以后发现,这几名被害人曾经就读过同一所初中和高中,还当过舍友。”

  姚寅笙的眼神暗下来,“你再去查查丁春的女儿丁金霞,是不是也读过这一所学校。”

  唰唰唰,是翻书的声音。过了一会儿江队长叹了一口气,“你还真说中了,死者居然跟丁金霞也是同学,还同宿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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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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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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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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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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